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逃婚后,太子将我宠成心尖尖叶清叶雨瑶>第42章 一不小心一字马
  “不知素云最喜欢这百花之中的哪一品?”男子的声音淡淡的,可是语气中还有着意思不容拒绝,但又不会令人反感,好似天生就该是如此的一个人。

  素云?是她认识的那个素云吗?叶清歌眉头一挑,如星星般的眸子乱转。

  “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同样是淡淡的嗓音,却含着一丝克己复礼的恭敬。

  用一首诗回答了对方的提问,又显示了自己的才学。

  叶清歌点点头,果然是自己认识的那个素云,且这叶素云装AC的本领不在自己之下啊!

  能让叶素云语带恭敬对待的男人不多,尤其是对方声音听起来还很年轻,两人再此如实让其他人看见,定然要议论纷纷甚至要传出流言。

  不过,能让叶素云冒着流言也要一见的男人会是谁呢?

  “牡丹花品冠群芳,况是其间更有王。四色变而成白色,百般颜色更百般香。这牡丹确是担得起这百花之王的称号。这花能得叶姑娘青眼,也是它的造化了。”

  男子说完朗声一笑,虽是夸奖人的好听话却丝毫不觉得谄媚,甚至于这话从他口中说出更像是一种褒奖。

  “太子殿下见笑了。”

  叶素云也是一笑,纵是高岭之花听她语气之中也有一丝掩不住的喜悦。

  原来是太子啊?

  那就无怪乎叶素云愿意冒险与之避人一会了,不过说这位号称是自大萧国建国以来最为芝兰玉树的太子到底长得什么样?

  叶清歌不免好奇这太子的长相。

  于是假山后探出一颗小脑袋,一双美眸看向假山前的两人。

  果然是个够格出场自带BGM的男人,虽然只是背影,但是却足以看出他的卓尔不群。

  男子身材高大颀长,着一袭深蓝色锦衣,长长的黑发束于脑后一根玉簪横陈,即便是随意地负手而立,却也难以掩藏周身隐隐的王者之气。

  做人不能太贪心,虽然没有看到正面,但是已经足够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于是叶清歌蹑手蹑脚的准备离开。

  谁知一回头,一柄泛着寒光的剑,搭上了自己的脖子。

  对面持剑而立的是一个一身黑衣的男子,而他与剑同样冰冷的眼眸,此时正落在自己身上。xiumb.com

  “少侠注意你的剑,你是一个成熟的侍卫了,要有控制住自己的剑的能力。”

  叶清歌说着伸出两只手指,轻轻地捏住剑身往一旁挪了挪。

  然而下一瞬,那柄剑又回到了远处,冷冷的贴住了她的脖子。

  这个人过于执拗,大抵是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趴着的性格,鉴定完毕。

  两人的动静虽然不大,但是还是引来了假山前面的两个人。

  “清歌?你怎么在这里?”

  叶素云不愧是大家嫡女,虽然自己和太子的奸情被妹妹撞见,不是,是和太子的中高层会议被妹妹看到,但是丝毫不见惊慌。

  “一不小心迷路了。”

  叶清歌说着双手一摊,一双大大的美目眨啊眨,一副无奈又无辜的表情。

  “没规矩,还不过来见过太子殿下。”

  叶素云看了叶清歌一眼,然后淡淡说道。

  “臣女叶清歌见过太子殿下。”

  叶清歌说着福身一礼,一双好看的眸子丝毫没有害羞,而是堂而皇之的打量起太子来。

  她的原则是有美男不看,实属笨蛋!

  既然对方给自己机会看了,她当然不会拒绝。

  只是这一看,叶清歌就忍不住在心中暗暗说了一句好家伙。

  这就是大萧朝的太子北堂元歌?确实是个让人一眼就难以忘怀的男子。一张脸仿若是上天筛选过的最美好的玉石精心雕琢而成的,唇瓣很薄是薄情的象征同时也是容姿不俗的象征。

  他的眼睛形状很漂亮,虽然不及那地主家的傻儿子,但是却也是人群中不可多见的美目。

  就在叶清歌打量着太子北堂元歌的时候,北堂元歌也颇觉有趣的看着叶清歌。

  她不怕自己,似乎也不心悦于自己,但是却似乎对自己很好奇?

  对面的少女眼睛很明亮,似乎还带着一丝评估的意味,丝毫不顾忌她的脖子上还放了一把凉凉的剑,就这么大咧咧的看着自己。

  倒是有趣了,不过也仅限于有趣。

  “免礼,慎言把剑放下吧。”

  北堂元歌说完,名唤慎言的侍卫当即把剑收了,侧立一旁。

  人也看过了,好奇心也满足了,叶清歌觉得自己该走了。

  不然自己这三千瓦的大灯泡恐怕要照的叶大小姐咬碎了银牙了。

  正待告退,忽听得北堂修墨淡淡开口:“这院中百花争艳,不知清歌姑娘喜欢什么花?”

  叶素云闻言眉头轻蹙,意味不明的看了叶清歌一眼。

  而叶清歌则闻言一愣,问她喜欢什么花?

  那当然是有钱花和随便花了。

  “回太子殿下,臣女喜欢莲花。”

  叶清歌笑意盈盈的答到,一双染着笑的眼睛,明亮又清澈。

  “哦?为何是莲花?”

  因为我会背关于莲花的诗啊,装起逼来才驾轻就熟啊。

  “回殿下,臣女爱莲只因其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

  叶清歌说完微微一笑,颇有几分出尘的味道。

  只是她的话一说完叶素云的脸色顿时僵硬了几分,一双美目也探究的看着叶清歌,似乎要看出个所以然来。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可远观而不可亵玩?”北堂元歌说完后朗声大笑,一双墨眸带着诧异与赞赏:“众人皆说莲花静默少了几分颜色,却不知那是君子秉性。清歌姑娘这说法我虽是头一回听说,却也十分赞同。”

  头一回听说?忽然想起这个世界的BUG有李白没杜甫,难道也没有周敦颐?

  完了BBQ了。

  本来只是想打个拳踢个腿,小小的卖弄一下自己也会背诗,可没想到步子迈大了直接一字马了。

  这个时代没有周敦颐自己直接变作者了。

  艹!(一种植物)

  怪不得叶素云会那样看自己了,试想一下这就好比人家一线演员在试戏,和导演谈的正欢的时候,突然闯进来一个三十八线快·手小网红,对着导演一顿演。

  一线演员会怎么想?肯定以为她要来撬行。

  不过她是真的没想啊,三十八线快·手小网红也是有自己的骄傲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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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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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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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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