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杨铮>62 诗情
  “那就不要留遗憾吧!”

  岳剑平望着李天道,认真吐出了这八个字,随后端坐在舞台之上,等待着李天道的选边。

  李天道选择了黑方后手,将红方先手留给了岳剑平。

  岳剑平看着这个结果,他没有感觉到意外,也没有感觉到有何不妥。

  因为,他知道,李天道其实最擅长的就是后发制人。

  而自己,最擅长的也是先攻先守。

  此番对战,也是一场真正意义上的“决战”。琇書蛧

  “我们差不多有六年的时间没有在舞台上下棋了吧?”李天道静静看着岳剑平第一手仙人指路,他飞起了象怀念着过去。

  “是啊,六年没有在一起下棋了。”岳剑平点了点头,双仙人指路的开局,跟平时一样写意洒脱。

  而李天道也一反常态的跳起了屏风马,摆出了防守之势,整场比赛也因为这两人的一言一语一行一步,变得剑拔弩张起来。

  “对了,你还写诗吗?”李天道忽然笑了起来,似乎想打破这剑拔弩张的气氛。

  岳剑平听着挚友的话,他先是一愣,随后他也笑了起来。

  “当然我还在写诗,你难道不记得我的梦想吗?”

  “我的梦想可是有棋有诗有说有笑,然后一辈子仗剑走天涯!”

  ……

  岳剑平也有梦想,虽然他看上去的梦想就是成为不输给他师父的顶尖棋手,但实际上,他的梦想其实是想当一个诗人。

  一个和小说中一样仗剑走天涯的诗人。

  但这个梦想,也就寥寥几人知晓。

  因为,这个梦想放在这个时代,的确有些可笑。

  毕竟,这个时代可以说没有诗人,或者也可以说人人都是诗人。

  在互联网普及的现在,诗人似乎是一个贬义词,因为绝大多数的诗人都挣不到钱。

  就算是极为出名的诗人,一个月也就挣个千把块钱。

  在这个用金钱衡量成就的世界,诗人无疑是最底层的职业。

  但这也并不妨碍,岳剑平憧憬着诗人这个职业。

  就像每个男孩子都憧憬着英雄一般,他也想成为一个充满着“英雄气概”的诗人。

  他很喜欢读诗写诗,他也喜欢很多诗人,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他都喜欢。

  但他却似乎在写诗这个领域“先天不足”,他写的诗大多都像打油诗,以前也因为这个梦想,受到很多人的嘲笑。

  但就算是被嘲笑,他也依然在写诗。

  因为,他觉得诗是这个时代的眼睛,尤其是普通人的诗,更可以说是这个时代的眼泪。

  他还记得自己第一次接触古诗的时候是在四岁,他看着“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时,心中莫名出现了一丝感动。

  当时他不懂这句诗的意义,但他却隐约知道,这句诗似乎在写自己。

  在他长大点时,他开始接触现代诗的时候,他竟又被“沿着流水线,笔直而下,仿佛看到了自己的青春汩汩流动,如血般地。”感动到痛哭流涕。

  他虽然不认识这首诗的作者,但他却似乎看到了他的一生。

  他自己也似乎因为这些诗的出现,心里多出了一些他也说不出来的“悸动”。

  他也写诗,当然,他的诗不仅比不上古代,也比不上现代。

  但他却没有放弃,依旧在自娱自乐,用诗去记录着自己的喜怒哀乐。

  虽然他生在一个没有诗人的时代,但他却很幸运。

  因为,他的父母还有他的老师,在看到了他的诗后,不仅没有像他人一样去嘲笑他的梦想,反而还支持他去实现自己的梦想。

  他也因为这份坚持,变得与众不同起来。

  这份与众不同,不仅体现在生活中,更体现在他的性格里。

  岳剑平性格正直,刚强,但有些时候却又容易感情用事,这种矛盾就像诗一样让人又爱又恨。

  可爱他的人始终比恨他的人要多。

  就像读诗的人,永远比写诗的人要多一样。

  这种性格或许在很多人眼里是极具缺陷的性格。

  但在这个时代,这又是珍贵的品格。

  最起码正直,刚强这两个性格,就是这个时代一直推崇的性格。

  正所谓棋如人生,正直的人,下棋也喜欢直来直往。

  但一个充满诗意的人,下棋的“直”却又和普通人不同。

  他的“直”有着诗情,也有着画意。

  至少,每一个与岳剑平对弈的对手都会惊讶他的棋风还有他那惊人的想象力。

  他的棋比诗还要工整,比诗还“敏感”。

  或许说他的棋,就是一首极具特色的现代诗。

  而他现在与李天道下的棋,更是一首贯穿他人生的“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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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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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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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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