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王四郎看了拼命使眼色的王五郎一眼:“他连举人都没考上,在外面熬不了几年就得回来。更何况,逍遥王都答应阿奶了,一定让五弟全须全尾回来。”
“四哥,我允许你到我马车上来睡觉,可不是让你来拆我台的。”王五郎郁闷了,“那可是江塞,你这个当哥哥的,怎么一丁点儿都不知道担心担心我,还一个劲儿说我的不是。”
“哎,秦怀可在这儿坐着,我有哪句话说错了,哪句话是说你的不是了?你啊,就是想太多。”四郎成了亲,说话也更为沉稳,“五郎,你或许可以再考虑考虑,不必那么急着去江塞。”
“赤先生说我的武学天赋不错,正好机会难得,错过可不止下次是如何了。”
“但也不必急在这一时,我们回了万宁城,再提升两年,那时你去,家里人也放心些。”
“哎呀,四哥你就是太求稳了,可若是等一切都准备好了再出发,那就永远不会有启程之日,这世上就没有万事妥当的说法。”
秦怀忽而道:“五哥说得有理。”
四郎无奈:“你怎么也跟着他闹,江塞可真不是一个好去的地方,虽然阿奶嘴上没说什么,但我知道若是可以,必然是不会同意五弟去的。”
王五郎可没敢直接当面和王老太太说这番话,他只是留下了一封信,等到王老太太看见时,他已然到了去江塞的路上。
按照王老太太的性格,自家子孙若是做出了这番决定,又已经在路上了,必然是不会阻拦了,她秉承“儿孙自有儿孙福”的原则,通常不会强制大家做什么。
可要是没去之前,那可说不定。
“我会派人跟着五哥,不说是避免五哥受伤,至少能保住五哥的性命。”
只要下达不惜任何代价保全王五郎性命的命令,那么他派出去的人就算是自己挫骨扬灰,也一定会完成任务。
王五郎搓了搓胳膊:“别了吧,我们从小到大依仗你不少,此番是我自己的决定,而且我和逍遥王已经约定好了,他说好会护我周全的,堂堂一个王爷,不可能说话不算话吧?”
这是王五郎自己的打算,虽然之前是一时冲动,但从决定到现在,已经好几个月的时间,他早准备好了。
之前他们在帮着阿玉做书院的时候,逍遥王就时不时去看一看,那时王五郎和逍遥王搭上了话。
也就是那时候,王五郎得知江在那边匪徒猖獗,百姓苦不堪言。也是一个最好练习武艺的地方,平时和自己练习的那些人,他感觉下手时从来没有见收敛的,常把他打得浑身酸痛,可反观他自己,心里总归是有些顾及的,生怕伤害到了教自己的师傅们。
要是能够去江塞,这些问题就迎刃而解。
那里的人大多都是亡命徒,还有一些游兵散勇,以及各个国家的细作,和他们打架,当然不必手下留情了。
他们对付自己肯定也会下死手,那就是双方全力输出,不就是最好锻炼的方式么?
所以,当王五郎听说逍遥王要去江塞那边看看,就主动请缨要和逍遥王一道,这是他们两个人私底下的约定。
后来又被几个兄弟知道,大家在他拜托下,也合伙瞒着家里其他人,直到现在王五郎才和盘托出。
“我只是想凭自己的力量,看看我能走多远。”王五郎咧嘴一笑,“其他你们就放心吧,我王五郎是谁?我可是一个连阿奶揍我们,都会故意挑最不疼的地方,怕疼怕揍更怕死的,我一定会想方设法保全自己,就算逍遥王靠不住,你们还认为王五郎靠不住吗?”
秦怀和王四郎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出了“你确实不靠谱的”话。
王五郎:“……”
秦怀:“这件事你没有告诉过阿玉吗?”
“还没有呢,要是阿玉知道了,不让我去,那我可怎么办?”
这一点王五郎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要说他们家谁最关心全家的人,不是老太太,而是阿玉。
就连他们家里哪只鸡不下蛋了,阿玉都知道,还会去关心关心,家里那些奴仆不舒服,她也会让人家休养了再干活,更别说这些家里人了。
秦怀:“那你有没有想过,等你走后我再告诉阿玉,她不同意,到时你认为她是会继续去万宁城,还是会跟着你去江塞,把你拉回来?”
