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袁校尉在马背上上下翻飞、如龙飞凤舞,众人立即迫不及待地模仿起来,不过效果实在是一言难尽。一些人刚翘起屁股,被马一颠就径直栽了下去,当即摔成“狗啃泥”。
李元吉琢磨了一下“洞里藏身”,感觉自己已经掌握了其中的要领,便慢慢地俯下身体,哪知战马突然一颠,他大半个身子当即滑了下去。“啊!”他立即死死地抱住马脖子,然后使出吃奶的力气,拼了老命才重新坐回去。“吓死我了!吓死我了!”他赶忙拍了拍胸口,将快要跳出来的心脏重新拍回去。
“哈哈哈”,萧虎见状立即开心的大笑起来,笑完立即翘起下巴,得意地开口:“欸,行不行?不行就别勉强,还是看我的吧。”说着便撑住马背缓缓地将屁股抬了起来,一边抬还一边看着李元吉:“看见没有,眼睛别眨啊,我再给你来个高难度的,转个身给你瞅瞅。”说着便开始小心地转动身体。这时战马突然“腾”得颠了一下,“哎呦!”他大叫了一声,然后整个人立即歪了下去,最后“噗通”一声栽进下面的草地里。
“哈哈哈”,李元吉当即以牙还牙地大笑起来,一边笑还一边在他的伤口上撒盐:“精彩,实在太精彩了。欸,你不是让我别眨眼吗,给你说,我眼睛还真得没眨,看得可仔细了。”
听了这话,萧虎立即恼羞成怒地爬起来,也顾不上擦掉嘴边的草屑,大喊着:“你也给我下来。”然后立即拔腿朝李元吉冲过去。
李元吉见状赶紧拍马“逃窜”,一边逃还一边回头喊:“走喽,不打扰你修炼那‘狗吃屎’的绝世武功喽。”
忙碌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一转眼六天的时间已经转瞬即逝。这几天袁校尉是相当开心的,因为他又亲眼见证了一批新骑卒的成长。这些新人没让他失望,每个人都很勤快,学东西也相当快,六天的时间已经将所有的马上战斗技巧全都熟练地掌握了,同时骑术也取得了飞速地进步,完全达到编队入伍的条件。
大楚骑军的编制和歩军完全一致:以五人为一伍,十伍为一什,两什为一佰,五佰为一卫,两卫为一属,五属为一旅,两旅成一军。其中分别设伍长、什长、百夫长、校尉、都尉、旅帅、中郎将负责领导管辖及作战指挥。在此之上,统帅超过五军人马者称为将军,能驾驭十军人马,超十万之众的是为大将军。
大楚王朝建立三百年来,能人、猛人层出不穷,将军数不胜数,但能以大将军自居者屈指可数。王朝最近的一位大将军可不是别人,正是萧虎的祖父,已经仙逝了的定国公、征南大将军萧泰。
所谓编队入伍就是将新卒安插进一个伍里面,一伍只有五人,是军中编制最小的作战单元,也是士卒管理的最基层单元,编制虽小但是意义重大。
新卒编队入伍,一般遵循新老交替,以老带新的原则,这一原则用老卒的一句话形容就是“拆旧换新”。简单来说就是将旧伍拆分,每伍保留三名老卒,然后补充进去两名新卒,这样便形成了新老搭配的新伍。用这种拆组的方式,既能充分利用老卒的经验带动新卒成长,加快新卒适应、融入的速度,又能保证各伍士卒在年龄和战力上的均衡,可谓一举两得。
这日,旭日初升,万物方苏,新卒们早早地换上了昨日刚送来的崭新铠甲,对他们来说今天可是一个大日子。
李元吉、萧虎刚扒了几口饭,二壮就已经放下了碗,他一把拉起两人的手臂,着急忙慌地催促道:“走,到点了。”
“什么到点儿了,我饭还没吃完呢。”萧虎喊起来。
“哎呀,回来再吃也不迟,走吧。”说着拉着两人便向外面跑。
“欸,别推,我自己上去。”在李元吉、萧虎的反抗下,二壮三下五除二地将他们推上战马。
等三人来到他们初来报到的那片空地上,立即吓了一跳:好家伙!原来大家早就到了,而且已经整整齐齐地列队站好了。只见大伙儿一个个端坐在高头大马上,头戴硬盔,身披坚甲,腰悬战刀,身背弓箭,看上去格外英姿飒爽,格外威武雄壮。xǐυmь.℃òm
这个场面李元吉曾经梦到过、憧憬过,现在这个梦终于变成了现实,他身体里面的血液顿时沸腾了。他又情不自禁地摸了摸身上这套昨天已经摩挲了半夜的锃亮铠甲,又摸了摸马背上的油滑鬃毛,脸上不由得乐开了花。
萧虎认真地打量着盖在胸口上的乌黑发亮的甲片,见其中一片正好映射着从天上照下来的金色的光芒,边不由自主地伸手摸了一下,摸完后又“嘿嘿嘿”得憨憨地傻笑。
别看其他新卒来得早,其实他们的心早就不在这里了,只恨不能立刻纵马返乡,让爹娘、让孩子、让父老乡亲们都看到自己此时此刻的威武形象。
过了一会儿,袁校尉才驱马赶过来,他抬眼扫了一圈,见众骑卒个个武装得整整齐齐,整个军阵从里到外散发着一种摄人心魄的肃杀气息,心里不禁大喜:“嘿嘿,还真有那么一回事儿。”
军营外,同样肃然挺立着一支庄严的队伍,他们就是正等着新袍泽加入的旧伍老卒。称呼他们为老卒并非因为他们真的有多老,只是因为服役早,经验丰富,资历比较老。其实他们的年纪也都不大,大多数都在三十岁上下,不过跟营内这匹批稚气未脱的新卒比起来,看上去确实成熟不少。他们个个浑身上下散发着从沙场上浸染出来的肃杀,很多人的头上、脸上、手上还依然挂着清晰可见的伤疤。
