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斗前,他虽然千叮咛万嘱咐,让手下不要伤害那些用来拉车的牛和民夫。
但真打起来,那些将士杀红了眼,拿着刀枪见人就砍,见能动的就杀。
刚刚清点了一下,拉车的牛还好,可是民夫却死了三分之一。
“向子非,趁着现在敌人还没反应过来,你带500名将士,押运六十万石粮草立刻沿来时的小路回龙朔。”
从南郡到龙朔的官道,已经被西魏的镇南大军封锁。
沈安来的时候,是找了一个当地老人带路,顺着一条樵夫打柴的山路而来。
如今要押运粮草回去,原路返回,自然是最安全的路线。
“将军,你不跟我们一起走?”
向子非一愣……
沈安这操作,他有些看不懂。
粮草笨重走不快,留下一部分人当疑兵拖延时间,这个计策是对的。
但是留下来的这部分人,几乎就没有回去的可能了。
所以这种情况下,绝大部分主将,都会选择随粮草离开,让别人留下来等死。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别废话了,赶紧带着粮食赶紧回去!”沈安一把推开他,朝沈万三招了招手:“点齐五百人,立刻到我这里集合!”
他当然不会坐以待毙!
眼下时间紧迫,必须抓紧时间部署!
向子非皱着眉头离开,他看了一眼沈万三和渐渐向沈安靠拢过去的其他将士。
这都是一群疯子吗?
留下来的人脸上,都没有丝毫即将赴死的沮丧!
反而一个个满脸喜色!
而剩下准备随他押运粮草回龙朔的这些人,却反倒都不太乐意的样子。
好像没能留下来送死,是一件很惋惜的事情!
沈安的人格魅力这么大的吗?
“他们留下来断后,这么好像一点都不怕死!咋还很高兴的样子啊?”向子非凑到几个前锋营将士身旁,满脸疑惑的问道。
“能不高兴吗?跟着老大打仗特别带劲,还能立功!傻子也会高兴啊!”
“就是啊!别说现在可是个极好的立功机会,就怪该死的沈万三,咋不挑上我啊!”
“这你怪不得三哥!谁让你当时跑得没人家快!”wWW.ΧìǔΜЬ.CǒΜ
这些七嘴八舌的回答,把向子非听得更懵了!
你们这可不是不怕死啊!
是自信心爆棚啊!
难道你们觉得区区五百人,面对整个南郡和镇南大军的合围,沈安他们还有机会回来领功?
向子非不得不再次开口提醒:“几位兄弟,难道你们也不怕死吗?”
“怕!当然怕!可老大不会让我们轻易死掉的!”
“是的!老大那么厉害,我们哪有那么容易死?”
“而且就算真的为老大死了!那也值得啊!”
几个士兵说到最后,脸上竟然露出了些许憧憬的神色。
向子非沉默了。
他更懵逼了!
他博览兵书,通晓战史,古往今来领兵之人常有与士兵休戚与共的将军。
但能让手下将士如此死心塌地的追随,还能时刻保持着这种异乎寻常的自信。
好像没有这种将军存在!
就是强悍如战神的项羽,手下之人明知必死,也会四散奔逃。
沈安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他百思不得其解!
要知道人心是最复杂的,前锋营的将士,多达上万人,能同时笼络住这么多人心。
可不仅仅是身先士卒,给人钱财就能办到的。
他当然不知道,沈安除了做到了这些,还给了前锋营将士们难能可贵的尊严。
他也没有发现,在前锋营之中,官兵之间有着前所未有的平等意识。
没有人恃强凌弱!
没有人居功自傲!
没有官大一级压死人!
在无尽的疑惑之中,向子非带着人出发了。
沈安这边也在紧锣密鼓地为接下来的战斗做准备。
他让沈万三带着人上山砍了一些竹子回来,又将所有人的惊天雷都集中在了一起。
他拿起一根竹子,从中取了一截,又将一头削尖,另一头钻透两个洞。
“你们都看着,两人一组,将尖的这一部分用力敲进土中,然后找根棍子插在竹筒的洞里,不停的扭动,便能很快打出一个洞来!”
“除了沈万三所在的百夫队外,其他所有人分成两波,分别在山谷两边的通道外,挖出一个600尺长,三百尺宽的陷马坑阵。”
“洞与洞之间前后左右的间隔,不能超过一尺!”
这些装置,自然是用来对付骑兵的。
西魏人本就是北方蛮夷逐渐归化而来,虽然现在也将中原文化学了个大概。
连文字和通行的话语都跟大梁一样,但是军中依然以骑兵为主。
骑兵巨大的冲击力,是他必须防备的重点。
等到其他将士都去忙着挖洞的时候,他将集中起来的惊天雷全部分发给了沈万三的百夫队。
“你们要做的事情就简单的多了!但我们这些人能不能活着回去,却又要看你们的!”
“等我交代清楚后,你们立刻骑马离开山谷,离开10里左右。”
“将这些不用的竹子枝叶,捆在马尾巴上,听到这边信号响起后,立刻分散冲过来!”
“一定要尽可能的扬起大的风雪,让敌人分辨不清你们的数量!”
“还有,惊天雷全部交给你们,不是让你们杀敌的,是给你们营造声势的!”
“你们每隔一段时间,便引爆一批惊天雷,咱们就算炸不死他们,也要吓死他们!”
沈安当然不会真的就仅凭这手下500人,去跟镇南王数10万大军硬拼。
他不仅要拖延着时间,让向子非能够安然的带着粮草回去。
还要将手底下这些兄弟也安全的带回去!
为此他要给镇南王演一出好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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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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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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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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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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