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王传满胡三婶>第七十四章 穷凶极恶的杀手
  血十三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第一次出任务,竟然不是死在任务对象的手上,而是死在两只野猪的牙上。

  事情还要从几日前说起。

  那时他接到一个特殊的任务,对方要求他去杀一个4岁的女娃。

  叫什么不知道,长什么样也不知道,只知道是丢在三百公里外的深山里,让他循着这个线索去找。

  从任务出发地去往三百公里外,已经跨过了大昌国的地界,紧连着的山脉过后,就属于北兴国。

  北兴国以游猎为主,且已在多年前归顺大昌国,中间的山脉地段还算是太平。

  “那小女娃有些玄乎,听说此前有几大高手前去刺杀,都无功而返,你千万小心!”临行前,分舵主对血十三千叮咛万嘱咐,“一千两的赏金虽丰厚,但你的命更重要,关键时候记得保命!”

  这话让血十三感觉到了不对劲,不会是什么妖女吧?

  才四岁而已,听说身边还没有任何人保护,有必要这么兴师动众?

  他们血雨阁,好歹是在江湖排名第一百三十八的门派!

  血十三精心研究了一下地图,发现一路往北,有个永定县,从这个县城的一个小村子旁边插过去,能走得更快。

  他想了想自己的绝世武功,觉得完全没问题,于是欣然而往。

  进入山脉的第一天,他发现山里的树比他想象的更高大,哪怕外面艳阳高照,里面也是阴郁不堪,根本分不清方向。

  他迷路了,兜兜转转大半天后,打败了三匹狼,干翻了一头熊,吓跑了一只老虎,最终被两只野猪拱得浑身是伤。

  “我完了……”血十三被野猪拱得掉下山崖的时候,心里只念着一句:吾命休矣!

  当他苏醒后,和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对视。

  不,是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

  小眼睛的主人,穿着一身玫红色的花褂子,脑袋上有同色系的头花,捆了两个小发包。

  脸蛋红扑扑的,有些偏瘦,却并不显得寡淡。

  明明是十分村姑的俗气打扮,却因为年龄小的缘故,看起来反而有几分质朴的灵动。

  是个小女娃。

  “粽子叔叔,你醒啦!”小阿玉眨巴眨巴眼睛,小短腿蹦跶到门外。

  朝着正在晾晒药材的胡小童喊:“小童哥哥,小童哥哥,粽子叔叔醒啦!”

  血十三:???

  粽子叔叔,不会说的是我吧?

  他刚想动弹,却发现自己被裹成了一团。

  一个戴着烟青色头巾的少年冲了进来,摁住他的手。

  “别乱动,你全身骨头都折了,能不能好,就看你这几日了。”胡小童不高兴地说,“给你包裹的是我们家仅剩的碎布,你再弄脏了,可就没干净的给你换了。”

  血十三张嘴:“我……”

  发现自己干渴得厉害,喉咙的声音也格外沙哑。Χiυmъ.cοΜ

  根本就不像他了。

  小阿玉昨天就听说,村里捡了一个被野猪伤到的人,大家都去看。

  不过那时候,家里人都不准她去,觉得太血腥,怕吓得她晚上做噩梦。

  等到了第二天,王五郎他们也坐不住了,悄悄拉着小阿玉就来看。

  就看到人已经被裹得严严实实。

  “这不跟阿奶包的粽子一模一样吗?”王五郎脱口而出的一句话,让小阿玉记在了心里,所以她就喊对方粽子叔叔了。

  “粽子叔叔,你疼吗?肯定好痛好痛的吧,我摔在地上的时候,就觉得屁股好痛啊。”小阿玉在旁边伸着脖子,一脸心疼地看着血十三。

  【宝,你可别再给水了啊!】

  团子真是怕了她了,这崽子仿佛天生就存不住东西,自己有点什么,就想着分给别人。

  要是它来的时候,但凡崽子有个十五六岁,也不会这么大方。

  现在到底还是个孩子。

  “可是……粽子叔叔好痛哦。”小阿玉戳着手指。

  【你给这个来路不明的人,还不如给你那个小哥哥!】团子没好气地说,【他好歹昨天还给你编花环了。】

  秦怀原本是不想编的,他也从没编过,但小阿玉想着要来看热闹,秦怀为了把人哄住,就捡起小阿玉摆在地上的花环,默默编起来。

  只是技术着实不到家,小阿玉拿回去,把玩一会儿就散架了。

  这时候,胡小童已经把一碗早就煎好的药端进来了,小阿玉闻到那味道,顿时捂着鼻子。

  “小童哥哥,这是什么,好臭呀!”小阿玉皱着眉头。

  她鼻子太灵了,药材的味道对她来说太刺激。

  “这是药,他受了伤,必须喝药,不然好不起来。”胡小童把药端过去。

  见血十三望着自己,胡小童说:“你身上的东西,我们没拿,等你好起来再付汤药费。还有我爹说了,你伤的严重,等稍微好点就去县城里看看,我们家不一定治得好你。”

  血十三觉得奇怪,他觉得见到这两人都挺奇怪的。

  一个小女娃对他絮絮叨叨的,一个小少年端着药来帮他。

  明明他们素昧平生。

  治病要花不少钱吧?他兜里只有一百两,也不知道够不够。

  哎,他还是得快点好起来,稍微养好点,再去杀那个小女娃。

  那就有一千两了。

  血十三费力地张开嘴巴,就着胡小童的手,喝了一碗苦药。

  那真是苦得让人作呕的药。

  他刚觉得难受时,嘴里忽然被人塞了什么东西。

  血十三整个人一惊,恐惧地想要吐出来。

  结果却发现,舌尖有酸酸甜甜的汁水涌出来。

  小阿玉双眼笑得像漂亮的月牙,咧开的小嘴露出玉瓷般的白牙,软糯的嗓音雀跃着说:“粽子叔叔,这个果子可好吃啦!吃了你就别不高兴啦!”

  说着,她又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血十三皱起来的眉头。

  “不要皱眉头喔,阿娘说,经常皱眉头,就会变成小老头子哒!”

  血十三呆呆的,没有反应。

  而小阿玉,已经蹦蹦跳跳出去了。

  她兜兜里只剩下两颗果子了,可不能再分给粽子叔叔吃了,所以要快快跑掉,免得她又忍不住分出去了。

  这几颗果子,还是赤甲叔叔爬树给她摘的,别人都摘不到呢!

  小阿玉刚跑出胡大夫家的院子,就看到秦怀负手站在远处的槐树下。

  槐树已经抽出了嫩芽,几只蝴蝶不知从哪儿钻出来,绕着秦怀飞来飞去,衬得秦怀也多了几分童趣。

  “小哥哥,你来找阿玉玩的吗?”

  秦怀看着她,心想。

  又一只小蝴蝶飞来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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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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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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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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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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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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