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年她刚入雾隐门的时候所吃的苦,可是比这刀伤让自己痛苦上百倍千倍。
看着郁飞瑶咬牙坚持的样子,这让夏逢春一下子想到了他情窦初开之时,曾经认识的一个女孩子。
那个女孩子长的漂亮吗?如果以夏逢春现在的眼光去看的话,那个有些土里土气的小土妞和漂亮根本一点关系也没有。
脸上除了有一些帮父母在地里干活而晒出来的晒伤以外,还有一些雀斑星星点点的在她的脸颊两侧。
那时候男孩子和女孩子们都喜欢围着要么学习成绩比较好,要么长的比较漂亮的同学一起玩,谁会注意到像她这种小土妞呢?
夏逢春倒是也和她没有多少交际,初中三年时间,两人说过的话加起来也没超过五十句。
但由于她也属于那种很另类的人,经常是独来独往的,也不免会被人注意到。
但这个注意到也只是注意到而已,也并没有人会去了解她,又或者是去跟她做朋友。
初中毕业后,夏逢春便和班上超过百分之八十的人失去了联系。
高中毕业后,夏逢春便和初中同学百分之九十九点九没有再联系过了。
一方面是大家都是在不同的地方上学,学业繁忙不说,就算是放假也根本聚不到一块儿。
每个曾经熟悉的人渐渐变的不认识起来,也没有话题起来。
高中的时候,夏逢春还偶尔听有人认识那个小土妞的人提起过她。
她很厉害,靠自己的努力在中考当中获得了很优越的成绩,知名高中都争着抢着要让她去他们学校上课。
只不过后来说是因为家里条件的原因,她自己选择了不去上高中,让认识她的老师们都觉得十分的可惜。
甚至还有人向她发起了捐款,希望能够让她继续上学下去。
可她却拒绝了这些人的好意,因为觉得那样就像是在要饭一样,祈求着别人的施舍。
俗话说,什么债都好还,但偏偏就这人情债最难还。
后来在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夏逢春就不得而知了。
慢慢也忘记了自己曾经还认识过这么一位女孩子,眼中所露出的坚韧眼神和现在的郁飞瑶是一模一样。
伤口完全露出来后,夏逢春便用热水浸投了一块布条,随后在伤口上擦拭了起来。
等把已经成黑色结痂块的血液擦干净之后,夏逢春拿起那个金疮药便要倒在伤口上。
“这玩意儿到多少才管用?是不是越多越好?”夏逢春停了下来,随后看着的郁飞瑶说道。
金疮药的效果是按照价钱来算的,也就是越贵的效果就会越好。
行走江湖的过程当中难免会受伤,所以郁飞瑶和师弟们都是准备的价钱不算便宜的金疮药防身。
为了防止自己面前的这个傻子把药粉给浪费了,于是便急忙出声告诉了他该怎么敷药才对。
伤口若是比较浅又比较小的时候,只需要在伤口上涂上一层薄薄的药粉即可,这样效果才会达到最佳,也不至于浪费。
若是伤口比较深又比较大的时候,那就要在伤口上倒的多一些,然后涂抹均匀之后,厚度能达到两厘米那么厚就行。
然后用绷带把伤口的位置给包扎起来,等上个七天七夜,等伤口把药粉全部吸收进体内之后,也就能结痂好起来。
“你千万别弄撒了,这一小瓶就差不多五两银子呢!”郁飞瑶在说完之后,依旧不放心的继续提醒起了夏逢春说道。
“知道了,我办事你放心。”
夏逢春小心翼翼的在郁飞瑶的伤口上撒着药粉,倒不是因为药粉很贵,而是弄撒了之后,就没有别的可以用了。
毕竟自己上次只是脸上被抓的肿了起来,建安郡主便让侍女小蝶给他来了价值三百两的药膏。
所以区区五两的东西,夏逢春还是没有放在眼里的。
随后,夏逢春便很快的将一些能快速处理好的伤口全都处理了一遍,最后就只剩下郁飞瑶胸前和腹部的伤口还没处理了。
要帮她上药的话,就得把她整个上面的衣服全部脱掉。
郁飞瑶一个黄花大闺女怎么可能让夏逢春这个男人帮她做这种事情,于是还没等他说话,郁飞瑶便先说了起来。
“剩下的地方就不用你了,我自己来就行。”
“恩,好。”夏逢春也没多说什么,直接把手里的小瓶子递到了她的手里。
自己的肚子饿的咕咕叫,从早上到现在都还没吃过东西,这一放松下来,顿时就觉得饥饿难忍。
“那我去外面看看有没有地方能弄点吃的,我都饿的快前胸贴后背了。”
夏逢春说完就要转身离开,郁飞瑶却出声叫住了他:“等等,你别走!”
“放心好了,我不会扔下你不管的。要是我想逃走的话,刚才就已经走了。”被叫住的夏逢春还以为是郁飞瑶觉得他要逃走,于是便看着她说道。
郁飞瑶却摇摇头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告诉你,刚才我从外面回来的时候,出门左转走个是四五里地之后,还有一位老伯在十字路口旁边的位置摆摊卖宵夜。”
“你可以去看看走了没?要是没走的话,那就是附近离的最近的一个,可能也是现在这个时辰最后一个还在摆摊的人了。”
夏逢春本来想出门往右走的,幸好郁飞瑶告诉了他,要不然可就白跑一趟了。
“谢了。”
等夏逢春离开之后,郁飞瑶这才把自己夜行衣的上衣脱了下来扔到了一旁,看着还在向外偶尔出血的伤口,随即站起了身,开始清洁起了自己的胸前部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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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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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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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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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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