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完这件荒唐的事,他又内疚、自责地自言自语起来:“现在想想,我爹骂得对极了,我的确是个败家子,是个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要不然也不会沦落到这里。”说着转头看向李元吉:“我说的对吗?”
李元吉很认真地想了想,然后又很认真地回答:“实话实说,的确是这样的,要不然也不会连累到我。不过呢,我已经不怪你了,我现在很喜欢这个地方,也很喜欢你现在这副模样,我很乐意和现在的你做朋友,当兄弟。”说着“咚”得一下也躺到床上,用手臂枕着脑袋:“有一句话说的好‘浪子回头金不换’,你已经改邪归正了,不再是以前的纨绔子弟了,所以不用再内疚了,我相信你爹娘知道了也一定会非常开心的。”
二壮也急忙安慰:“元吉说得对,小虎,别难过了,将来回到家再好好地给你爹娘赔个不是就是了。”
这时李元吉突然坐起来:“对喽,不是要写家书嘛,有什么要说的都写下来不就是了嘛。”说着拍了萧虎一下,“快起来,别自怨自艾了。”
听了这话,萧虎的两只眼睛猛地一亮,一个“鲤鱼打挺”猛地站了起来,然后便开始翻箱倒柜地寻找上次用过的笔墨纸砚。
看到萧虎恢复正常,二壮悬着的心立即放了下来,随即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立即“腾”得跳起来,飞速扑到萧虎身前,一把抓住他的肩膀,不可思议地问起来:“你刚才说什么,你的爷爷是定国公、镇国上将军、征南大将军?就是,就是那个灭了魏国的大将军?”
萧虎一愣,这才明白过来,原来刚才讲那段故事的时候不经意间将自己的家世背景给透露了出来。这下也没什么隐瞒的了,于是便坦率地点了点:“没错,他老人家就是我的爷爷。”
“咚,咚”二壮身体一晃,当即不由自主地退了两步,仿佛遭遇了晴天霹雳一般。
“欸,你没事儿吧?”萧虎立即追上去扶住他。
二壮半天才回过神来,然后在萧虎的肩膀上捶了一下:“好小子,来头这么大,为什么要瞒着我?还有,那个伸张正义被流放参军的故事也是骗人的吧?”
萧虎急忙解释:“不,不,不,被流放确实是真的,我们当时也是感觉太过丢人,所以才把这件事隐瞒了下来。”说着指了指李元吉,把他也拉下水:“还有他,他也有份,他爹是户部度支司员外郎。”
李元吉立即朝萧虎翻了个白眼,然后急忙看向二壮:“二壮,这个可千万不能声张啊,要不然别人可能真要误会我俩是来蹭军功的了,而且搞不好还会骂我们是二世祖、败家子,萧虎倒是无所谓,因为他本来就是货真价实的,可我就惨了,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啊。”
听了这个,萧虎可不得了了,冲过去一把将李元吉推倒,再顺手扯过被子蒙住他,然后挥起拳头就是一通猛捶,一边捶还一边气愤说着:“货真价实,让你货真价实。”
二壮已经没有心思去管疯闹的两个人了,虽然从一开始他就预料到两人的家世背景可能不普通,但万万没想到大到这样的地步,惊地他一阵瞠目结舌。
户部度支司员外郎对于他这样从穷乡僻壤出来的穷小子而言是很陌生的,他不知道这是什么官,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大,不过想来肯定也不小,因为光是这个名字就已经让他感觉很厉害了。至于定国公、镇国上将军、征南大将军这一系列头衔他还是很清楚的,那可是位极人臣的存在。他记得小时候一吃完饭,全村的老少爷们就会聚集在一起听村正讲征南大将军大破魏军的光辉战事,每次他都能听得热血沸腾。
那时的他做梦都不会梦到,有朝一日他竟可以和大将军的亲孙子一起入伍参军,甚至还亲如兄弟。
和李元吉打闹了一通,感觉终于出了一口气,萧虎才心满意足地收了拳头。
李元吉立即从被窝里钻出来,一边捂着生疼的胳膊,一边没好气的骂起来:“他奶奶的,你小子下手也太狠了。”
“哼,自找的,活该!”
李元吉本想回怼几句,但突然瞥见二壮还站那儿愣愣地发呆,便立即爬过去:“二壮,怎么了?你不会生我们的气了吧?”
