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想做文艺女青年也是很难的一件事,实在是知音太少,自己一个人闷头琢磨,缺乏共鸣。
她想了想,说道:“小女子要回北方,如果冷香丸配置成功,到时候也回赠公子一些,如何?”
那玩意能吃吗?又是霜雪又是雨水的,还得埋在地下埋一年,邓婵玉倒是不怕毒,只是觉得这玩意不好吃。
不过人家一番好心,也不方便拒绝。
加微信是不可能的,只能留个地址。
“家母是三山关人士,姑娘到时候寄到三山关黄家商会即可。”
她觉得说出“我爹是总兵”的话很羞耻,就把自己的背景稍稍遮掩了一下。
己姑娘说了一声“好”,然后也给她留了一个地址,是冀州城外的一处农庄。
双方以后有什么文雅的事,都可以借着信件交流。
“文雅......我想想,唉,有了!”邓婵玉一拍大腿,还真想到一件雅事,不就是玩文艺吗?谁怕谁啊。
“姑娘听说过一道叫做‘二十四桥明月夜’的菜吗?”
己姑娘眨巴眨巴眼睛:“小女子头一次听说。”
“这样,你取一整根腌制过的火腿,猪腿、羊腿都行,在火腿上挖二十四个洞,然后在洞内填上球状的嫩豆腐,从侧面看,成二十四道拱桥形状即可。蒸两个时辰,最后弃掉火腿,吃那二十四块带着火腿香气和精华的豆腐......”
邓婵玉暗中擦了一把汗,在她看来,这道菜就是典型的脱裤子放屁,有这个工夫,直接吃火腿行不行?非要吃带火腿香气的豆腐?
“公子是在暗示我身体较弱,需要多多进补肉食,对吧?”漂亮姑娘捂嘴轻笑。
邓婵玉爽朗地笑笑:“被姑娘发现了,姑娘真是冰雪聪明。”
这姑娘身子骨不是一般的弱,自己这边一拳打下去,会哭很久吧?
二十四桥明月夜确实有让对方多吃肉的意思,哪怕你闻闻味,沾点荤腥也行啊。
她心态越发放松,没话搭拉话,随口问道:“姑娘这个身体,在南方静养不好吗?舟车劳顿,此时前往北方,岂不辛苦......”
己姑娘微微摇头,目光看向船外:“南都大乱将起,稍微辛苦一些,好过受那刀兵之苦。”
“......”邓婵玉语塞,原来一切的根源竟然都在我这,那没事了。
女人很聪明,邓婵玉也不笨,双方聊天还是挺愉快的,关键是对方长得好看,要是换一个七十岁大娘,她才懒得费心思找话题呢。
遇到长得漂亮且说话很好听的己姑娘后,邓婵玉身上那阵动不动就捡钱的奇怪好运也消失了,好像运气一口气全部耗光了一样。她们顺着水门离开南都城,己姑娘走另外一条路前往北方,邓婵玉这边则汇合了黄姨娘等人,返回三山关。
......
南都的百鸟朝凤像是一枚深水炸弹,把红尘内外都震了一把。
看到南方出现一道新气运,大商的三朝老臣,司天监太师杜元铣立刻写好奏章,连夜面见天子。
朝歌城外,原本准备去混官场,之后好好打脸西岐的孔宣在城门处停下脚步,转头看向南方。
你说他不识天数可以,说他中二也行,反正他对于那所谓的“凤鸣岐山”是极度不满的。
九天玄女那边知道“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的时候选择忍了,你们人族最强,无论说什么我都是“对对对”。
孔宣不准备忍,我妈都死多少年了,还去西岐鸣叫?你们要脸吗?越是宣传“凤鸣岐山”,他越要反过来保卫大商,打脸西岐。xǐυmь.℃òm
在踏进朝歌城前,南方出现这种异象,这明显是某个启示,他也不急了,原地拐弯,打道回府,他要再观望一下。
纣王这个时候还算沉得住气的,等待了数日,很快,南方三山关的八百里加急就送到了朝歌城。
“邓九公急奏,南都城现异象,诸位爱卿,此事当如何处置?”
纣王是绝对不承认什么祥瑞的,在他口中,百鸟朝凤、凤鸣岐山这些统统都是异象,有点奇异,仅此而已。
丞相商容最先说道:“陛下可下旨,召南伯候入朝,当面询问即可。”
收了邓家不少金银珠宝的中谏大夫费仲说道:“南伯候鄂崇禹者,小人也,小人畏威不畏德,丞相所言只适用于君子。臣以为,当发大军,犁庭扫穴,一举荡平南都,方显我大商之天威。”
“岂有此理!”商容怒斥道:“只因小小异象就置数千万黎民于水火当中?费大夫,须知,江水之南的臣民,亦是我大商子民。”
纣王这个时期还算智商在线,有心削平四大诸侯,中央集权,但也知道不能急躁。
“丞相所言极是,下诏,召南伯候入朝。”
南伯候鄂崇禹是不敢来的!
姬昌八十五岁,土埋脖子的年纪,平日表现无害到了极点,恭顺到了极点,这样的人每次入朝前都得给家人留下遗言,安排好后事,四十岁的鄂崇禹敢去朝歌吗?
他儿子鄂顺倒是没孝出强大,而是很贴心地提建议:“父亲,不能去!”
鄂崇禹好歹也是四大诸侯之一,此时离百鸟朝凤已经过去了十多天,鄂顺这个儿子的想法还单纯停留在“不能去”的阶段,而他这个爹已经开始思考后续事宜了。
他看向手下的大夫和将军。
南伯候鄂崇禹的弟弟,平日负责各诸侯和南方蛮族外交工作的颚继胜说道:“南方诸侯和诸多蛮族唯兄长马首是瞻。”
大将童升说道:“君候,可派兵堵塞水道,扼守各处险要之地,南都有大江为天险,舟船为马,北人纵有百万,又有何惧?”
他的弟弟,同样是南国大将的童帆说道:“君候予我三千精兵,守卫虎首山,南都无忧也。”
综合几方意见,南伯候给朝歌写了一份措辞很卑微的奏章,意思是南方的诸多蛮族最近暗中勾结,要造反,作为大商忠臣的南伯候要率领二百诸侯平叛,等叛乱平息,再奉诏北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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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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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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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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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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