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林晓君的话说,沐长风的颜值高,气度佳,换一身衣服,给人的感觉就是成功人士,男性魅力无边。
看到他被别人当街亲吻,她都忍不住酸,误会他,现在都还没有真正的放下那件事。
真让他进入娱乐圈,除非他们俩离婚,她不再喜欢他,就无所谓了。
林晓君也不笨,很快就明白雨晴话里的意思,她笑笑,“我就是觉得他不入娱乐圈太可惜,不过,他是你丈夫,还是不要进娱乐圈了,免得情敌一大堆。”
“晴晴,你先换衣服,我过去接你。”
“成。”
雨晴答应了好友后,就挂了电话。
沐长风的租房里有她的换洗衣物,是第一次入住他租房那个晚上她出去买的。
还有就是老太太下午买的,老太太买了那么多东西,几乎都是给她和两个孩子买。
雨晴在心里叹口气,要把钱还给老太太,老太太又不肯收。她想着等老太太回老宅的时候,再把老太太为她花的钱,偷偷地塞进老太太的箱子里。
老人家存点钱不容易,她不花老人家的钱。
谁叫沐长风是老太太众多孙儿女中最穷的一个?
沐长风还是跟在老太太身边长大的,老太太就更加心疼他了。
雨晴打开衣柜门,在衣柜里挑选着衣服。
她的衣服都是差不多的。
干脆就随便拿了一套,换上。
在镜子前照了照,觉得不会给晓君丢脸,她本来就是晓君的跟班,沾着晓君的光才能临时被带去参加今晚的宴会,不必打扮得太抢眼。m.χIùmЬ.CǒM
“雨晴,加油!”
许雨晴对着镜子中的自己,给自己打气。
结交朋友,谈生意,多赚钱,买房换车,查清当年的事,还自己一个公道。
这是许雨晴给自己定的人生目标。
……
庄家。
庄心宜刚回国那会儿,说父母不在家,她一个人,就不想回家,要住在酒店里。
其实,她是骗人的。
她父母一直都在家里,她住在广城大酒店就是为了蹲守沐长风。
今晚一家三口都要去参加江总的生日宴会,庄心宜才回家的。
不过她在广城酒店的房间还没有退。
“爸。”
庄心宜换好了晚礼服后,从楼上走下来,叫了父亲一声。
庄硕年过六十,不过他保养得不错,看上去像五十出头的人。
翻阅着报纸的他,听到女儿的叫喊声,视线从报纸上移开,落到女儿身上,审视了一番后,很满意地点点头:“心宜,你今晚的妆容,不错,这身晚礼服也很适合你。”
庄心宜笑道:“这是程哥送给我的新礼服,程哥今晚也会参加江总的生日宴。”
闻言,庄硕沉默了一下,之后,他对女儿说道:“心宜,你的目标是沐家的大少爷,沐家与赵家不太对盘的,我听说大沐集团都抢走了赵四少在谈的几个项目,与赵四少的矛盾颇深。”
“你想嫁的人是沐大少爷,却又与赵四少来往密切,一个男人给一个女人送那么多东西,愿意为了那个女人做任何事情,说明那个男人是很爱那个女人的,你也不笨,难道不知道赵四少对你的心思?”
“你要么就继续追求着沐大少爷,爬上你想要的位置,要么就放下沐大少爷,老老实实地接受赵四少的爱,赵四少这个人是心狠手辣了点儿,无论身份地位还是颜值,都不如沐大少爷,但他是真的爱你。”
“心宜,女人嫁人,如果无法和自己喜欢的男人心心相印的话,你就要选择嫁一个他爱你的男人,而不是嫁你爱他,他不爱你的,他爱你,才会宠着你,顺着你,你的日子就能过得舒心,你爱他不爱的,就要你去哄着他,宠着他,顺着他,还不一定有回报呢。”
庄心宜嘟着嘴坐下来。
庄太太从楼上下来,看到丈夫正在对女儿说教,女儿一脸不情愿的样子,她走过来,温声问道:“你们父女俩这是怎么了?都要出门了。”
她在女儿身边坐下,伸手轻捏一下女儿嘟着的嘴,说她:“心宜,你都多大的人了,还老是嘟着嘴巴。”
“不管我多少岁,我在爸妈面前都还是个孩子。妈,我爸说我脚踏双船呢。”
庄硕说道:“难道不是吗?你这样子很容易翻船的,到头来一场空。”
“爸,你就那么见不得我好?诅咒我一场空。你还是更疼爱许雨晴是吧?她跟你已经一刀两断了!现在都还在恨着你呢。”
庄硕曾经是把许雨晴当成女儿来疼爱的,只不过在女儿的前途和学生的名誉中,他最终选择了女儿的前途,狠着心肠,连脸都不要了,用尽办法去打压雨晴,成就了女儿的今天。
多年来,庄硕内心也有过愧疚,只是,当年做得太狠,又曾公开说和许雨晴一刀两断,不再是师生,庄硕就不愿意再提及许雨晴。
庄硕脸一沉,瞪着女儿:“心宜,你说这话就是在戳爸爸的心肝肺,爸为了你做了多少,换来你今天的地位。”
庄心宜也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忙道歉:“爸,对不起,我说错话了。”
“爸,我也不想一边追求着沐少,一边与程哥来往密切,是我连见到沐少的机会都难得了,他比当年还要冷漠疏离,我都后悔死了,当年,他年轻,更容易哄得住,我怎么就不向他表白呢?”
“我该死的自尊,让我在等着他主动,结果……赵鹏程是不如沐少,但他是赵家的四少爷,也能帮到我很多,我要是与程哥断了来往,我哪还有机会经常参加上流社会的各种活动?”
他们庄家在同行中算是上流人家了,但在广城的上流社会,却是边缘人物,很多时候都是要靠着结交到的那些老总们提携一下,才能在那种宴会上露个面。
赵家属于豪门,赵四少在广城也有身份有地位的,跟着他,她才能结交到名门千金,各行各业的老总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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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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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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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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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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