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都发生了,又好像什么都没发生。
龙轩帝仍是龙轩帝,精气十足打理朝政,就连因为封锁龙天城,西南一个小边郡被蛮族攻占、秦河发生水涝等等,在朝堂上,他快速做出圣批。
该打的打,应该救济的救济。
一系列操作下来,众人都明确,龙轩帝仍是龙轩帝,依旧是雷厉风行的行事风格,没有改变。
“胡管事,这是做什么?”
回到府中,主仆三人见胡管事正在指挥下人,探着梯子爬上屋檐。
“回王爷。奴才正在更换一批灯,这批灯不太防风,老是被吹熄,有些夜时,得点好几回。”
晚上照明的灯依靠灯油。
每天傍晚需要将它取下来,添加足够燃烧到天亮的灯油,点亮后,再挂上去。
“让灯避着风口挂不就好吗?或者灭了就灭了,不是还有其他灯吗?”
楚雷瞧着全是九成新灯,就这样换下来丢掉,多可惜。
他们主子不缺银子,但表面上目前尊王府没有多少产业支持他们铺张浪费。
“雷护卫,檐灯,它挂在哪里,都有讲究,不能随意挂,我们苍龙国的规矩,一般的排屋檐下会悬挂三灯,代表生生不息。
如果避开风口,三灯挂得不匀,或挂不了三灯。”
“挂个照明灯也有这么多讲究吗?人家明珠殿就没有,我见它都是随便挂,想挂哪里就挂哪里!想亮哪灯就亮哪灯,灭了就灭了,都没有人管。”
楚雷觉得胡管事没事找事,莫非卖灯的是他家亲戚?
想抽着利头?
楚雷无意的话却让龙曲尊重全身倏地镇住——明珠殿的灯,很任性。
楚雷不说,他真没有注意到。
整夜守在明珠殿外,到处都是黑灰一片,根本看不远,即使能看,也只能大约看些轮廓。
为此,守在明珠殿外,真正看得清只有灯火。
明珠殿的灯火、凤鸾殿的灯火,还有周边一些宫殿或暗或明的灯火,周边听到有动静,才悄悄潜上去,探个究竟。
所以,二十天下来,他们一无所获。
别说三灯,一灯,二灯、四灯,五灯,他都见明珠殿挂过,整晚不亮偶尔发生。
他以为,是明珠殿没有主人,下人们偷懒,对于点灯,想点就点,不想点就不点,反正没有人在意这种小事。
龙曲尊问,“胡管事,挂灯、点灯,也有讲究吗?”
难得主子有了兴趣,胡管事积极回答,“有啊。这可事关风水,略有讲究的人家,一般为三为基础,三三不息,六六顺昌,九九逢源。不能挂四,不能挂七,这点一定要避忌。”
龙曲尊很快做出决定,“楚雨,从后天开始,我们守明珠殿的檐灯。”
明天他们休沐。
“爷,我们为什么要守檐灯?”
楚雷没想明白,他们不是在说尊王府的灯吗?怎么爷突然就要去守明珠殿的檐灯?
“可能会有意外收获。”
灯,可能是他们用来传递某种信息呢?xǐυmь.℃òm
“爷,你认为有人利用明珠殿的灯来做文章?”楚雨问。
“宫中的灯,质量肯定好,防风、防晃、防水,还记得吗?太子妃秦静香死的前夕,大约二刻钟前,明珠殿东北角回廊上的灯一下子全熄了。”
因为全熄,所以龙曲尊印象深刻。
“这不是意外吗?那晚风大。”
太监出来点灯时,在远处的他们都听到太监出来抱怨的话语。
宫灯,质量再好,遇到强风,吹熄不奇怪。
那晚,龙玉北差点交待在刺客的手中,后来被神秘人救获,他才能活着逃到龙阳宫殿前。
现在整个宫中都在传神秘的人事情,所有人猜是龙轩帝,龙曲尊想事情没这么简单,“天下归需”出现的时机太巧妙。
楚雨听到主子的话,提出自己的建议,“过段时间,我们当值排在白天,留宿容太妃宫殿,这样方便我们行事。”
现在龙轩帝的青龙卫盯得紧,不好行事。
夜里,龙天城内少了戒严的皇卫军,龙天城主街道随着摊贩们的吆喝声音变得热闹起来,不少民众带孩子出来散食,行走。
沈七芽悄悄前往城南,与马冬颜见面。
沈七芽让莫难他们在城南租下三家小院子,早与有马冬颜约定好,哪处小院子是一,哪处小院子是二。
沈七芽到时,小院子点起一盏温馨的小灯,马冬颜坐在灯光下,用火炭耐心熬煮沙锅中的猪骨头粥。
“七丫,你来得刚刚好,粥熬得正好。”
说话间,马冬颜给沈七芽盛碗香稠的米粥,“如果吃小葱可以加些,以前七丫喜欢加葱。”
“吃,都吃。”
因为爹时不时记得给她加葱,她从原来不吃,渐渐变得爱吃。
沈七芽动手用小勺子替自己加葱花,滚烫的热粥很快将翠绿的葱花烫熟,葱特有的香味瞬间被激发出来。
好香。
喝到熟悉的粥,马冬颜记起过去的五福家,“以前在五福家,每月月尾都能喝到这样的猪骨头粥,喝得你大哥他们最期待就是月尾。”
“五福家,以前很穷吧?”
穷得正如十五所说,连老鼠屎都没有。
这样的环境,加上爹脑子不记事,姨母竟然没有嫌弃,一待便是十几年,以姨母的本事,想要富贵,伸手可得。
“穷。但你爷爷奶奶处事公平,我和你们二伯娘他们相处融洽,不像别家一样的吵吵闹闹。十五呢,她最爱吃什么?”
马冬颜问起小闺女。
说到十五,沈七芽又想起逃荒时,小丫头蹲在地上烤她咯嘣脆零食的小背影,感触地笑了,“她最爱吃肉。
七丫嫁到镇上后,小丫头怂恿爹带她出镇找黎良吃肉。受逃荒记忆影响,她对肉更加渴望,为了免费吃肉,她和爹老往龙曲尊府上跑……”
沈七芽和马冬颜两人慢慢喝着猪骨头粥,一边唠念着十五种种,沈七芽说了很多十五的事情。
直到月儿偏西,沈七芽才告知马冬颜这二十天来皇宫里发生的事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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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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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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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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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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