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人开口,话落的瞬间,所有人都看向沈陌,沈陌也微微点头继续写下一行字。
(在下的确叫叶白陌。)
看到这一行字,所有人跟看怪物似的热切地看着沈陌,一个个还问了好多问题。
沈晨星原本因为叶白陌三个字就惊了一下,他万万没想到叶白陌竟然就是他那个素未谋面的哥哥。
恍惚间,沈晨星就被挤出了包围圈,他呆呆的看着沈陌被包围在中心,有人问了什么,他笑着在纸上回应。
眼前的一幕实在是让人无法接受,沈晨星深吸几口气,还没做什么呢,就被朋友拉了出去。
“晨星,你这是在做什么?”那人显然没想到沈晨星会有那么荒唐的行为,不过他的目光越过人群看向中心处的沈陌,叹着。
“那就是下凡的文曲星啊,叶白陌,名字好听,瞧这气度不凡,果然不是常人。”
他的赞叹,落在沈晨星耳里,就是对沈晨星的嘲讽,沈晨星脸色一沉,大约是气急了,口不择言道。
“再厉害,也不过就是个哑巴!”
“你……”那朋友听此,只觉得沈晨星这话说出来太过分了,正欲多说几句,却见沈晨星飞快的跑开了。
让那个朋友狠狠皱着眉头,心里不舒服极了。
沈晨星不知道,他把自己的朋友狠狠的往外推走了,而他,此时正满心烦躁。
其他人都还不知道,当今陛下打算给安将军指个男妻,而他沈晨星就是首选。
沈晨星不愿意,所以他一直在想办法规避,而他还有个双胞哥哥的消息也从母亲口中得出。
按理,那个哥哥才是长子,合该他去。
所以沈晨星派人去寻找那个人的踪迹,然而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丝一毫的消息。
也是眼看着圣旨将到,他都打算逃离洛京了,没想到会遇到沈陌。沈陌的面容,有五分来自母亲,三分来自父亲。
比他更像父母的孩子,所以他打算把人带回府,其他的不说,至少可以代替他。
然而,他怎么都没算到,对方竟然就是那个名满洛京的文曲星叶白陌。
这样一来,他该怎么办?
沈晨星飞奔回府,立马向母亲坦白了一切,也是这日,陛下的圣旨落下,一夕之间,所有人都注意到了沈晨星。
自然也注意到了在那一天,被“强抢良民”的叶白陌。
趁着这股东风,沈府竟然放出叶白陌才是沈府嫡长子的消息,结果消息刚出不久,叶笙宽就站出来直言。
谁要和他抢儿子,有本事到他面前来,躲在背后跟个屎壳郎一样算怎么回事?
有叶笙宽的话在,沈家论权论钱都比不过,只能暂时歇了心思。
与此同时,沈陌也接触到了安将军,安将军唤做安屹,容貌端方,看着也是一腔铁血。
说起来,沈陌会接触到安屹,还得从那个护短又爱吃醋的老父亲叶笙宽说起。
原本因为他身世的秘密在洛京中流言蜚语不断,叶笙宽一边护着他,一边让他在风声最盛的时候待在家里。
就听不到外面的风言风语。
结果没待几天,他这个宝贝儿子又变成个烦人的儿子了,正好流言少了许多。
于是在一个明媚的早晨,沈陌又一次被关在了门外。
沈陌习以为常的转身就走,这一次,他选择买一匹马,到郊外散散心。
这散心散着散着,就遇到了安屹。
彼时安屹骑在高头大马之上,正肆意自在的驾马狂奔,路过沈陌时,带起一阵浓烈的风声。
沈陌看安屹一个人骑马觉得不够痛快,于是他连忙驾马跟了上去。
安屹起初没在意沈陌,后来屡次被沈陌反超后,才反应过来。
两人对视一眼,安屹脸上带起斗志昂扬的神色,沈陌倒是一如既往的淡然。
两人同时加快了速度,朝前奔去。
马蹄声声,猛烈的风划过脸颊,吹起耳边的碎发,衣袍也被带得飒飒做响。
两人毫无目的的向前而行,这般你来我往许久,才齐齐在一处小湖泊前停下马来。
“没想到这洛京,还有这等身手的人物,我叫安屹。”
安屹驱马靠近沈陌,笑眯眯的出声,言语间满是意外和满意,就是声音有些雌雄莫辨。
沈陌回以安屹一笑,他双腿夹紧马背,双手放开马缰,动作熟练的写下一行字给安屹看。
安屹是将军,自然也会认字,只见上面写着。
(安小将军,久仰大名,我叫叶白陌。)
“叶白陌?”安屹在嘴里咀嚼了一遍沈陌的名字,随后恍然大悟道,“哦~你就是那个文曲星下凡?还真是闻名不如见面,幸会幸会。”
安屹朗笑出声,活脱脱一个爽朗的男儿模样,不过,安屹却是个女子。
虽是女子,安屹却有一米八三的身量,时下的女子大都在一米七以下,也就边关有身量高大的女子。
如此一来,恐怕没人怀疑过安屹是女子吧?
或者说,从来没人觉得安屹会是女人,毕竟,这言行举止,处处都是男儿的豪爽。
不过,安屹能坐稳将军之位,又能打出一场又一场寻常人难以胜任的胜仗,是男是女倒是显得没那么重要了。
交朋友可不是看性别的。
于是当天,两人可以说是谈天谈地谈人生,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安屹说,她不喜欢洛京,她喜欢边关,那里有大漠孤烟,有长河落日,有无数个同她一样驻守边关的英勇之人。
她喜欢那样的自在,那样的肆意,那样的气血方刚。
而不是洛京这样,繁华却处处都是束缚。
而沈陌,向往的也是自由,逍遥自在。
赏落英缤纷、观灯火通明、看孤山清水、品美酒佳肴。
能看世间繁华,亦能看荒漠无人。
总而言之,图个自在逍遥。
两人的想法,也算是殊途同归,所以能成为朋友也是常理。
安屹是个很好的朋友,也是个很好的将军。
沈陌和她相交不掺杂任何利益纠葛,仅仅只是因为这个人合他眼缘罢了。
这洛京中的一切,于安屹而言都算不得什么,娶男妻一事,她也没放在心上。
她不娶妻,是不想耽搁其他女儿家,可皇帝逼迫,她只能说喜欢男人。
谁想,到最后,她还得娶个男妻,男妻如何她不在意,她根本就不打算有什么。
到时候把人养在府里,除了不见外人,她会好吃好喝供着,怎么也不会亏待了对方。
安屹是这么想的,还想着到时候回了边关,那就是天高皇帝远的,比在洛京自在。
然而原身那个时候,她没有等到回边关的一天,就这么因为谋逆之罪,死在了她不喜欢的洛京。
关于安屹娶男妻一事,沈陌没有多做评论,只是打听到当初待在东宫的丫鬟,因为办事不利被杖毙了。xǐυmь.℃òm
这是沈陌离开东宫后几日的事,那天,一群人领着不少兵官去到东宫,说有人告太子有谋逆之心。
奉陛下之命,前来彻查。
然后经过一通翻箱倒柜、掘地三尺的查找,最后还了太子一个清白。
事情没办成,那个丫鬟就成了撒气的对象,不过沈陌觉得那丫鬟并没有死,所以特意去看了看沈晨星。
不出所料,沈晨星身边跟着的即将成为陪嫁丫鬟的,就是那个传言被杖毙的丫鬟。
果然没死,看来陛下对她很看重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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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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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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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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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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