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论起来,已经是快40年前的事了,40年前,这个老太太应当还是在村里生活,那会儿,永昌郡主可谓是名满天下。
但皇权不下乡,皇家的消息说不定也传不到乡下去。
在逍遥王内心不断思索的时候,王老太太也在望着逍遥王。
王老太太从没见过逍遥王,但他一眼就能够确定,逍遥王就是先帝的孩子,因为他们长得实在太像了。
不单单指容貌,还有那浑身上下写着不服输的气度。
当永昌郡主那会儿,世人对郡主都是艳羡居多,民间不乏传言:“永昌郡主也没什么了不起的,要换了我,一出生就含着金汤匙,别说是大昌第一美人了,就是整个大陆第一美人,我也做得起!”
大家甚至以极端庸俗的理论去讨论她:“长得最好又有什么用?日后还不是拿去和亲的,命运便是能嫁给达官显贵,终究也是别人家的媳妇了,更何况听说永昌郡主吃穿用度无一不精,这样的媳妇娶回去,不到两年,就能把家给吃落魄了!”
这些话也是永昌郡主在无意间听见的,那时传闻北方有灾,永昌郡主不仅拿出自己私护一大笔钱赈济灾民,同时还去了普济寺,连吃了一个月的素斋,为灾民祈福。
那时为表成心,永昌郡主并没有带多少仆人。琇書網
再加上世人不知永昌郡主从小就跟着内宫的一流高手习武,别说是普通人打不过她,普通的刺客也伤不到她。
也正因如此,世人都没想到,永昌郡主竟然会在普济寺中,所以说话的时候也没加遮拦。
永昌郡主把这些话全都听进了耳中,回去闷闷不乐了一段时间。
从此以后,永昌郡主出行时更加大肆铺张,原本以为大家对永昌郡主的评价一定会降低,可没想到所有人都赞赏有加,认为这才是真正的贵女典范,皇家气度。
在普通老百姓的眼中,皇帝每天一定都是拿着金筷子、金勺子吃饭,出去也是用的金锄头,穿的衣服也都是金丝做成的,连睡的床都是纯金打造。
至于永昌郡主,从小就被皇家宠到了心窝窝里,那自然用宝石堆砌而成的贵女。
她若是简朴,大家觉得是作秀,她若是铺张,大家才觉得正常,而且十分合理。
传闻中,永昌郡主的郡主府里,有一座金子和宝石做成的房子。
可是永昌郡主常年居住在安国公府,郡主府也是闲置状态。
直到永昌郡主,离开郡主府里还遇到好几拨贼人,说是想要找到那座金屋。
一看到逍遥王,王老太太就想起了曾经那些奢靡却又沉闷的日子。
“王爷来我府上,想必是想要让腿脚更加爽利?至于那些旁的什么人,王爷的腿脚未有助益,不提也罢。”王老太太笑着道,“在我们村里有一个游方郎中,手中有一根打狗棒,十分擅长治疗各种腿疾,老身家中老伴和二儿子,都是该郎中治愈的,若王爷不嫌弃,老身可帮忙引荐一二。
这也是王老太太想和逍遥王说话的目的,逍遥王平白无故来王家,自然是有原因的,王老太太不想逍遥王的目光一直盯着那瞧着就不凡的轮椅,怕给阿玉带来灾祸,如此,便只能祸水东引。
此刻,正在皇宫里给皇后做最后调理的薛神医,忽然狠狠打了一个喷嚏。
逍遥王却道:“那可如何是好,我已交了40万两纹银的抵押物,既然我这双废腿能治愈,想必也不用破费——”
王老太太慢条斯理道:“王爷是贵人中的贵人,自然瞧不上这点小钱,但我们小门小户,这点钱足以救命。况且,王爷觉得40万两的小钱买那些个轮椅亏了,或许老身可以做主。”
逍遥王忍住挑眉的冲动,等着王老太太的下一句话。
那头,王传贵从大厨的口中,得知自己那一口鸡汤,毁了他老娘近200两银子的食材。
还只是食材的价,不算其他杂七杂八的费用。
王传贵就倒吸一口凉气。
他现在的账上,还欠着老娘300两银子呢!
想着跟老太太求求情,这次别给他记账,免得他都中了举,还得操心还钱的事。
想着想着,就从老奴的口中得知了王老太太在哪儿,他到了后院处,看到老太太正和逍遥王谈话。
王传贵刚想退避出去,就听到王老太太喊他:“你来得正好。”
“娘?”王传贵不解。
等他走近了,就听王老太太对逍遥王说:“旁的我们家也没有,就这个不成器的儿子,要是他中了二甲以上,就让他去王爷麾下领个差事。”
王传贵:“?”
不是,他要是成了天子门生,去王爷手下做事?!
娘这是要干啥!
他想着,要不自己还是故意考砸算了,回去和大哥种地也挺好。
村学也肯定缺教书先生,他好歹是个举人老爷了,教些童生秀才出来,也不是不行。
接着,又听王老太太道:“若他落了榜,也请王爷别嫌弃,让他去府上看个大门,也得当。都说宰相门前三品官,王爷门前有个举人,说出去也有面子不是?”
王传贵:“……”
逍遥王:“……”
那一刻,王传贵依稀仿佛似乎好像看到,逍遥王的眼里闪过了一抹名为同情的东西。
呵呵,他不是老娘亲生孩子这件事,怕是要瞒不住了。
而另一边,阿玉蹿到了厨房去,得知九一汤的繁复制作办法后,也瞪大了眼睛。
“阿奶什么时候爱上这么贵的汤啦?”阿玉拍拍胸口,一副震惊的样子。
王五郎也惊讶极了,要放在几年前,别说是几百两银子的食材,就是几文铜板的食材,他阿奶也是不准买的。
村里什么菜都有,还敢花钱?
王五郎刚想说,阿奶现在是不是由奢入俭难,还是以前穷怕了,现在是暴发户心态。
他还想找阿玉当个知己,聊聊看法。
却没想到,阿玉转而又嘀咕起来:“阿奶的爱好太贵了,我可得多挣点钱才是,让阿奶每天都能喝到好喝的汤,喝到一百岁去!”
王五郎:“……”
她又去问大厨:“这个汤很补吗?”
大厨还在生气中,但还是从鼻子里哼了声,回应她:“补得很,阎王押走的人,都能给补回来!”
那汤可不止简单熬煮,还得耗费几天的时间准备,各种调理,才是最正宗的。
少一点、多一点,就差了味了。
别的人可以不在意,但他就非常在意。
“那太好了,家里人每天都喝一碗,再给阿佑哥哥送一碗。啊,皇后表姨身体不好,也一碗,太后年纪大了,也加一碗。嗯,那我每天要做赚点钱。”
阿玉知道,在穷的时候,一天赚几两银子都难如登天,但是有了本钱,一年赚几十万两银子就很简单了。
“你想得美!”大厨鼻子都要喷火了,“你当是喂猪呢,连喝两天,阎王踩着高跷都要来把人连夜提走!”
而且,九一汤要能这么好做,他当个屁的御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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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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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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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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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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