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氏的脑子有点打结,好半晌才反应过来……哦,原来是阿蛮那早逝的婆婆苏氏的娘。
想到苏氏,郑氏忍不住叹了口气。
唉,也是个苦命的女人啊,年少时被拐,连家在哪儿都不记得了,万幸遇到了江墨年那样的好男人,结果没享几年清福,丈夫就去世了。
好不容易熬了下来,又因为难产血崩,抛下几个年幼的孩子撒手人寰。
真真是可怜……
人就是这样,虽然自己过得也不尽人意,却总见不得人间疾苦。
郑氏感叹了一番,然后定了定神,准备过去见见那位外祖母。
不管怎么说,论辈分,人家比自己高一辈。
刚抬脚,她忽然想到了什么,又顿住了步子。
不对。
怎么早不来晚不来,偏偏等江漓封了官才现身?不会是看江家起势了,发达了,想着上门打秋风吧?
这倒没什么,毕竟是亲家,拉拔一下也应该。
可万一那位凭空冒出来的外祖母,跟这头的阎婆子一样,也是个刁钻刻薄的老鸡婆怎么办?
上回阎婆子为了给二房添堵,千方百计地要把自己的姨孙女郝金枝嫁给江湛;谁知道这位外祖母,会不会贪图江家的钱财跟势力,也想方设法地给江漓塞女人呢?
这绝对不能忍!
还没见到人,郑氏就已经被自己脑补出来的情节气着了,柳眉也皱了起来。
想了想,她返身回房,换了一身好衣裳。
跟着从女儿之前给她的一堆首饰里面,挑了两样插头上,还特意往手腕上戴了一副晶莹剔透的玉镯子。
看着镜子里跟往常完全不一样的自己,郑氏浑身不自在。
可想到女儿……
郑氏立马又挺直了腰杆子。
不管怎么样,自己绝对不能在那位外祖母面前示弱露怯,一定要为阿蛮把场子撑起来!
做完这一切,郑氏拉开房门,雄赳赳气昂昂地去了厅堂那边。
厅堂里,熊二正在高谈阔论。
突然看见一个美貌妇人跨进门,声音嘎一下收住了,“这位是……”
“这是我家岳母大人。”江漓道。
岳,岳母??
熊二大吃一惊,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着。
他飞快地扫了眼郑氏。
情报里确实有提到,说是江漓的丈母娘——也就是杜神医的母亲郑氏,因为被夫家休弃,无处安身,所以一直跟着女儿女婿一起生活。
但没说郑氏长得这般年轻秀美啊!
这哪里像是快四十岁的人了?
说二十出头他都信!
叮。
熊二沉寂了二十八年的心弦,仿佛被某只看不见的手拨动了一下,忽然间乱了拍子。
既然是弃妇,也就是没有男人,那……
“咳咳。”江漓状似无意地走到中间,挡住了熊二垂涎的视线,然后轻咳两声,向郑氏介绍道,“岳母,这是苏知府的母亲赵老夫人,特意从府城赶过来的。”
啥?知府大人的娘?
郑氏笔直的腰杆子一软,人瞬间矮了半截,脸也腾地发起烧来。
原来是自己小心眼了。
人家堂堂四品官儿,又怎么可能是过来打秋风的呢?况且阿蛮之前也提起过,说是曾经给知府大人的母亲治过眼睛,怎么说也算是有恩的,这位赵老夫人应该不会恩将仇报,给阿蛮添堵才是。
想到这里,郑氏的心便放下了大半,忙屈身见礼,“老夫人安好!”
“好好好。”赵老夫人一点也不摆架子,亲自搀她起来,边打量着她边笑吟吟道,“怪不得杜神医长得如此标致,原来根儿在这呢。”
身后的晴嬷嬷噗嗤一声乐了。
“哎哟我的老夫人,怎么还叫杜神医呢?该改口了!”
赵老夫人哈哈大笑,“是,叫杜神医见外了,应该叫阿若才对。”
江漓眸光闪烁,没有反驳。
也无需反驳,该不该改口,很快就会有结论。
正说得热闹,一个十七八岁、身段儿丰盈的漂亮小媳妇出现在了门口。
正是江家的女主人——杜若。
看到坐在正堂上的赵老夫人,杜若惊讶地张大了嘴,“老夫人,怎么是您?”
刚才春花去喊她的时候,只说苏氏的娘家人找来了,但并没有提及对方的身份和来历。
杜若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位外祖母的来头竟然这样大。
而且还是个熟人!
赵老夫人招手让杜若坐到自己身边来,亲昵地握住了她的柔荑,笑道:“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了,好在一切终于真相大白,我也总算找到你们了。”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杜若眨巴眨巴眼,疑惑地问,“您真的是我家相公的外祖母么?”
“是,千真万确。”
赵老夫人看向江漓,渐渐红了眼眶,“你们还记得杏林大会上的那个娄氏么?”
江漓跟杜若交换了一下眼神。
连娄氏都知道,看来这件事有七八成是真的了。
江漓点头,“记得。”
赵老夫人幽幽地叹了口气,“其实,娄氏是当年在你娘身边伺候的婢女。”
她轻轻抿了一口茶,然后将事情娓娓道来。
“你娘本名叫做苏清慈,是我最疼爱的小女儿,视若掌上明珠。二十三年前那个中元节的晚上,她带着丫鬟娄冬儿出门赏灯会,结果不慎遇到了拐子,从此杳无音信……”
苏清慈失踪以后,为了顾全她的名节,苏家刚开始并没有大张旗鼓地找人,而是暗中派亲信四处打探。
可惜寻了整整三天,依然毫无所获。
苏清慈就好像凭空消失了一样,没有留下半点蛛丝马迹,根本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追。
苏家彻底慌了。
于是再也顾不得什么名节不名节的,在大街小巷都贴出了告示,许诺凡是能提供线索者,一律重赏!