王五郎:“……”稍微想了想,好像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自家妹妹自己了解,那是一个性子里十分倔强的人。
像当初他们在外面游学,在一个县城里买一户老农做的糖豆,等他们到了下一个县城才发现老农少收了三文钱,阿玉一开始听大家的劝,只当不管了。
可谁想到,当天晚上,阿玉愣是一个人骑了快马,跑了一个来回,找到了老农家里,把少收的铜板补上了。
甚至为了不白跑一趟,又买了一大袋豆子。
也不知道那么一大袋豆子,她是怎么扛回来的,要不是起床后发现又出现了许多糖豆,他们都不知道阿玉还出去过。
当然,秦怀是知道的,他甚至还是“帮凶”,但看着惊魂未定的几个哥哥,以及虚心接受批评的阿玉,他当时还是保持了沉默。
“那我还是跟阿玉说一声吧,但无论阿玉说什么,我都不会改变主意的。”王五郎说,“我总不能等阿玉再做什么事情,给我娘请个诰命,那样我做儿子、做哥哥的,实在太失败了。”
更何况,阿玉哪次拿到了荣耀,不是伴随着风险的?
如果非要用风险来换荣耀,不该由阿玉去,他去才合适。
于是等到了驿站,王五郎就对着一种兄嫂、弟妹,把自己要参军的事说了。
几个哥哥还好,都知晓,王六郎和王七郎反应很强烈:“五哥,你是嫌自己过得太舒坦了,想作死么?”
而阿玉却最淡定,听到这话后,干脆离了席,默默回了她的房间,留下一屋子人面面相觑。
王五郎在众人注视下,硬着头皮去阿玉的门外,絮絮叨叨说自己的想法。
“阿玉,五哥这不是冲动,我已经做了周全的计划。我读书真是不太好,就算日后考上举人,也不是我天分高,而是我被逼着死记硬背来的,那样还能做好官吗?”
“我在武学上天赋还挺好的,我也喜欢,就想着用武学建功立业,也不是就放弃学业了,我还是要回来考的,到时候进行武举人考试。反正武举人也有文考,但没有文举人那么难,对我来说刚刚好。”
“还有,我知道江塞那边不算是好地方,但你不是也说过,这天底下有很多苦命人,甚至江塞那里也不全是坏人,还有很多穷苦老百姓,要是我能过去为他们做点事,也算是听了你的话呀,对不对?”
“阿玉,你别生我的气,五哥我不是想让你生气才说这些的,你是天底下最好最好的妹妹,我也想做天底下最好最好的哥哥,而不是要靠着你来养着我,养着我们一家……”
话音未落,门就从里面开了,阿玉拖着一个比她还要大的包裹,不解地看着他:“五哥,你说什么呀,怎么就算是我养着你和一家人了?我们家,有谁是在吃闲饭的吗?”
有阿奶在,没有人能躺着享受人生。
王五郎也傻眼了:“啊?”
“我说得不对吗?”阿玉也不继续纠结这个话,而是把手里的包裹递过去,让王五郎接着,然后道,“五哥,到了那边可别亏待自己,也不知道你是轻车简从还是怎样,就只准备了这些,应当是够了。对了,里面有我们家秘制的保命蜡丸子,记得关键时候要用,还有,丸子要是坏了、潮湿了,或者是裂口了,就一定别用了啊!”
所谓的蜡丸子,里面装的就是阿玉空间里的营养液,是团子制作的,比万灵水更好用,没有副作用。
阿玉继续说:“我里面还放了一瓶非常重要的东西,它可以改善河道,你要是到了江塞,可以看情况要不要投入江中。”Χiυmъ.cοΜ
江塞被称为江塞,就因为那里有三条大江,养育了周围的人们,但几条江的岸边,有的富饶,有的贫瘠,十分怪异。
阿玉的瓶子里,装着改良版的万灵水,里面有土地和水域改良的配方,也是团子高价从其他位面收购来的,最近才研究出来。
改善江河水域,提升水质,是阿玉未来想顺便做好的事。
“还有啊……”
王五郎愣愣地听阿玉叽里呱啦说了一大通,整个人都不知如何反应了。
直到最后才眼巴巴问:“阿玉。”
阿玉停止了念叨,抬头看着他:“嗯?”
“你不反对五哥出去吗?”
“这不是你心之所愿吗?”阿玉说,“这是你的愿望,我为什么要阻止呢?每个人的愿望,只要不妨碍到其他人,都值得被认可的呀。”
王五郎久久无言。
“五哥。”
“嗯。”
“我都给了你这么多好东西了,你可一定要健健康康、安安全全地回来哦。”阿玉望着他,弯了弯眼睛,才说,“三婶婶的诰命,要靠你自己亲手给她才是。”
“嗯!”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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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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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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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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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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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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