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冕根本看都不看,反而这会还冷了脸:“那我就要问问了,你请这些人来干什么?莫不是你想趁着现在得局面,大发一笔吗?”
“你可是沈王爷得家人,做出这种事情来就不怕影响到王爷!”
要说栽赃陷害,颠倒黑白,王冕可是一等一得高手。
这一次他所以这么做,看似很冒险,但实际上这却是一个非常大的机会。
因为只要他不承认这是沈安得东西,那么就可以一直调查去,而在这过程中,他又能将之前没收的东西全部首卖出去的,到时候赚到的钱,就可用来满足她自己了。
至于……这件事到最后要如何去处理其实也简单,如果一切都按照朝廷法度去办,他顶多就是找几个替罪羊的是,反正是触及不到他本人就对了。
好多事情上,他都做了好多好多得绝缘层。
有这些人在,如何胡难为到他呢?
照这么说来既能赚钱,还能解气,并且又不会有什么太大得损失何乐而不为?
王冕不是个傻子,他知道应该在什么时候做什么事。
什么事是对她有利得。
再说了,到了关键的时候就是要拼搏一把,如果不去拼搏的话,谁知道会有啥结果?
“这件事如果要是这么说的话,我就要重新查一查了。”
王冕这会准备反客为主:“虽然我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眼下得情况,很混乱,你说是沈家得东西,那就是了?”
“这虽然是王爷得股份,但毕竟王爷不在这里,所以……好多事情还是要小心为妙得。”
他这话里话外都在说粟米是在以权谋私,要中饱私囊,并且也同时暗示了,说明陆云庆和这件事而拥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他的理由很简单,第一是陆云庆带着粟米来找自家麻烦得。
第二就是陆云庆要求他将自己的名字,从当时的公文上面摸下去,这不就是在跑请关系吗?
如果要是这个案子真的调查下来的话,王冕可是有话说的,毕竟不管是他,还是陆云庆,如果要是能和沈安之间腊山关系,对日后的仕途都是有好处的。
所以假如要是陆云庆这会想走沈安得门子,那么帮助一下粟米不是也在正常不过了吗?
沈安现在身为凌驾于朝廷之上得王,他是最好的靠山,但同时风浪之下,他也是最容易被利用的那个,诚如沈安当初自己说过的那样,他就是一把双刃剑。
权力如此,他本人也如此。
“我必须把这件事查清楚,王爷一心一意为国为民,我不能让他身上沾染了一些不该有得东西!”
看着王冕拿混蛋的样子,陆云庆真的是怒不可遏,他现在恨不得直接一剑杀了他。
但是多年领兵作战,陆云庆得谋略从无问题,这会他反而冷静了,要忍气吞声。
解决这件事,不是在他们手中可以搞定得,必须要找到沈安才行。
并且眼下最要紧得,是把被他扣押的那些物资拿出来。救济百姓才是。
“这个恐怕不行。”
王冕摇摇头:“这些东西已经都被封条贴上了,按照朝廷的规矩,在美哟搞清楚这些事情之前,任何人都不能拿走。”
话是这么说,但王冕还没有把话说死了。
“除非是……”
这个除非很耐人寻味,陆云庆也不懂这些纲要开口催促,可是这会却被粟米直接俄拦住:“不必了,我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作为商人,他可定知道这条规矩的。
因为货物本身存在差异性,所以为了保证商户们不受到损失,象是这样被扣押得东西,可有商户出钱,一一点五倍置换出来。
如果之后案件查明必须要没收的话,那么就没收。
如果不需要,需要返还的话,那么就把钱款直接退还回去就好,不过这里有一点要明确,就不是所有货物都可以置换的,还有要看着货物本身,涉及到什么案子。
并且在置换之后,就算是要退钱,也要将按照货物本身体量的储存费用扣除才是。琇書蛧
粟米咬着牙,从怀里掏出一堆金银券来,这些是沈安之前整顿经济的时候,所出现的产物。
很方便,而且比银票什么的好用多了。
粟米是有备而来。“那批货物本身价值在百万左右,这是一百五十万的金券,现在就把东西给我置换出来!”
“你急什么?”
王冕摇摇头,找了个手下人将金券收下,之后才告诉他们可以在三天之内返还,因为要办手续!
三天就三天!
从牧丞府离开之后,陆云庆心中有股说不出来的憋闷:“这个混蛋,就是该被杀了才是!”
“他的确该死,但是不是我们能做的。”
粟米深吸口气,他拿出去的那一百五十万,有五十万是他自己的钱,还有一百万都是柜上的货款。
他没办法不用也不行了。
“这件事我们要分别报告王爷;陆都督你的人总能去送信吧?”
虽然这话不好听,但是陆云庆很清楚,这一次的的确确是他自己没有做到:“放心我的人一定可以。”
“那么就让他们去吧。”
粟米的书信已经写好,现在交给他就行,而陆云庆这边回到官邸之后,也着手书写,之后派遣了二百人的队伍护送信件。
他不敢让信鹰传达,避免会被王冕在半路射杀。只有等出了肃州之后,在那样做才好。
幸亏是沈安训练出来的信鹰,特别抗造,不然就是这么一通折腾别说是送信了,怕是自己的命都保不住。
他们两个这边写了信,王冕也没闲着,他的书信也送出去了,不过不是给沈安,而是直接交给皇帝!
他作为一方大员自然有单独给皇帝上书的权力,所以要这么做,他也是希望借皇帝的口,拖延时间。
在王冕的印象当中,皇帝和沈安之间的关系可不是那么太好,所以只要自己话说得明白,那么肯定能保证自己的安然无恙。
至于钱嘛,他不是已经拿到了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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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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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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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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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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