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对沐长风说道:“沐先生,这大热的天,在工地上班很是辛苦吧,要不要换一份工作?我可以帮你安排舒适一点的工作,一个月的工资能有个五六千元。”
雨晴还没有说话,沐长风就说道:“对不起,我一个月的收入能上到一万五六千元。”
他知道他们公司的建筑队,收入是很高的,一天下来能有个五六百元,不过是不包吃住的,而且很累,赚的都是血汗钱。
所以,别小看人家在工地上班的,收入并不低。
当然,很多人也干不下这一行,用沈佳的话说,现在大热的天,在工地上班,不仅是累,还会热死人,容易中暑。
沈佳:“……现在工地搬砖的收入这么高的了?”
她一直以为在工地上班的,一个月顶多就是三两千元,还以为自己给沐长风开出五六千元的工资,沐长风会迫不及待地答应呢。
竟然是她请不起沐长风。
沐长风在工地上班,沈佳很自然地就把沐长风当成了没有学历,没有一技之长的人,她不可能为了打击雨晴,就给沐长风安排白领的职位。
她家公司又不是她说了算。
再说了,万一她无法成功地把沐长风从雨晴身边抢走,那么她给沐长风高工资,就等于是送钱进雨晴的口袋,她才不干呢。
在座的人都不清楚在上工地上班的收入,对于沈佳的问题,没有人能回答她。
雨晴淡淡地道:“沈佳同学,别瞧不起工地上班的人,如果没有他们,咱们这个城市能发展起来?只要不偷不抢,凭自己的努力赚钱,不管是从事什么行业,都是是值得我们尊重的。”
众人讪笑地附和了几声。
雨晴说得坦坦荡荡的,也没有一点丢脸的样子,倒是让在座的众人觉得自己格局小了,竟然瞧不起农民工,要命的是,他们自恃工作体面,收入还不如沐长风呢。
沐长风:你们所有人一年的总收入加一起都达不到他的高度。
工作这个话题很快便被转移了。
由于人还没有到齐,大家便先三五成群聚在一起说说笑笑的。
杨丽小声提醒雨晴:“沈佳盯着你老公呢,小心那个贱人又像当年一样。”
雨晴看了看身边的帅气男人,自信地道:“我相信我家长风。”
其实,她对沐长风一点都不了解,她是对沈佳很了解,就算沐长风长得很好看,由于他的工作在沈佳的眼里是不体面的,沈佳自恃是富家千金,哪肯和沐长风在一起?
沈佳顶多就是撩一下沐长风,要是沐长风不上钩,就会放弃的了。
当然了,沐长风要是上钩,雨晴会马上就和沐长风离婚。
闪婚的勇气有,闪离的勇气,她一样有!
“程华来了。”
林晓君忽然碰了好友一下。
雨晴淡淡地道:“来就来了。”
程华便是她的初恋,后来被沈佳撬了墙脚的,但毕业后,沈佳一样把程华抛弃了,听说程华已经结婚生子,就是不知道婚姻是否幸福了。
多年不见,程华已经不复当年的风流倜傥了,长胖了不少,要不是林晓君告诉她,她可能都认不出程华。
沐长风耳尖,听到林晓君小声的提醒,便猜到这最后进来的同学,就是雨晴坦承过的初恋男友。
他也就是打量了程华一番,放下心来。
不是他的对手!
况且还是前情敌。
程华的变化让沈佳也很意外,她当年从雨晴的身边抢走程华,并不是故意的,主要是程华当时也是个帅气的男生,沈佳着实迷恋了他一段时间。
没想到分开了几年时间,程华就成了个胖子,看上去就像个油腻大叔。
沈佳本来还想着程华来了后,她利用程华好好地刺激一下许雨晴,破坏一下小夫妻俩的感情的,谁想到程华这般不给力。
就凭着沐长风那帅气的脸,标准的男模身材,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独特气息,就能秒杀程华,雨晴除非是眼瞎,否则是绝对不会被程华影响的。
“雨晴。”
程华进来,看到雨晴,惊喜地叫了一声,看雨晴的眼神更是充满了惊艳,没想到多年不见,雨晴脱胎换骨,成了个大美人。Χiυmъ.cοΜ
沐长风伸手便揽住了雨晴的腰肢,亲昵地问着:“老婆,这位大叔也是你的同学吗?瞧着不太像呢。”
林晓君忍俊不住,扑哧地笑了。
杨丽也在笑。
雨晴的丈夫挺霸道的嘛。
嘴巴还毒,一句话就把前情敌踩下去了。
他们都是同学,年纪差不多的,大都是二十七八岁,程华因为变得过于油腻,被沐长风称为大叔,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
程华看到雨晴时的惊喜,在沐长风搂着雨晴腰肢,亲热地叫着雨晴做老婆的时候,就僵住了,再听到沐长风称他为大叔,他的脸色涨得通红,不知道是羞的还是气的。
他颇有点不甘心地问着雨晴:“雨晴,你嫁人了?什么时候的事?”
“我们不久前才领的结婚证,还没有办婚礼,到时候办婚礼时,一定请大家喝喜酒。”
沐长风扣紧了雨晴的腰肢,霸道地宣示着他的身份,笑得温文儒雅的,声音温和低沉,听在大家的耳里,都不由自主地在心里夸赞:这声音特么的好听!
非常富有磁性。
雨晴都仰头多看了丈夫两眼。
这家伙还真像一本未曾阅读过的书呀,每翻开一页,都带给她惊喜。
程华脸上有点挂不住,讪讪地笑道:“恭喜你们,那,我们等着喝喜酒了,先生贵姓呀?”
“免贵姓沐。”
程华朝沐长风伸出右手,“沐先生你好,我是程华,雨晴的前男友。”
众人:……
卧槽,程华好贱呀!
居然当面说他是雨晴的前男友。
沐长风大度地与程华握了握手,笑道:“谢谢程先生当年对雨晴的不娶之恩,才让我捡到了宝。雨晴在我眼里就是蒙尘的钻石,洗去了铅华,便会光芒万丈,真的要谢谢程先生的不娶之恩呀。”
程华:……
他笑不出来了,怎么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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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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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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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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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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