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林两人决定要参军后,他们两人就决定不去砖瓦厂工作了,每天都跟着安齐山和安若兰男练武。
两人的武艺也在短时间内提高了,他们几人每天除了练武就是看兵书,安若男每天晚上还会抽半个小时来给他们讲《三国演义》。
安若男给他们讲《三国演义》比给那群孩子们讲的时候要认真的多,把里面的每一个故事都会一点一点破解给他们听,并且还会附赠上自己的想法。
当然,安若男的故事也不是只有他们几人听,顾林安三家其他孩子听说安若男每天都会给他们讲故事也都会过来。
“爹,你骑那匹马走?”其实家里的三匹马都差不多,他骑那匹都一样。Χiυmъ.cοΜ
安齐山摸了摸他骑的最多的那一匹“这匹吧,它和我的默契度最好。”安齐山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现在的马技比之前好了很多。
原本安若男想把三匹马让他们三兄弟分了的,可是顾林两人死活都不愿意,马不管在哪里都是珍贵的东西,他们也不可能要。
安若男见他们执意不收也没再多劝,毕竟她的确有些舍不得。
确定安齐山骑哪一匹马走后安若男就把马全身上下检查了一遍,最后把目光移向了蹄子。
“我待会儿把马骑到镇上去,得给马安上马鞍,再给它订定一副马蹄。”这马自从跟着他们,跑的最远的也就去林家的那一次,所以马蹄还没有怎么受损,可是如果安齐山要去打仗,那走的路肯定不少,所以马蹄不能省。
对于安若男的想法安齐山从来不会反对,在他心里安若男考虑事情比他这个当爹的还要周到。
镇上的铁匠与安若男也算是半个熟人了,所以听安若男说了她的想法后她虽然好奇她是怎么想到给马钉上马蹄的,可是没多问。
因为掌柜的之前没听说过马还可以订马蹄,所以安若男说的很清楚,掌柜听了安若男的解释后痛快的答应了,只不过因为之前没有做过,所以得过两天才能拿。
马鞍虽然做的人不少,可是也不是一时半会儿能拿到的了,所以等掌柜的量好尺寸后安若男和他约定过三天后来拿。
安若男想到顾林两人还没有趁手的武器,所以在铁匠铺里逛一圈,给他们一人选了一把匕首。
出了铁铺,安若男就径直去了县城。
她其实原本还想让铁匠给她做一个连弩的,可是刚才她在铁铺里看了一圈铁匠的手艺,她发现那里的师傅做一些简单的东西还行,如果让他做带技术的……效果就不怎么样了,所以她当时没有提。
经过两个月的休养,县城已经恢复了欣欣向荣的景态。
县城的布置安若男说不当熟悉也说不到陌生,哪里有铁匠铺她还是知道的。
她把连弩分成几个部分画的图纸,每到一个铁铺她都只会给一部分图纸给那里的师傅看,确定他们能做后交了定金把图纸留在那里约好过三天后来取就去了下一个铁铺,分成三个铁铺才把要的东西弄好。
如果不是因为白辰给了她一笔意外之财,这个连弩她可能暂时还不能做,毕竟这个几乎全是用铁做的,造价不低。
从铁铺出来,她就在心里算了算,马鞍、马蹄和连弩,她今天就花出去了十几两银子,她手里的散碎银子就所剩不多了。
路过县衙的时候,安若男忍不住去看了看招兵处,发现来报名参军的人还不少,只不过大多数人都是没精打采,面黄肌瘦的,一看就知道是家里穷的揭不开锅的那种。
帮忙维护秩序的是衙门的人,他们都认识安若男,所以见到安若男都笑呵呵的和她打招呼“安丫头,好久没见了,你什么时候来县城呢的?”
安若男一看是老熟人了“王叔,今天也当值呀?”说完还露出一个乖巧的笑“今天我来县城买点东西,听说这里在招兵就过来看看,王叔,来参军的人多不多呀?”
“多呀!就几天的时间我们都招了四千多人了。”会有这么多人来参军也是他们没想到的。
说完他不等安若男说话又叹了一口气小声道:“今年天公不作美,来参军多人大多数都是在家里过不下去的。”说完他又叹了一口气。如果不是实在过不下去了,又有几个人愿意去打仗呢?那都是有去无回的活计。
“丫头,你怎么对这件事感兴趣了?”一般女孩子都很少关心这事的,这个女孩和其他女娃不一样,她关心的好像和别的女娃关心的永远不在同一点上。
“我爹和他的朋友也想去参军,我今天来镇上先替他们来看看。”安齐山要当兵的事她一点都不觉得有什么可隐瞒的,反而她对此感到十分光荣。
王衙役明显没想到他爹竟然会想去当兵,他一脸错愕“为什么?”难道他们家也过不下去了?
“当然去为了保卫人民,保卫国家,保卫疆土,其实四个字,保家卫国。”安若男这句话说得十分洪亮,周围原本死气沉沉的人听到安若男的声音都忍不住向她这边看来。
王衙役也被她热血澎湃的言语感染了,他道:“你难道就不担心你爹出事?”
“担心呀?怎么可能不担心,只不过我爹他一心想为了人民安居乐业,为了千家万户阖家欢乐,为了祖国繁荣昌盛!为了先辈曾经浴血奋战,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红色南召,更是为了我们后世子孙能够生活在一个人人有食,人人有衣,活的有尊严的国度,不受外辱,能挺起腰杆与各国有一争高下的实力出一份绵薄之力,我和我娘都不会阻止,我们会支持他的。”安若男说的铿锵有力,周围的人都听得热血澎湃。
“啪啪啪”的掌声在登记处响起,安若男寻声看去,只见那里有几个兵哥哥正一脸激动的看着她。
“好,好。说的好,没想到我竟然能在这个小地方遇到有这样气血的儿女。好呀!”拍手的那个人四十几岁,一满脸络腮胡子,声音响如洪钟。
虽然他穿的是便服,可是不管是从走路的姿势还是说话的气势,安若男都能判定这人应该长期在军营里生活,而且应该还是一个头,只不过不知道是大将军还是小将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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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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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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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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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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