有了钱财的诱惑,上门提供线索的民众倒是一茬接着一茬,然而经过核查,全都是乌龙,没一个有用的。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希望也一点一点落空。
就这样找了大半年,方圆百里的犄角旮旯都搜遍了,还是没有苏清慈的踪迹。
所有人都心照不宣,知道再找下去也是枉然。
人,估计是不在了。
痛失爱女,时任凤阳太守的苏父大受打击,本来身子骨就不强健,这下子更是雪上加霜,没几年就因病去世了。
临死前还紧紧拽着儿子苏清尧的手,叮嘱他一定要找回妹妹。
然后才落下了最后一口气。
女儿跟丈夫先后离她而去,赵老夫人悲痛欲绝,眼睛都几乎哭瞎了。
可她不能倒下。
死去的人已经死了,而活着的人,还有更重要的使命要去完成。
没有找到女儿之前,她死不瞑目!
这一找,就找了二十三年,直到偶然间发现了娄氏……
“这么说来,娄氏的记忆恢复了?”杜若问道。
赵老夫人颔首,“没错,你们离开后没几天,她就什么都想起来了,把一切都告诉了我们。”
江漓却敏锐地察觉出了不对劲。
“既然娄氏跟我娘是一同被拐走的,也就是说,这么多年以来她其实什么都知道,知道我娘在哪里,也知道你们肯定心急如焚,那为何不想办法早点回去找你们?要拖到现在才说?”
这不合理。
杜若也觉得奇怪,“是啊,莫非这其中有什么隐情?”
赵老夫人先是微微一滞,继而忍不住笑了。
内心深感欣慰。
果然不愧是清儿跟江墨年的孩子,头脑就是聪明,一下子就看出了蹊跷之处。
“娄冬儿之所以隐瞒不报,确实是有原因的。”
赵老夫人徐徐解释道,“按照我们大昭律法,下人护主不力,导致主子受到伤害的,可杖毙。娄冬儿生怕回来后被我们问责,到时候小命不保,这才躲着不敢露面,一直窝在乌头县苟且偷生。要不是为了救她那个养子,或许她这辈子也不会回凤阳府,更不会被我们找到。”
这当然是原因之一,但并不是最主要的。
苏家是厚道人家,从来不会随意打杀下人,更何况娄冬儿也是受害者,又怎么可能责罚她呢?
只要娄冬儿回府报信,把清儿平平安安地救回来,她不光不会被杖毙,还会受到主子的大力嘉奖。
然而娄冬儿是不敢的。
因为她是帮凶。
而苏锦绣,便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是罪魁祸首!
赵老夫人并不打算把这件事的真正内幕告诉自己的大外孙,一来怕打草惊蛇,影响了自己对付苏锦绣的计划;二来,她也舍不得让江漓陷入仇恨的旋涡,把时间跟精力都花在那些腌臜事上,不划算。
就像她对自己的儿子苏清尧所说的那样,后宅之事,自有后宅的人来处置。
好在江漓跟杜若也没有起疑。
江漓沉默半晌,然后问道:“我娘身上可有什么记号?”
“自然是有的。”自己生养了十六年的女儿,赵老夫人比谁都清楚,“清儿的手腕上有一块红色胎记,状似红莲;还有,她的右脚小拇指,不长指甲。”
江漓心头一震。
手腕上的红莲胎记并不隐秘,只要稍微留意就可以看见,算不得什么。
但是女人的脚却不是谁都能看的。
娘的小拇指不长指甲,这个秘密只有爹跟自己知道,连几个弟弟妹妹都不知情。ωωω.χΙυΜЬ.Cǒm
赵老夫人却能一口道破。
江漓基本上已经能够确定——苏家,的确是自己的外家。
他抬眼看向杜若。
自家小媳妇素来精灵古怪,又跟仙界有联系,或许有什么办法可以做最后的鉴定也说不定。
杜若看懂了江漓的意思,眼珠子转了转,反手握紧了赵老夫人的手,没话找话地说:“真没想到啊,那娄氏还是个关键人物。”
赵老夫人也感叹,“是啊,所以说冥冥中自有天意,若不是阿若你医术高明救活了她,我也不能如愿找到你们。”
“这都是你的功劳,也是清儿在天有灵,保佑我们骨肉团圆。”
趁着她说话的工夫,杜若已经飞快地在脑海中呼叫了系统,“怎么样,测出来了吗?”
系统很快给出了答复,“经过基因对比检测,证实你老公江漓跟赵老夫人确实存在亲属关系,而且血缘挺近的,不是祖母就是外祖母。”
这样啊。
那就没什么好怀疑的了,各方面都对得上。
杜若便朝江漓点了点头。
江漓起身,撩起衣摆跪下,朗声道:“不孝外孙江漓,拜见外祖母大人!”
赵老夫人的眼泪登时就下来了,忙上前扶起他,嘴唇抖得厉害,“好孩子,是外祖母没用,到今日才寻到你们,让你们吃了这么多年的苦。”
“快起来快起来。”
“以后有外祖母在,谁也别想欺负你们,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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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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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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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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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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