他们的队伍已经被拆散了,此时正等待新生力量的加入,就跟多年前他们自己入伍的场景一模一样。大楚王朝的军魂正是通过这样一代一代地生生不息地传承下去。
看着眼前一张张稚嫩的脸庞,袁校尉不禁想起了自己入伍时的场景,还有那些当初和自己并肩作战,如今早已马革裹尸的袍泽兄弟。“呼!”他重重地吐出一口气,强行压制住激荡起伏的心情,然后冷静地掏出一本册子,打开沉声念起来:“魏顺,冯起,第六十六伍。”
魏顺、冯起两人立即驱马走出阵列,向袁校尉抱了一拳后,打马潇洒离去,属于他们的金戈铁马正式开始了。
骑军是王朝最重要的作战部队,战时,他们是战斗的主力;非战时,他们还肩负着守卫王朝边境安全的重任。按规定,骑军以伍为单位,每日都必须前往缓冲带完成不低于五个时辰的战备巡逻任务,王朝漫长的边境全是因为他们才得以保持住安宁祥和的局面。
不知道是巧合还是什么,这次李元吉和萧虎又留到了最后,看着其他全部离开,两人心里又急又忐忑不安。
袁校尉偷偷扫了两人一眼,见两人都是一副焦急、紧张、手足无措的样子,不禁开心地笑了起来,然后“啪”得一下合上了手里的册子。
“糟了,这大胡子又要找事儿。”李元吉立即明白过来了。
萧虎心里的火气“腾”得燃烧起来,暗暗下定决心:“这大胡子要敢趁机刁难,我们今天就一定要给他一些颜色看看,绝对要打得他满地找牙不可。”
此时营外也只剩下三名老卒,三人依次并马而立,分别是伍长祝青山,士卒秦猛、赵进财。
祝青山三十二岁,来自胶东广饶郡,是一个身形魁梧、体格彪悍的中年汉子。他的性格跟他的身材一样,耿直、刚正不屈。他二十二岁开始从军,至今已有十年之久,这十年军旅生涯,他参加过大大小小的战斗不下十余次,数次负伤也数次立功。其实以他的能力、资历早应该升上去了,但是就因为性格过于耿直,过于心直口快,几次三番地顶撞上官,所以到今天仍是一名小小的伍长。
秦猛,二十七岁,关西永寿郡人,皮肤较黑,横眉竖眼,给人一种不好招惹、不敢亲近的感觉。他人也如其名,为人刚猛、凶悍,作战尤是如此。不过性格却有些执拗和冲动了,连同伍的战友都不敢轻易招惹他,所以从军五年来,就一直像一匹独来独往的孤狼。
赵进财,三十三岁,来自王朝腹地的淮南长陵郡。他的身材极具王朝中南部人的一些特色,和北方的彪形大汉比起来,整个人看起来小了许多。特别是和旁边的祝青山一比,那细胳膊细腿显得实在有些秀气。除此之外,他身上的沙场戾气也少了不少,看起来不够威武霸气,不过倒更显得平易近人了,如果不是皮肤粗糙了些,换上一身华服还颇有些读书人的书生意气。正因为如此,他并不以冲锋陷阵、凶狠善战为长,不过却胜在反应敏捷、头脑灵光。在这三人中他的岁数最大,不过却是最晚入伍的,到现在也就刚满五年而已。这五年来凭借热情和与生俱来的自来熟,在军中结下了非常好的人缘,大伙儿也时常拿他的名字打去趣,亲切地称呼他:赵财主。
三人一大早就来到这里等候着,那时这里满是人,结果等到现在人全走完了,就剩他们三个还孤零零地待在原地。秦猛有些不耐烦了,嘟囔起来:“怎么还不来,等的老子胡子都白了。”
赵进财叼着一根狗尾巴草,听得“呵呵”一乐:“老秦,你猜猜等会儿来新卒会是什么样儿?”
秦猛咧咧嘴,漫不经心得回答:“不管是高的矮的胖的还是瘦的,只要不是像你赵财主这样弱不禁风的就都好说,老子都欢迎。”
赵进财“嘿嘿”一笑,也不生气,继续说道:“那还真的说不准,你没看刚才有几个新卒,还细皮嫩肉的,一副刚刚长大的样子,我估计毛儿都没长齐。”
“呵呵”,一向严肃的祝青山也不禁被这话逗得一乐。
秦猛则嫌弃地说道:“老子是来当兵杀敌的,又不是来当爹看孩子的,可没工夫陪那样的小子玩耍,他们能懂什么会什么,尽拖后腿,要是等会儿来的人也是那样的,老子就直接退伍回家,自己生娃儿当爹去。”
“嘿嘿”,赵进财听得轻轻一笑。
祝青山则微微摇了摇头,不置可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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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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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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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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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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