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内的各处坊巷,里正以及本坊巷能服众的人物多是带着一队民夫持着火把和棍棒巡逻。城隍庙、东岳庙、真武庙以及各处能住人的所在都已经被城外的百姓占据,曾樱和卢若腾也同样组织了民夫巡逻。街巷上同样不乏衙役、巡丁的身影,而那些针对奸细的巡查,更是在入城之初就已经展开了。
城内一切秩序井然,陈凯立于城头,风吹拂着他的头发和官服,却吹不动那屹立不倒的身躯,更无法偏移他眺望远方的视线。
“参军,夜深了,回去休息下,明天鞑子来了还少不了您坐镇呢。”
折腾了半日,标营把郑芝莞劫走的物资全部归于了原位,重新造册。每完成一项,林德忠就会派人向陈凯汇报一项,到了现在,所有事情完成,标营在城内负责的防务也巡视过了,确认了没有问题,他便前来向陈凯作本日最后的汇报,见到的却是陈凯依旧在城头吹着风。Χiυmъ.cοΜ
“林兄弟,你信吗,马得功那厮听说我还在城里,肯定会急不可耐的扑上来。”
“那厮痴心妄想,旁人不说,只要林德忠还有一口气在,谁他妈也别想伤了参军哪怕一根寒毛!”
林德忠自在潮州入潮州城守协以来,从军多年,因是在陈凯麾下,还特别找了先生来教授他和他弟弟林德孝以文字。几年下来,原本的山民、猎户气质褪去,在军中或许还要暴几句粗口,但是跟在陈凯身边时,却从来是知礼守礼,绝不敢给陈凯丢一点儿脸面。
此时此刻,无非是有感而发,俱是胸中真实所想。陈凯改变了他的命运,对于这个如愿迎娶了青梅竹马,如今更是两个孩子的爹了的标营参将,对陈凯的忠诚度完全不是旁人所能够比拟的。而陈凯对他也是一向的推心置腹,多有点拨,可谓极力的培养。
“放心吧,都叫得功,他可比黄得功水平差远了。”
………………
或许是在冥冥之中听到了陈凯的讥讽,于五通码头完成了登陆,马得功分了一支兵马留守作为退路的五通寨,随即大举向着西南方向扫荡而去。
高林地方,几同炼狱,清军的喊杀、狂笑,百姓的哀嚎、尖叫,交织在这二月二十七的夜色之中,扰得狐鼠远窜,更扰得嫦娥蹙眉叹息,将黑色的窗帘拉好,捂着耳朵不忍再看下去了。
月黑风高,清军饶是自知身处明军腹地,也免不了兴起奸淫掳掠的念头。对此,作为主帅的马得功并没有什么制止的欲望,看着这一方尚未剃发易服的百姓在清军的铁蹄下苦痛呻吟,反倒是生出了几分畅快出来,似乎这样才是理所当然的。
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呵呵,剃发的又能如何,都给鞑子当狗了,杀几个贱民又有什么大不了的。更何况,清廷早前也曾对别的地方的绿营镇压抗清武装时杀人太少而进行过申斥,那他们这些做大帅、将主的又何必里外不是人。
他是当年是黄得功的部将,围剿流寇出身,后来跟着清军南下,什么样的场面没有见识过。遐思在马得功的脑海一闪而过,奈何身旁的这个武将对此似乎却还有着些许异议,需要他这个见多识广的老资历来讲解讲解。
“马帅,咱们是不是尽快拿下中左所城,以防万一?”
万一?
在马得功眼里基本上已经不存在了,根据情报显示,明军三镇兵马,如今已经去了两镇,守卫中左所的那个郑芝莞与郑芝龙的血缘很是亲近,但是在石井郑家里却从来都是个不怎么显眼的小角色。至少,于马得功看来,一个只会耍弄些阴谋诡计的家伙,自是当不得他麾下大军一攻。
“儿郎们初到此地,总要让他们抢掠一番,闻见血腥味儿上了阵才会更加用命。放心吧,海寇就那么点儿人手,不过是手拿把攥的事情。没准等咱们到了,那郑芝莞早跑没影儿了也说不定呢。”
说罢,马得功便是哈哈大笑了起来。抚标营这次来了一个营头,一千兵马,由参将冯君瑞率领。此人是张学圣的亲信,专门过来盯着马得功,唯恐其会独吞了郑家积攒多年的金银珠宝的。但是彼此默契,他是主帅,战守之策自有他全权决定。此刻好说好道,只是也不愿平白得罪此人罢了。
冯君瑞自知马得功说的在理,况且他的部下也并非没有参与其间的,便不再多嘴。渐渐的,就连他也开始沉浸在了这份理所当然之中。但是没过多久,一个新的情报送抵,二人当即就再没办法继续享受这份理所当然了。
“陈凯?”
“是的,大帅,卑职专门抓了几个贱民单独审问,都说是海寇里的那个叫陈凯的伪参军就在中左所城驻守。而且,而且还把海寇在此地的主帅郑芝莞给杀了。”
“郑芝莞,死了?”
“是的,都这么说,说是逆贼陈凯派了人来传消息,让他们都躲起来时说的。”
既然如此,那就千真万确了。马得功与冯君瑞对视了一眼,无不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惊诧。陈凯不过是郑成功的一个幕僚,哪怕是再得用,又怎敢对郑成功的亲叔叔下手。可是陈凯不光是做下了,而且还大肆宣扬,借此来稳定人心,这般人物,倒是与他历来做下的那些事情极为相符。
“真是个疯子,怪不得敢去刺杀车任重。”
“前几个月,在广州,平南王爷在他手里吃了那么大的一个亏。据说那事情就连皇上都震惊不已,朝廷已经派人去山西查这厮的家底儿去了。”
“查得到才怪,大同府都被屠了,就活下来五个待死的重犯,难不成那五个家伙里还能有他的亲戚不成?”
“……”
二人你一句我一句,似是说给对方,又似是说给他们自己听的。其实有句话,他们二人心知肚明,但却谁也没有说出口来,那就是前年下半年的盘陀岭之战,漳州府总兵官王邦俊被明军诛杀,这件事情张学圣可是在朝中没有落得好来,花了不少银子才算是把事情平息下来,保住了巡抚的官位。而那一战,若非这个陈凯突然出现在战场上,估计于清军而言当是一场全歼中冲镇,阵斩柯宸枢的大捷。
“大功一件!”
明军兵力处于严重劣势,城内有价值难以想象的金银珠宝,还有个明军内部出了名的狠角色。拿下中左所,要里儿要面儿全都有,真正意义上的建功立业发大财,又叫他们如何能够不动心?
撒出去奸淫掳掠的清军被尽可能快的收了回来,夜不收全部出动,向着西南方向探查。马得功和冯君瑞强压着麾下将士的不满,尽可能的蓄养体力。等到了第二天一早,他们便启程出发,一路急行军赶往中左所,并且在当天傍晚时分就已经抵达城外开始安营扎寨,比历史上竟快了一天多将近两天的时间。(注)
注:历史上,清军是三月初一抵达中左所城下,那时候郑芝莞已经跑路了,清军直接进入空城搬东西。农历,二月二十九并非公历那般的四年一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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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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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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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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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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