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因为她生的都是儿子,儿子们生的又全是孙子,半个女子都没有。
众人都说,他们老王家是没有生女子的命。
自然是有人酸,也有更多人暗中羡慕。
时下大多数人都认为,儿子生下来,那就是宝贝呀,只要能熬过穷小子的那个阶段,长大了那就是一大助力。
儿子不必嫁出去,有一把子力气,可以在家里耕种粮食,还能够给自己养老。
女儿一旦嫁出去了,那就很难再回来。
甚至有的人婆家管的严,十好几年都回不了一趟娘家,平白无故的,娘家也不会去帮忙出头。
但胡家村没人知道,王老太太在进入胡家村之前,是带着四个儿子一个女儿逃荒的。
那时,皇帝昏聩无道,整日沉迷修仙,朝廷腐败不堪,百姓怨声载道。
又因为天公不作美,灾荒遍布,好些地方都发生了起义,老王家众人原本生活的地方被战争波及,不得不离开旧地,在夹缝中求生存。
他们想找一个偏远又安静的地方住着,最开始一路上虽然辛苦,但家里人互相扶持倒还能过。
路上遇见许多卖儿鬻女,甚至易子而食的事,他们全当没看见。
王传满和王爱宝是一对龙凤胎,他们也是王老太太最爱的一双儿女。
都说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儿。王老太太也不例外。
王爱宝很聪明,两三岁时就表现出了极好的天赋,那时他们即便在逃荒,小小的王爱宝也总是乐呵呵的。
她很喜欢跟在几个哥哥后面,也能跟着拔野菜、找野果,有时找得比哥哥们还多。
王老太太教孩子们念诗,小小的王爱宝总是学得最快。
到了四五岁时,王爱宝喜欢上了王老太太的刺绣手艺,天天缠着王老太太教她。
那时他们居无定所,有时在一个地方待上两三个月就要走,王老太太也不能耐下心来教女儿,但也会抽出时间来,偶尔下上几针。
王爱宝极有天赋,即便只有5岁,拿起针线来也有模有样,只不过那时她不太会刺绣,但喜欢拿着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
她自己发明了一种长着六瓣叶子的花,还想象着花的颜色,叶子的造型。
王老太太干脆把他的想象绣了出来,然后告诉王爱宝:“宝儿,这以后就是你的本命花,你以后喜欢什么,就在上面绣上一朵。”
“我喜欢娘,那能在娘的身上绣一朵吗?”王爱宝故意调皮地问。
王老太太刮了刮她的小鼻子,又是好笑又是好气:“那你可以来试试,看娘会不会打你的屁股。”
王爱宝就咯咯笑成一团。
在王爱宝6岁那年,他们走进了一座县城,恰好遇到县城也有灾荒,大批难民涌入,或许是饿得太久了,难民不满足每天免费发放的粥,开始强抢。
这一抢就出现了问题。
老王家的人被难民冲散了。
官府直接强势镇压,杀了好些人,那时血流成河,到处都是尸体。
老王家的人侥幸都还活着,但是王爱宝被吓坏了,发了好几天的高烧。
王老太太为了救治王爱宝,只能上山去采药,顺便找些能吃的东西。
那时他们大多都只能吃树皮了。
树皮并不是剥下来就能吃,有的树皮可以在水里煮一煮直接吃,但大多数树皮,都要晒干磨成粉,再做成树皮粑粑。
王爱宝身体弱,根本就不能吃树皮粑粑,老王头只好去更远的地方,恳求那些好心人能够施舍一二。
那时,他们还真遇见了一个好心人,给了他们一袋粮食,甚至还帮他们去县城里买了药,非常用心照顾王爱宝。
老王家的人放松了警惕,以为那真是一个热心肠的人,结果一不注意,王爱宝就被那人偷走了。
王老太太几乎快疯了。
可是,那时到处都混乱不堪,能保住命就不错了,更别说还要去找人。
根本都找不到的。
但王老太太不信,她疯了一样到处去找。
别的人都说:“不用再找了,这个年月,你想想孩子被偷走,会用来做什么?”
或许在以前生活和谐的年月里,孩子被偷走了,就是拿去养,男孩子当个接班人,女孩子也能做个童养媳。
可现在大家饭都吃不饱,更别说去养别人家的孩子,所以最大的可能,就是王爱宝被人当成易子而食的交换品……
有人冷漠地说:“女儿有什么用?不就是赔钱货!丢了就丢了,还找什么找。我看你们也不是真想把女儿找回来,说不定也是想去换别人家的孩子吃。”
说话的这人,被王老太太举着一个大石头追了两里地,脑袋上被砸了好大一个包。
乱世里面,没有律法,那人只能自认倒霉,离王老太太远远的。
也就是从那时起,王老太太像是忽然变了一个人,她不再柔柔弱弱,说话也不再温文有礼,对家中仅剩的四个孩子也更为严厉。
王老太太从不停止寻找小女儿,他们一路走走停停,忽然得知皇帝暴毙,太子即位,改年号为明华。
叛军逐一被消灭,战乱渐渐消止,灾祸似乎也变少了。
周围的一切都在恢复秩序,可王爱宝却再也没有半点踪迹。
王老太太心如死灰,整日犹如行尸走肉,看得一家子格外心疼。
为了自己的几个孩子,她到底还是咬牙忍了下来。
这一忍,就忍到大儿子王传富遇见了冯氏,两人差点私定终身,恰好那时,他们走到了胡家村。
王老太太强撑的身体再受不住,轰然倒下,直接昏迷了一个多月。
再醒来后,王老太太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就在这儿吧,不走了。”
她累了。
回忆至此,王老太太像是被人抽走了所有力气,几乎要支撑不住自己的身体。
老王头见状,赶紧把王老太太扶住。
“老婆子,你可得撑住了!先去房里休息,其他的事明天再说,17年都等过来了,也不急在这一时。”
王老太太缓了缓精神,看向几个儿子和儿媳:“你们不是一直都想知道,家里还有一笔钱,是欠在哪里吗?那我就告诉你们。”
“那笔钱是2000两,向一个当铺掌柜借的,钱没用来做别的,全拿去托人找爱宝了。你们也不必着急,这笔钱不用你们还,你们也当不知道,日后便是我们还不上,掌柜的也不会找你们麻烦。”
王老太太又看了一眼桌子上的帕子,眸色深深:“既然老天让我看见这条帕子,我也必不会错过,你们若是不满,就搁心里憋着吧。反正我当婆婆一日,就能当家作主一日,你们便是有不同的意见,老婆子我也没打算采纳。”琇書蛧
儿子和媳妇们互看一眼,都觉得娘是不是有点失心疯了。
只凭一条帕子,能说明什么?
更何况当初的王爱宝才只有6岁,还记不记得小时候的事都说不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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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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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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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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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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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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