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凤脸上露出笑意,望向江狱:
“江兄,你怎么看?”
“坐着看!”
江狱端起酒杯放到嘴边,轻轻抿了一口。Χiυmъ.cοΜ
陆小凤:“……”
“我还以为江兄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原来也有不知道的!”
陆小凤摇摇头,扼腕叹息。
“公子什么都不知道,既没有见过对方,也没有看过现场,更没有见过受害者,你想让公子怎么看?”
上官飞燕替江狱打抱不平,望着陆小凤,讥讽道:
“你用激将法,不就是想从公子这里知道线索吗?”
“说明你内心也承认自己不如公子!”
陆小凤摸了摸鼻子,有点尴尬。
他确实有点强人所难了。
江狱什么消息都不知道,能有什么看法?
主要还是金鹏王朝的案子,江狱表现得太神了,仿佛足不出户,便知天下事。
这世上有些人就是很厉害,很少有不知道的事。
他就知道两个这样的人,大通和大智。
不过从来没有人见过这两人,想见这两人只能通过孙老爷。
一个问题五十两。
其实大通和大智就是孙老爷。
“你能这么快知道这个案子的详细信息,是金九龄找的你吧?”
江狱突然说道。
“你怎么知道?”
陆小凤好奇道:
“难道就不能是阎铁珊丢了送你的黄金来找我的?”
“重要吗?”
江狱笑了笑,
“劫了我的黄金,我无论如何肯定是要找回来的!”
“而你答应了金九龄帮他破案。”
“要不咱们比比,看谁先破案?”
陆小凤摩挲着嘴角一撇胡子,顿时来了兴趣。
虽然之前金鹏王朝输了一筹。
但破案可是他的强项。
这次是他先得到消息,算占了先手优势。
他不信比不过江狱。
“如果你输了,就送我十壶美酒,如何?”
陆小凤喜欢美酒美人,江狱这里恰好都有。
不过江狱的美人,他可不敢要,也无福消受。
“可以!”
江狱微微颔首,道:“你输了就给我十天内挖一千条蚯蚓当饵料,如何?”
“十天一千条蚯蚓?没问题!”
陆小凤爽快答应下来。
“看来一千条蚯蚓,应该够我钓很久了吧!”
江狱心中暗喜。
绣花大盗是谁,他心里早已清楚,就是请陆小凤查案的金九龄。
金九龄十三岁入六扇门,三十年奋斗成为“天下第一名捕”,被誉为六扇门中“三百年来的第一高手”。
江湖中有很多人都知道。
金九龄身上有两样东西是很少有人能比得上的。
他的衣服,和他的眼睛。
金九龄的眼睛并不特别大,也并不特别亮,但只要被他看过眼的,他就永远也不会忘记。
金九龄的衣服,质料永远最高贵,式样永远最时新,手工永远最精致,他手里的那柄折扇,也是价值千金的精品,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当作武器。
金九龄认穴打穴的功夫,都是第一流的,事实上他无论什么事都是第一流的。
不是第一流的酒他喝不进嘴。
不是第一流的女人他看不上眼。
不是第一流的车他绝不去坐。
但他却并不是个第一流的有钱人,幸好他还有很多赚钱的本事。
他精于辨别古董字画,精于相马,就凭这两样本事,已足够让他永远过第一流的日子。
何况他还是个很英俊,很有吸引力的男人,年纪看来也不大,这使得他在最容易花钱的一件事上省了很多钱。
别人要千金才能博得一笑的美人,他却往往可以不费分文。
所以他生活一向过得很优裕,保养得一向很好,看来绝不像是个黑道上朋友闻名丧胆的武林高手,却像是个走马章台的花花公子。
但江狱知道,这些都是假象。
风尘女子最看重的是钱,即便那些花魁级别的风尘女子也一样。
金九龄好色,好享受,玩的都是第一流的女人,用的都是第一流的东西,可以说花钱如流水。
别人都以为他可以白嫖。
其实都错了。
金九龄的颜值并不能让风尘女子给他省钱。
除非他有江狱和读者大老爷这么帅。
他也没有柳三变的才华,能让风尘女子倒贴。
所以。
金九龄其实很缺钱!
这钱怎么来?
抢劫最快!
同时,金九龄心高气傲,觉得他抓捕的那些罪犯都是酒囊饭袋。
所以他想做一件天衣无缝的大案,同时还能赚钱。
“曾经的天下第一神捕?”
江狱心中冷笑,他知道金九龄劫走阎铁珊送他的十万两黄金不仅是为了钱,更是挑衅他。
他最近风头正盛。
被称为江神捕。
吃瓜群众难免不会拿他和金九龄相比较。
何况同行是冤家。
金九龄肯定想试试他的成分。
他会让金九龄知道。
试探挑衅他,绝对是金九龄这辈子最后悔的事!
……
夜幕降临。
陆小凤回到房间躺在床上。
“江兄莫非知道些什么?”
想到江狱自信的神色,陆小凤暗暗琢磨。
他想江狱的美酒,但不想挖蚯蚓。
“嗯?”
陆小凤突然坐起身,身影一动,人已消失在房间。
千流湖上。
两道身影踏水而立,淡淡的月光洒下,笼罩在两人身上,衬托着两人超凡脱俗的出尘气质。
一个白衣如雪,孤高冷傲,倾城绝世,风华绝代。
一个黑衣如夜,慵懒淡然,丰神如玉,潇洒不羁。
“江兄跟邀月宫主这是爆发修罗场了?”
陆小凤站在树上,望着湖面,大拇指摩挲着嘴角一撇胡子,不由想到白天江狱跟上官飞燕的事,嘴角勾起一抹戏谑笑容。
“你是在幸灾乐祸吗?”
清冷灵动的声音从旁边传来,陆小凤僵硬的转过头。
怜星宫主一袭白色长裙,清丽绝尘,一双美眸中灵波流转。
在淡淡的月光下,本就如同天仙般的怜星宫主看起来更是带了几分活泼的感觉,少了几分如同邀月宫主的清冷仙气。
但陆小凤可没心思欣赏这个带刺的美人。
他眼珠子一转,指着邀月脚下,惊讶道:
“大宫主脚下湖水怎么凸起来了?”
怜星目光幽幽,满是艳羡:
“因为明玉功练到九层极峰,运行时肌肤透明如玉,功力不往外挥发而是向内收敛。”
“体内的真气会形成一股漩涡吸力,无论什么东西触及了她,都会如磁石吸铁般被她吸过去。”
“与人战斗时,别人的功力会被她吸走,她的功力越战越多,别人越战越弱。”
“故而不管是打坐修炼,还是运功战斗,都不损耗内力,还可以增加功力,达到无止无歇、无穷无尽。”
“嘶!”
陆小凤还是第一次听到明玉功的威力,不由倒吸一口凉气,瞪大眼睛,震撼道:
“邀月宫主岂不是天下无敌了?”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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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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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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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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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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