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君的手机响了起来。
沐长泽长手一伸,从茶几上帮她拿起了手机,看到来电显示“母上大人”,笑道:“是你妈妈打来的。”
林晓君边接过手机边说道:“肯定是问我们俩什么时候去领结婚证的。”
从她答应了沐长泽的求婚后,老妈就经常催她去领结婚证。
生怕沐长泽这个优秀的女婿会被别人抢走似的。
主要是她和雨晴同年,多年老同学了,雨晴已经怀孕,又办了婚礼,她妈就着急了,也盼着她能快点结婚。
林母还说女儿和雨晴有缘分,上学是同学,十几年的老友,嫁人,又嫁入同一家门,好友成妯娌,在豪门大宅里也能相互有个依靠。
林晓君也觉得很有缘。
做梦都没想过有一天能和好友成为妯娌。
沐长泽温声说道:“等会儿你就和妈说,我们周一去领结婚证。”
现在也上班,因为国庆假调休。
只是大家都累了,想休息两天,调整好状态,以最好的精神面貌走进民政局领结婚证。
林晓君接听了母亲的来电。
“妈。”
“你在晴晴家里还是在你租房里?”
林母昨天也应邀参加了雨晴的婚礼,喝完喜酒后,她夫妻俩是直接回家,她走时,女儿还在沐家山庄。
林晓君是伴娘之一,林母也不催女儿回家,以为女儿会在沐家山庄留宿。
毕竟以后沐家山庄也是晓君的婆家了。
“在租房里。怎么啦,妈有事吗?”
“没什么事,就是打电话问问你而已,想跟你聊聊。雨晴的婚礼轰动全城,咱们家的那些亲戚朋友是知道你和长泽的事,问起我,你们俩什么时候请喝喜酒。”
林家的亲戚都等着林晓君出嫁,他们以亲戚的身份,能出入沐家山庄,参观一下沐家山庄。
就是不知道沐长泽以后结婚,婚宴是在广城大酒店还是在沐家山庄。
不管怎么样,有个亲戚是沐家的少奶奶,他们也与有荣焉,故而特别的关心林晓君结婚的事。
林晓君工作忙,也不喜欢亲戚的手伸得太长,管到她的头上来,曾经有三姑六婆劝过林晓君早点嫁人的,被林晓君怼过一顿后,至今都不敢找林晓君说话。
亲戚们便只能在林母面前唠叨唠叨,说什么沐长泽是沐家的三少爷,属于沐家三房的长子,要是林晓君不早点嫁给他,谁知道会不会节外生枝?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外面不知道多少女孩子想嫁入沐家的呢。
听亲戚们唠叨得多了,林母也跟着着急,只是她也不好催得太厉害。
雨晴的婚礼刚过,正好给林母一个开口问一问的借口。
“妈,你回复他们,等他们收到请柬的时候,就可以喝喜酒了,放心,我以后嫁人,只要与咱们家有亲戚关系的,都请他们喝喜酒的,让他们早点准备好礼金就行。”
林母听女儿这样说,以为女儿还不想领证,便语气心长地劝着:“晓君,你都答应了长泽的求婚,你们俩又是多年的上司下属关系,彼此都了解对方,不同于雨晴的沐少。”
“早点把正事办了吧,免得夜长梦多,妈可是很欣赏长泽这位女婿的,可不能让别人抢了去哈。”
“妈,你放心吧,没有人能抢走你的女婿。”
林晓君偏头看着身边的男人,沐长泽这张脸是很俊,不输于沐长风的,但他性格冷漠,是沐家这一代最冷冽的人,见了谁都是冷冰冰的样子。
再加上他以前对待那些想爬他床的秘书手段,传出去后,让那些暗恋他的女孩子都不敢动。
久而久之,沐长泽成了广城有名的冰山总裁。
有人开玩笑说,看到沐长泽这张冰脸,大夏天都不用开空调,也能透心凉。
也有人说用十床棉被去捂沐长泽,也无法融化他。
林晓君反正不担心沐长泽被人抢走。
沐长泽又是感情专一的人,一旦动情便一生一世。
“雨晴现在多幸福呀,你们俩是十几年的老友了,看到她那样幸福,你不心动?”
“心动呀。”
“我也羡慕晴晴的。”
林晓君把果盘里的最后两块水果叉进了嘴里。
林母问她:“你又在吃什么?说着话,嘴巴也不停,比猪八戒还像猪八戒了,怀疑你上辈子是饿死的,这辈子才那么爱吃。”
对于吃货女儿,林母是无奈得很,怎么念叨,都改不了。
“妈,我可比猪八戒好看多了。水果都是你准女婿切好摆放在果盘里,他又不吃,我要是不吃完,岂不是浪费了他的心意?”
“再说了,谁的嘴巴生来不是为了吃的?人生短短几十年,肯定要好好地品尝人间美食,那样就算将来归了西也没有遗撼了,好歹我尝尽了人间美食呀。”
林母:“……说正事,懒得听你的长篇大论,也就长泽不嫌弃你,换成别人,不知道多嫌弃呢,还怕养不起你,那么能吃。”
在家里,如果没有零食解馋,林晓君会拿着勺子去挖一勺子的白糖来吃,或者拿冰糖吃。
如果连这些糖都没有得吃,她甚至去抓一把生米,就那样一粒一粒地吃着,像吃瓜子一样。
反正,那张嘴就是停不下来,总是要找吃的。
林母也知道女儿在公司上班时,也会经常偷吃零食的,也就是沐长泽这么好,能包容她上班时间经常吃零食了。
幸好,晓君也会坚持锻炼身体,保持着曼妙的身材,否则以她的能吃程度来看,她能吃成个两三百斤重的大肥婆。
“长泽,我妈说我这么能吃,没人养得起我,你养得起我吗?”
林晓君故意逗着身边的男人。
沐长泽低沉地道:“别人我不知道,别人也没有这个机会,我绝对能养得起你。阿姨,你放心,晓君嫁给我,我绝对不会让她饿肚子的。”m.xiumb.com
林母在电话那边笑道:“长泽,我就是跟晓君打个比喻的,这丫头还当真了。你和晓君回来吃饭吗?我下厨烧几道你们爱吃的菜。”
“妈,我们先不回去,下周末再回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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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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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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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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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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