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此一次。别说什么恩情不恩情,说起来,我们亏欠你在先。”想到当初,大族长及众人脸都有点烧,是他们族人抛弃她在前。
若不是白三宝……
唉,说起来,真是世事难料。
沈七芽暖暖地笑了,“当初不是没认出来吗?”
后来,她的模样变成白七丫头,族人对她很照顾。
“五福弟妹,你们家人多,挑四匹,其他十二匹,我们其他人分。需要其实颜色,你们再各自换一换。”
白老太太没有异议,和两个儿媳妇上去挑布,边挑边问沈七芽,“七丫头,你想要哪种花色?”
“我要米白色,或接近白的上衣,裙子大黑、大红都行,不挑。”
对于衣着,沈七芽简单为主,上衣浅色、无色彩为主,裙子什么色都无所谓,再土的颜色加上不同腰封腰带的点缀,可以穿出高级感。
其实没什么好挑。
“七丫,我替你量量,看能不能给你赶套衣裙出来。”
二伯娘拿尺子上来给沈七芽量尺寸,沈七芽既要忙着写故事,又得弹琴,生活中的事情,他们尽量替她分担。
“不急。”
殇衣穿这么久,不差一两天,“排练为主。”
“这戏我没参与。我有空。”
很多妇人,如二伯娘一样,没有参与新戏,大家伙聚在一起,测量,裁剪做衣服。
“对了,七丫头,黎家豆腐铺和宅子,昨天有个牙行过来问,说有人想租,你看?租还是不租?”
村长和沈七芽说起昨天有牙人专程找过来的事情。
黎家只有一个媳妇活着回来,下河镇的人都知道,没有和离的情况下,黎家的一切由白七丫继承。
白族现在有张户安撑腰,黎家其他旁枝、亲戚眼红黎家的宅子和豆腐铺,但不敢结队来争占,现在黎家的宅子、豆腐铺名义上落在沈七芽身上。
“五爷爷,你说,我租还是不租?”
沈七芽请教村长,毕竟她不是真的白七丫,她无权处理黎家的事务,这些事情不仅仅是黎家,可能还会牵扯到黎家相关的族人。
黎家宅子、铺子是块不小的肉,一旦把利益牵扯进来,就会起纷争。
“有空,去收拾一下,把东西收整到一处,租出去,有人住的宅子不会败坏太快,租金,你存下来,万一黎家还有人幸存活着回来,把租金,签的合约一并还给他们。现在黎家小子没了,我们别贪图那点利益,省得纠缠不清。”
黎家有三个儿子,白七丫嫁小儿子。
黎良没了,不代表,其他人也没了。
白族人有收入,村长不希望那点银子让她卷入黎家的事务当中。
“按五爷爷说的来。”
沈七芽赞同村长的提议。
“明天表演回来,如果天色尚早,我们去看看,收拾。”白启峰心想,如果他妹子还活着,应该会回来。
只是,可能性不大。
“大哥,怎么开始练字?”
夜深了,沈七芽洗完浴出来,看见白启峰仍在火光下埋头书写,她以为是记账,过去看一眼,结果不是,是在练字。
白启峰半开玩笑道,“把字练好,说不定哪一天也有人捧着银子上门来求我抄书。”
“好,好好练,说不准真能成书法大师呢。”沈七芽打趣道,“我眼困,回去睡了。”
“先睡。”
目送沈七芽回房,白启峰心里明白,他想努力追上她的步子,不然,她越优秀,他越显得无能。
醒来,沈七芽发现,二伯娘他们竟然连夜给她赶制一件红色的裙子、米白色上衣,简简单单,没有绣花,没有花纹;
不仅是她,十五亦有一套,和沈七芽的一模一样。
“二伯娘,昨晚你们都不睡觉吗?”
纯手工的衣服,费时费精力,一天不休息,全天耗在衣服上,可能就扎腾出一件上衣,衣服上的针脚,可以用缝纫机媲美,又细又密。
沈七芽觉得自己一定做不出来。
“没有这么夸张,我和大春家、阿大叔家她们几个一起做,一人做点,一件衣服容易,又没有在上面绣花,快去试试。”
二伯娘催她去换上。
农家的衣服耐穿为主,在衣服上绣花,多半吃饱撑得慌的有钱人家,有这闲功夫,不如绣鞋面,绣手帕拿去卖银子。ωωω.χΙυΜЬ.Cǒm
“姐姐,好看吗?”
十五起来早些,在她有限记忆里,新衣服还是第一次,以前,她捡十三姐衣服穿,她穿不下,轮到福丫头穿。
激动拿到属于自己的新衣服,欢喜换上,学沈七芽的穿法,穿成高腰小裙子,还让白老太太给她绑两侧马尾,马尾编成三条辫子,缠绑成一颗小发球,配上红色发带,小小的人儿,打扮十分讨喜。
出来拉着裙摆,在沈七芽面前转个不停,不停地问,好看吗?
“好看。”
能不好看吗?
全新的衣服,加上最近十五渐渐长肉,可爱萌人的小萝莉。
得到肯定,她又跑出去,去问自己的大哥,自己的爹。
小丫头举动看得沈七芽心情变得轻快无比,进屋换上新衣服,为了不让衣服把自己的身材五五对分,她习惯把上衣的衣摆折进裙子来穿。
这样,会显得腰高,腿长,比例三七分,这种穿法渐渐得到族里女孩子和年轻妇人的喜欢。
二伯娘她们做上衣,刻意做短、做合身许多,节省布料。
果然。
沈七芽穿出来,让众人眼前一亮,明明很粗糙,最次棉布料,但每一次沈七芽穿给族人的感觉都不一样。
哪怕是之前的殇衣,她穿和村里的姑娘一样,感觉两个人差好远,一样的穿法,一样的布料。
偏偏,引人注目的是沈七芽。
大红裙子明亮而艳丽的颜色,让沈七芽站在木头围成的院子里显得无比的张扬、耀眼,一下子吸引住所有人的目光。
加上沈七芽皮肤天生偏白皙,显得更加出彩。
“红色好啊,回头,给七丫头和十五多做几套,看得精神。”过来的村长他们看见,即时决定,给姐妹俩多做几套,多收点银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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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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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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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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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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