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陈凯郑成功>第一百二十四章 秋风(四)
  诚如郑成功所言的那般,这支大军在此前的两年里确实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兵种配比上的巨大问题依旧存在。尤其是骑兵,不光是数量少之又少,而且质量也实在难看得紧。这一点,不光是他看出来了,麾下的众将无不是看了个明白,以至于待到王起俸重新回到点兵台时,众将再看这个新来的降将的目光,已经大为不同了。

  “王帅好手段,日后这铁骑镇,就看王帅的了。”

  “末将定竭尽全力,请国姓放心。”

  王起俸单膝拜倒,郑成功双手将其扶起。郑氏集团,原本是海商、海盗集团,水师自是冠绝中国海,但是陆师上,就要相形见绌良多了。这其中,步兵和炮兵还好,起码一个是南方兵惯常的,而另一个则干脆可以从海船上抽调炮组下来,可是骑兵,无论是江浙,还是闽粤,这东南沿海的富庶之地,却从来都不是产马的地方,甚至就连更适用于驮载货物的滇马他们这里也是没有的。

  但是,战场之上,骑兵强大的机动能力和裹挟来的巨大气势,往往拥有着一锤定音的能力。郑成功需要有经验的骑将来为他提升本部骑兵的战斗能力,这也是陈凯之所以认定施琅的谏言不会被郑成功采纳的原因,因为王起俸虽说原本只是个守备,但却恰恰是一名骑将,而且对训练骑兵很有些心得。

  “骑兵,不比步卒的堂堂之阵,乃是离合之兵。所谓离合之兵,说白了,需要合力而击时,就要以着最快的速度,最合适的方式汇聚成一体;需要分散开来的时候,就同样要以这最快的速度,最合适的方式散开,不能有丝毫的迟疑。”

  “那什么样的时候需要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又需要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完成呢?”

  “这个,就不是一句话两句话便能够说清楚的了。但是从今天开始,击杀敌军战马,割取马耳,与斩首同功!”

  铁骑镇在东山岛上展开了训练,郑成功出征的大军,有的留在了东山岛,有的则返回了南澳岛,具有水师联络,大军想要重新聚集也很是简单,现在所差的无非就是一个时机罢了。

  南澳岛上,原本城内的总镇府兵营以及原广东营和福建营的兵营又重新住满了部队,甚至就连城外荒弃良久,原本是中冲镇、左冲镇以及右冲镇这三镇兵马初建时使用过的那处也重新被整理了出来,但住进去的却也只有中冲镇以及左冲镇的一个营头,因为那片营地原本就只是设计给一千五百兵使用的。

  柯家兄弟重回南澳,拜见父母,与妻儿团聚,待到晚上,柯宸枢考较了一下柯平的学问。一番下来,儒学的水平,增长似乎还没有出乎他的意料,八股文却好像是根本没什么长进,仅仅是没有退步而已,但是比之上次考较,显然是脑子活络了许多,不似原本的那般一板一眼,年纪轻轻就带着几分迂腐气。

  “真是跟着什么人学,就会学成什么样子啊。竟成啊竟成,等我儿子长大了,大抵天下也太平了,可是要正儿八经的考科举的。真不知道,这交给你来传道受业,是件好事,还是件坏事。”

  柯宸枢笑着自言自语,若说是坏事,其实他也没有真的那么想。旁的不说,柯平、洪旭和陈永华跟着陈凯长了不少的见识,这一点洪旭和陈鼎都曾在不同的场合盛赞过,心思活络了些,是一辈子受益,比之为了科举考试而死读书,总是要更有益处的。

  这边柯宸枢兴致勃勃的问询着柯平,在平日里陈凯到底都教给他们了些什么,并且不断的陷入到了思索,又重新恍然大悟。可陈凯这个始作俑者,却根本就不在南澳岛上。

  “参军,山里的风凉,您还是到帐篷里休息吧。”

  蔡巧,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心却是如其名字一般,很是细腻。在这个郑成功的贴身侍卫的保护下,陈凯从东山岛出发,于对岸的新圩一带登陆,随后一路向北,直奔诏安二都的官陂镇。或者是,陈凯此行的目的地根本就是他去岁曾经到过的那座长林寺。

  “没事,倒也不是凉,好像是有谁在念叨我似的。”

  “莫不是哪家的小娘子对参军动了春心,正巴望着参军去她家提亲呢吧。”

  “是啊,参军人品贵重,相貌堂堂,又才华横溢,就连国姓爷都赞誉有加,哪个小娘子见了不心生爱慕。”

  两个同样凑在篝火旁的亲兵打着趣儿,倒是蔡巧,转过头便瞪了他们一眼,吓得二人连火也不敢烤了,连忙支吾着要去巡哨,逃一般的便蹿得没了影子。

  “这些小子说话没大没小的,还望参军见谅,等此行事了,卑职一定严加责罚。”

  “没事,没事,我这人最是不讲那些繁文缛节。再者说了,他们说的也没错,我陈凯向来是那么优秀,万一真要是哪家小娘子对我有意,说不准还是段好姻缘呢。”

  陈凯脾气好,与他们这些侍卫、亲兵们也没有什么架子,这一路上他们也都是看在眼里的。换做是旁人,这样的玩笑他们是断断不敢开的,但是跟着陈凯,总会轻松许多,也就潜移默化的放松了许多。

  相较之下,蔡巧是始终跟着郑成功的,他的这位主帅军法严苛,不讲情面,做什么都是一板一眼的。当然,习惯使然是一回事,更重要的是他作为贴身侍卫也更多的知道些内情——眼前的这位陈参军,看上去和和气气的,其实也并非是那等真的好脾气,想起那个见面就拿下洪旭的亲戚,想起那个在潮州府城的总兵府里暴起发难,以命相搏的身影,想起那个面对施琅那样度量狭小的大军头也敢针尖对麦芒的人物,他就越是不敢有丝毫的懈怠。琇書蛧

  九月,深秋的闽南,气温也越加的凉了下来。确如蔡巧所言,山风越是夜深,就越是望衣衫里钻的凉。

  照例聊了会儿天,陈凯就回到了帐篷里休息。走了几天,饶是东山岛与官陂镇之间也不过只有一百多里地的样子,但是翻山越岭,仗着有向导,路上熟悉,尽走的都是捷径,却也实实在在的花费了好些天在路上。

  今天到了这个山坳里避风,亦是贪了行程。不过到了明天便不只是抵达官陂镇上休息了,而是可以直接抵达长林寺这个最终的目的地,却也不差这一晚上的山风。果不其然,等到了第二天的中午,他们便真的从官陂镇路过,到了下午的时候就已经抵达了长林寺。

  在那里,卢若腾的弟弟卢若骥,道宗和尚以及万家的其他几个兄弟,还有已经被陈凯派到此处四五个月的林德忠皆已得到了消息,特特的在山门处迎候。而到了片刻之后,长林寺前的空地上,如林的长矛直指天际。在夕阳下,哪怕规模还小得可怜,但是那份如环抱着他们的闽南群山一般的坚定,却依旧呈现在了陈凯的眼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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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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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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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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