一座偏僻的小院内,房中影影绰绰。
“我口渴了……”
“哎呀,你喝水就喝水,别用头发扎、扎我啊……”
一道娇柔妩媚的声音,直叫人酥了骨头。
“苏郎,你什么时候才能接我离开这个鬼地方啊。”琇書蛧
“小心肝,三日后我一定接你离开。”
“真的?”女子语气中透着惊喜。
“放心吧,三日后,我便是尚书令了,就算是女帝都要看我的脸色。”
女子疑惑道:“那李云升呢?”
李云升的名字谁人不知,容貌俊美,家世显赫。
大楚最年轻的宰相,是多少女子的梦中情人。
虽然她不懂朝政,但是知道李云升便是尚书令,手握六部实权。
苏应杰有些醋意。
“李云升,三天之后就会被我踩在脚下。
他只会跪在我的面前,摇尾乞怜,求我饶他一命。”
砰。
话音刚落,房门被踹开了。
……
黄昏。
赶来马车的刘权一脸疑惑。
“相爷,这天都快黑了,咱们去哪啊?”
李云升坐进马车。
“白雀庵。”
“大晚上的去烧香?”
白雀庵是京师最大的一座尼姑庵,香火鼎盛。
只是刘权不明白,烧香哪有晚上去的。
啪。
马车中伸出一只手,打在刘权后脑勺上。
“赶车!”
刘权不敢再多问,扬起鞭子开始赶车。
去的晚了,白雀庵就要关门了。
马车里,李云升仔细思考着当前的局势。
大楚像是受了诅咒一般,皇室自开国以来一直是一脉单传。
先帝忙得合不拢腿,只有三个皇女,皇子一个都没有。
当然了,身为作者,他不得不这么写。
不然,皇帝无子,宗室那帮人就该跳出来了,怎么都轮不到女子当皇帝。
可为了日后的黑丝女帝,他也只能强行逻辑自洽,总不能写男皇帝穿黑丝吧。
李云升的父亲和先帝关系十分亲近,情同手足。
先帝一直没有儿子,把李云升当半个儿子看。
加上他天资聪颖,所以从小就被先帝喜欢,也得到了着重培养。
中状元那一年,父亲过世,他再没了亲人。
之后二十岁入仕,二十三岁就凭借自己的努力任户部侍郎。
期间,国库营收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增长。
至此,他升官的速度犹如坐火箭一般。
二十六岁,就接过了其父亲在世时的官职——尚书令。
手握宰相实权,人称李相。
先帝驾崩前,托孤两位辅政大臣,李云升和费宿。
李云升短短几年间平步青云,就是先帝用来制衡费宿的。
他之所以二十六岁就成了辅政大臣,一方面是因为他的能力,另一方面是因为先帝对李家父子两代的信任。
先帝怎么也没想到,在他死后李云升造反了,女帝自焚于未央宫。
这就是一周目的女帝。
而他书中的女帝,则是二周目起手。
重生归来,把李云升一党诛灭个干干净净。
融合了原主记忆之后,结合书中剧情,他就知道自己现在的处境了。
按照剧情来说,三天后,朝堂之上,女帝就要对他下手了。
身为作者,哪怕是面对二周目的女帝,依旧优势在我。
权利,只能握在自己的手里。
女帝?
那不就是用来欺负的吗?
虽然,女帝把李云升视为头号敌人。
但是他反倒对女帝有些亲切感和小小的同情,同时又有些期待……这感觉怎么说呢?
这是自己创造的人物,就像女儿一样?
只不过,这女儿有点叛逆,总想设局杀他。
自己想要破局,还需要一个人的协助——中书侍郎苏应杰。
太阳即将落山。
此时,庵中已经基本没有香客了。
大楚有宵禁,如果不能在宵禁之前赶回家,就只能留宿庵里了。
李云升看着眼前的古朴建筑,这里他只是在书中大概提过一句。
如果不是主持领路,他还真不知道要找多久。
穿堂过廊之后,主持停在一处房门前,双手合十低声道。
“就是这里了。”
李云升已经听到了屋内断断续续传出的声音,确认里边就是他要找的人。
随即挥了挥手,主持不再停留,转身离去。
待其走后,李云升一个眼神,刘权走到门前,一脚踹出。
砰。
房门被踹开,一声尖叫从房间里传出。
同时,还有一声厉喝。
“什么人!”
李云升迈步走进房门,扫了一眼屋内凌乱的场景。
素衣长袍散落一地,一个光头的女子裹紧棉被,一脸惊恐。
不愧是皇帝看中的女子,即便是削发为尼,模样依旧秀丽。
刘权立马上前,将凳子搬了出来,用袖子擦了擦。
随后站在一旁,低头不语,只不过时不时地瞥一眼那光头女子。
李云升坐下,也没有再去看正在慌忙穿衣服的苏应杰。
“范姝,十三岁入宫,十五岁被先帝封为贵妃。
先帝龙御归天之后,被送到白雀庵出家。
我说的对不对,苏侍郎?”
原本勃然大怒的苏应杰在看清楚来人之后,就只剩惊惧了。
他手忙脚乱的披上衣服,连鞋都顾不得穿,扑通一声跪在了李云升面前。
“李相,李相爷!”
李云升微微俯下身子,凑近了些。
“苏侍郎,和先帝的女人私通,这是什么罪过?”
苏应杰肝胆俱裂,只剩不停磕头。
砰砰砰砰……
“李相爷饶命,李相爷饶命……”
这可是有损皇家颜面的大罪,若是让女帝知道了,别说满门抄斩,他家祖坟都得挖出来。
虽然他来这里一向做的隐秘,但是此刻根本就顾不上去思考李云升怎么知晓的了。
李云升声音变得有些冷。
“听说,你要把我踩在脚下?”
望着李云升的一双星眸,苏应杰只觉得自己眼前坐着的是一尊恶魔。
他低着头,咬牙捧起李云升的脚放在了自己的肩膀上。
“是李相爷把我踩在脚下。”
嚯!
李云升有些惊讶,他只知道苏应杰被范贵妃迷了心窍,对其用情至深。
没想到这家伙竟然如此能忍,面子二字可以舍弃的如此彻底。
他也不再计较刚刚苏应杰的口出狂言,而是直奔主题。
“我知道,费宿昨日已经找过你了。”
苏应杰张了张嘴,最终没有开口,静待下文。
费宿的确在昨日找过他,商议联手参劾李云升之事。
他不知道李云升知道多少,只能等对方先开口。
略顿,李云升继续说道。
“三日后,我要你当朝反水。”
苏应杰心里咯噔一下,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这件事,明面上是费宿参劾李云升,但实际上是女帝想清除李党。
如果他当朝反水,那等于是彻底得罪了女帝。
李云升似乎看穿了他心中的想法。
“苏侍郎也不想女帝知道你和先贵妃私通吧?”
苏应杰不再犹豫。
“李相爷的吩咐,我一定照办。”
“我只需要略微出手,就能让费宿万劫不复,苏侍郎,可别站错队了。”
李云升说完,起身离开。
“放心,这件事过后,我自会帮范贵妃离开白雀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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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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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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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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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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