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门紧闭的屋内,借着透过窗照射进来的光亮,杨桉终于将纸页上的所有内容全都仔仔细细看了数遍,确保没有任何的遗漏。
这是一门完全不需要任何法力,普通人也能施展出来的术法!
只是普通人想要学会这门术法可不容易,并且还需要承担施术之后的可怕代价。
幸好现在这门术法已经被他完全净化,代价已经被消除,只是习练的方式可能有些不友好罢了。
杨桉已经将纸页上的内容全部熟记于心,接下来就是验证的时候。
但在习练之前,他还想做点准备。
看了一眼窗外的天色,此时还是上午,杨桉思索了一下,很快从厨房找了个碗塞进怀里,紧接着离开了家。
回忆着昨晚半夜那声惨叫传来的方向,杨桉很快走到了街道的尽头。
即便是隔着一段距离,杨桉一眼就看到了已经被盖上一张草席的尸体,还有触目惊心的现场,到处都是鲜红的血迹。
空气中似乎还弥漫着一股挥之不去的血腥气息。
他看了一眼那张草席下的尸身,很快辨认出了死者的身份,是平日里在街上卖豆腐的一个俏寡妇。
距离昨晚出事已经过去了几个时辰,此时尸体都恐怕已经完全冰凉。
杨桉暗叹了一声可惜,转而打量了一下四周。
自从九南镇有妖魔出现之后,平日里即便是大白天光,也很少有人会在街道上毫不畏惧的出现。
那俏寡妇的尸身无人收敛,草席也不知是谁给她盖的,但还算是留了个最后的体面。
除此之外,最喜欢看热闹的那群人已经完全没了踪影,恐怕现在都没有这份闲心。
没人正好!
杨桉鼓起勇气,咬了咬牙,从怀里将碗取出,快速的向着尸身所在的位置跑去。
等到了尸身近前,他也没敢掀开草席看个究竟,只是扫了一眼最鲜艳的地方,然后将手中的碗伸了过去。
尸体的腰腹处有个很大的缺口,鲜红还未完全凝固。
杨桉拿着碗稍微用点力气一刮,顿时感觉碗中装了不少,便快速的原路返回,就像是做贼一样,实际上他的内心也真的紧张无比。
幸好一路返回也没遇到任何人,没有其他人看到,等回到家里关上了房门,杨桉这才松了口气。
看着碗里装了半碗鲜红色的血液,这便是杨桉提前做的准备。
点灯法需要以指为烛,以血为火,可没说一定得是他自己的血,先用别人的血实验一番,若是实在不行再另做打算。
他倒也不是没想过用牲畜的血,只是现在这个环境,连只老鼠都见不到,只能出此下策。
回忆着纸页上所有的内容,每一个细节杨桉都记得无比清晰。
他伸出右手食指在碗中轻轻一沾,指头顿时变成了红色。
忍着心中的不适,杨桉开始按照心中记下的内容,口中默念着口诀,同时除食指外的其他手指也在掐动着复杂的印决。
第一遍虽然有些生涩,但最终却十分顺利的成功了。
伴随着口诀念毕,杨桉的印决也掐到了结尾,突然感觉食指指尖传来一股湿润的温热感。
红色的血液就像是热油上噗呲一声被点燃,瞬间生起了一株指头大小的红色火苗。
这火苗并不大,但是散发出来的红光却是将整间屋子都映得通红,仿佛渲染上了一层红色的滤镜。
很奇怪的是,明明是火在杨桉的指尖燃烧,他却只能感受到一股淡淡的温热,并没有被灼伤的痛感。
而杨桉看着火苗的出现,以及难以言喻的某种精神上的满足,也同时变得激动起来。
“我肯定是个天才!”
一遍就成功了,这给杨桉内心带来了极大的成就感。
欣赏着指尖的火苗,仿佛具有某种奇妙的美感,直到过去了好一会儿,杨桉才抖了抖手指,将火苗灭掉。
他又重新将手指伸入碗中沾了些血液,继续重复的练习,务求将点灯法完全熟练。
时间一晃眼很快就到了下午。
伴随着一次又一次的练习,杨桉终于将点灯法完全学会,已经能够做到在两秒内完成所有的步骤,在手指上生出火苗。
同时,他也实验出了几个技巧。xǐυmь.℃òm
火苗并不一定要在手指上才能燃烧,同样也可以转移到其他物体上。
比如可以将火苗引到普通的蜡烛上,只是依旧需要血液作为燃料,而且消耗的速度也会变得很快,在外物的影响下也会变得很容易熄灭。
若只在指尖燃烧的话,火苗相对比较稳固,不会风一吹就熄灭,但他需要预防手指上的血液被消耗一空,火苗变成凡火,最终烧伤自己。
熟练点灯法之后,这些都只不过是小问题,稍加注意便可。
只是还有一个问题杨桉暂时没有想到好的办法解决,那便是碗里的血液已经开始逐渐凝固结块,他只能找根筷子时不时的搅拌一下。
这也是点灯法的弊端,使用他人的血液需要有防止血液凝固的保存方式才行,要不然的话还是只能用自己的血液为引。
不过能做到这一步,杨桉已经很满足,具体点灯法到底有什么样的效果,他心里也还没有底,心里即希望天色早点黑尽,又希望不要那么快天黑,有些矛盾。
时间一点点流逝,很快就到了黄昏,天色逐渐开始变得有些昏沉起来。
杨桉此时也填饱了肚子,以他目前的处境,一天能吃上一顿饱饭已是不错的条件。
目前最主要的还是保命,等确认点灯法有效果,届时他也能有底气去考虑其他的事,比如去储备更多的食物。
很快,天色完全陷入黑暗,本就寂静无比的街道上仿佛陷入了一片诡异的无声领域。
呲!
杨桉当即用出点灯法,在指尖引出火苗,原本黑暗的房间内顿时变得一片通红。
他紧接着将火苗转移到了桌子上的碗中,便是他白日里用来盛装血液的那个碗,此时碗里已经被他用麻绳捻出了一根灯芯。
与其等着碗中的血液最终凝固,倒不如直接将其消耗。
等到碗中也燃起了红色的火光,杨桉这才熄灭了指尖的火苗,转头就上了床。
早上洒落在床上的黑灰已经被他清理掉,取而代之的是枕头下多了一把带着锈迹的小刀,这是杨桉为了以防出现意外所作的准备。
此时的他坐在床上,背靠着墙,眼望着房门的方向。
不知道是否是点灯法起了效果,他毫无困意,反倒十分精神,心中既紧张又无比期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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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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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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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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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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