萧虎也急忙跑过来:“二壮,别生气,我们隐瞒这事儿也是迫不得已啊。”
听两人如此一说,二壮这才回过神来,急忙回答:“哪里,哪里,我没生气,我就是感觉太震撼了,你们真是厉害。”
“有什么厉害的。”李元吉满不在乎地回答,“那些都是父辈们努力挣来的,和我们有什么关系,他们厉害并不代表我们也厉害。再说了,我爹爹的官职其实很小,我记得是六品还是七品来着。”
听李元吉这么一说,萧虎有些不自在了,想到自己以前跟着楚宗宝混迹的时候,可没少拿家世背景狐假虎威。在泰安城,家世权势就是一切,到了一个地方,不用做别的,只要报出家门,就立即可以横着走,甚至为所欲为,简直好用得不得了。为此,他曾一度产生了一个离奇的想法,就是做一个写着“本少爷是萧家公子”的牌子挂在胸口上。
现在想想,他突然意识到之前的做法是多么荒唐,多么可笑。李元吉说得对,那些都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只有依靠着自己的本事赢得的荣耀才是货真价实的,才不会让人在后面戳脊梁骨。于是立即立即接口道:“管他们是几品呢,你说得对,跟我们也没什么关系,我们就是一名普通的骑卒。我们几个走到今天可都没有依靠家世背景,更不是因为这个才成为好兄弟的,所以以后也都不准再提这事儿了,以后我们要凭自己的真本事拼出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前程。”说完潇洒地伸出拳头。
李元吉、二壮立即伸出拳头与他重重一碰:“对,拼出自己的前程。”
收回拳头后,李元吉一脸笑意地看着萧虎:“不错啊,小病猫,没想到你这个纨绔子弟还能说出这样的话。”
这一回萧虎倒是罕见地没发脾气,而是下巴一扬,一脸得意地回答:“这有什么奇怪的,我萧虎不仅能武而且能文,那句‘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骑马定乾坤。’说的就是在下。”
“呵呵”,李元吉干涩的笑了几声,“你这人也忒不要脸了,说话超过两句准就要变味,我看我还是写家书去吧。”
“嘁,有眼不识金镶玉。”萧虎嘀咕了一句后也立即拿起笔,准备动手了。
看着李元吉、萧虎都趴那儿写上了,二壮这个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的人突然感觉有些尴尬了,于是悄悄地蹭到萧虎身旁,挠了挠头,低声央求起来:“小虎,等会儿写完了也给我写一封吧,我认识的字两只手都能数的过来,就更别提写了。”
“好的,别急,等我先写完。”萧虎愉快地答应了下来。
“嘿嘿,好!”二壮当即开心地坐下来,然后一会儿看看萧虎,一会儿看看李元吉,看着他们手腕一转,纸上便立即多出一个好看的小字。
据二壮所知,自他爷爷的爷爷起,他老王家就是种田的,一个读书人都没有出过,家里但凡和文字沾上关系的事,都得托人代劳。他也一样,一出生就拿上了锄头杆子,笔杆子可从来都没摸过。但是他特别喜欢看人写字,看着那些读书人端端正正地坐在桌案后,提笔蘸墨,潇洒地挥挥手腕,就能写出一个个好看的字,他就觉得了不起。他时常幻想:等自己将来有钱了,也一定要让自己的孩子去读书,让他们也做一个能识字写字的了不起的人。xǐυmь.℃òm
见萧虎手腕挥动如飞,只寥寥几笔就写出一列潇洒、霸气的好字,他当即开口称赞起来:“哇,小虎,你写的字真有气势,跟在打仗一样,还有点像龙飞凤舞。”
萧虎得意一笑:“那是,这可是我爹爹手把手教我的,他的字都是在战场上悟出来的。”
萧虎所言不虚,他这手字的确得到了萧将军的真传,这也是萧将军唯一对他满意的地方。萧家作为军武世家,世代在沙场之上浴血奋战,皆是“醉卧沙场君莫笑”的豪爽壮汉,所以在书法上也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一手字写得狂放不羁,简直跟行军打仗一模一样。萧虎幼时虽然顽劣,却也完美继承了这手豪放的小字,这就是血脉的神奇传承。
不同于萧虎的狂放不羁,李元吉的字就规矩了很多,这一手的方块小字方正而不拘泥、娟秀而又不失洒脱,小小年纪就写得这手好字真的是难能可贵。
他的字也是父亲手把手教出来的,他记得以往每次练字的时候,父亲都在他的耳边谆谆告诫:“写字就如同做人,要方方正正、规规矩矩,同时也要保持一种乐观、洒脱、豁达的心态。”在一点上父亲和哥哥都做的不错,他当然也不能落后。
世人常言:“观字可识人”,所言非虚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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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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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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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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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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