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狱卒知道杜明珠的身份,不敢怠慢,毕恭毕敬地引着她去了关押刘寄奴的牢房前。
见主子来了,刘寄奴拖着皮开肉绽的屁股爬了过来,双手紧紧地抓着铁栏杆,仿佛抓着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小姐……”
杜明珠掀开头上的帷帽看了他一眼,皱了皱眉,“他们对你用刑了?”
刘寄奴苦笑,“那些捕快都是江漓的手下,自然看他眼色办事,江漓认定了是我指使的人烧了他家的院子,哪里还会让我好过。”
担心杜明珠不救自己,他赶紧表忠心,“不过小姐你放心,我什么都没招。”
杜明珠笑了笑,笑容却没什么温度,“很好,不过我劝你还是招了吧。”
招了?刘寄奴怀疑自己听错了。
“小姐,你……”
“我怎么了?”
杜明珠的笑容越发大了,“我虽然是你的主子,但你既然犯了事,受到律法惩处是应该的,难道还要死鸭子嘴硬,让外人误会我们杜府,以为是我们这些做主子的教唆了你么?”
刘寄奴彻底愣在了那里。
他的眼珠子在细长的框子里转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把杜明珠的话听懂了。
“小姐,你这是……打算让我一个人扛下这件事?”
杜明珠眨了眨眼,一脸的无辜,“这话怎么说的,一人做事一人当,你自己犯的错,当然要自己承担后果了。”
刘寄奴万万没想到,自己等来等去,竟然等到了这样一个结果。
他本以为杜明珠会履行诺言,想办法捞他出去,然后送他去庄子上养老。
却没料到,杜明珠是来送他上路的。
“小姐就不怕,我把事情全抖了出去?”
到那时,他固然免不了一死,但杜明珠给自己的亲姐姐下毒,还各种打压迫害她,这种家丑一旦传扬出去,就算杜明珠有杜仁美和北安侯做靠山,也讨不了好。
至少,绝不会有高门大户愿意娶这样恶毒的儿媳妇进门!
杜明珠却根本没把他的威胁放在眼里,“好啊,你去啊,不过你别忘了,你一家老小还在我们杜府呢,他们跟杜府可都是签了死契的,你也不想你女儿被卖进青楼,日夜接客吧?”
“你!”
刘寄奴目眦欲裂,恨不得撕碎了她。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以杜明珠的为人,是完全做得出那些事的,为了家人,他不得不听杜明珠的话,把杜明珠从这件事里摘出来。
刘寄奴惨笑道:“好,我答应你,不过你也要答应我,好好照顾我的家人。”
“当然。”
刘寄奴知道杜明珠不可信,只是到了现在这个地步,他已经无路可走。
得到了刘寄奴的承诺,杜明珠没有丝毫留恋地离开了。
丫鬟低声道:“小姐,您就不怕刘管事出尔反尔?万一他事到临头害怕了,又反悔了,岂不是对您不利?不如干脆……”
她做了个砍头的手势。
杜明珠冷笑,“用不着,他的软肋在我手上,翻不出什么花样。”
刘寄奴之所以对她千般讨好万般奉承,并不是因为他多么忠心,为的,正是他的一双儿女,所以他宁愿自己死,也不会舍得让儿女受苦的。
只是可惜了,又得重新寻找一个靠得住的奴才替她办事。
或许,刘寄奴的儿子可以接他的班,毕竟软肋可以是女儿,也可以是妹妹……
出了监狱的大门,杜明珠重新戴上了毡帽。
迎面走来一个穿着捕快服的男人,高大威猛,一脸胡子,长相十分凶恶。
杜明珠的脚步微顿。
是他?江漓?
擦身而过的瞬间,王不就忽然停了下来,侧身打量着那对主仆,“你们是什么人?”
要知道,牢里面关的不是大奸大恶,就是地痞流氓,极少会有人来看望他们,何况还是两个身姿曼妙的少女。
有点不寻常。
杜明珠没说话,丫鬟开口了,语气里带着不屑,“你管我们是什么人,反正是你高攀不起的人。”
王不就:“……”
这小娘们儿还挺傲气的,他就随便问问,也没想攀啊。m.χIùmЬ.CǒM
不过对方既然这么瞧不起人,那就别怪他说话不好听了。
王不就故意拖长了音哦了声,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我知道了,你们应该是琉璃阁的姑娘吧?这位姑娘虽然看不到脸,不过身段儿如此娇美,想必是琉璃阁的头牌操千曲操姑娘吧?听说操姑娘身价千两,寻常人连面都见不到,在下区区一个小捕快,确实是睡不起。”
杜明珠的手豁然一紧。
可恶,竟然把她当成了青楼女子!
“你胡说!”丫鬟更是气得杏眼圆睁,“睁开你的狗眼看清楚了,我们家小姐是杜仁美杜大人家的千金,你敢调戏我们家小姐,当心杜大人知道了饶不了你!”
杜大人的千金?
那不就是杜明珠?那个欺负了弟妹五年的坏女人?
王不就顿时就倒了胃口,双手抱胸一脸鄙夷地讽刺道:“我道是谁呢,原来是杜大小姐,怎么着,下毒下习惯了,跑牢里来下了?”
杜明珠哪里还忍得住,猛地掀开了帷帽,气恼地盯着他。
“你现在很得意是吧?以为抓了刘寄奴,就可以对付本小姐了是吧?我告诉你,凡事别得意的太早了,往后怎么样还不知道呢!”
不过是走了狗屎运才当上了捕头,有什么了不起的,想跟她斗,还差得远呢。
王不就看了看杜明珠的脸,啧啧两声,“可惜啊,空长了一张美人皮,却满肚子坏水。往后怎么样我是不知道,不过有句话说得好,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我劝你啊,还是多做好事少害人吧,不然迟早会遭天谴的。”
杜明珠深吸了口气。
忍住,她是大家闺秀,不能跟一个粗鄙丑陋的乡野村夫计较。
她姿势优雅地戴上了帷帽,示意丫鬟,“我们走吧。”
丫鬟恨恨地瞪了王不就一眼,快步跟了上去。
走了几步,想想还是不甘心,又回过头冲王不就大声道:“臭男人,我祝你跟杜若那个丑八怪天长地久,生出来的孩子天下第一丑,哼。”
说完扭头就跑了。
王不就脚底一滑,差点摔到了地上。
什么鬼?他跟弟妹天长地久?还生孩子?
生你妹的孩子啊,江老弟要听到这话,还不得立马杀了他!
“这人脑子有病吧……”王不就嘟囔着。
想了想,他突然拔腿就往大牢那边跑。
不行,得赶紧去看看,别是杜明珠真的跑牢里来下毒来了吧,刘寄奴现在可不能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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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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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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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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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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