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晋血山河李睿裴炜>第130章 自己想办法
  说实话,李睿还是蛮动心的。那可是四百具装骑兵啊,这个时代冲击力最为强横的兵种,换谁不心动?有这四百具装骑兵在手,他的小命又多了一重保障啊!再说了,他从小就是在军营里长大了,见多了中国最后一支骑兵身穿迷彩服骑着高头大马在冰天雪地的边境上驰聘的英姿,他未尝没有幻想过自己能加入这支部队,指挥这支部队是一件何等快意的事情。现在,机会来了,他真的有机会统率、指挥一支骑兵部队了!而且规模远远超过他老爸所在的那支骑兵部队!这四百降卒再加上先前在杓柳之战中收编的那两百,总共六百号重装骑兵,放在十九世纪,都够编一个骑兵旅了!

  而他,就是骑兵旅旅长,想想都风光。

  不过……

  “你都说了养这些骑兵很费钱,朝廷又发不出军饷,我更是穷得当当响,上哪搞钱养这么多骑兵?”他愁眉苦脸的问。

  北宫静说:“那就看你的能耐了,自己想办法搞钱吧。实在不行你可以找羊绣借啊,你们交情这么好,她肯定会借你的。”

  李睿苦笑:“还是算了吧,我跟她的交情还没好到能从她那里借到一大笔钱的地步。”

  话虽如此,他还是勉为其难的收编了剩下那四百半具装骑兵。现在他这个曲侯终于名副其实了,甚至超编了————按晋军编制,曲侯所统率的兵力也就五百人,他现在光是半具装骑兵就有六百了。稍微熟悉军事的人都知道,骑兵————特别是具装骑兵这种贵族兵种,并不是备齐盔甲兵器马匹就行了的,还得有轻骑兵协助作战,对付敌军的斥侯和弓骑兵,更需要辅兵帮忙建筑营垒、打柴挑水、照料战马,战时还要伺候具装骑兵披甲、上马,在战斗中更要帮助骑兵更换马匹、兵器,这些活都得有人去干,没有辅兵和轻骑兵配合,具装骑兵也很难发挥出强大威力的。轻骑兵的话北宫静可以帮衬,但辅兵就没办法了,得他自己招。一般来说,一名具装骑兵至少得有两名辅兵伺候着,也就是说,为了伺候好这六百具装骑兵,他少说也得招募一千两百名辅兵!

  也就是说,他得养小两千人!

  小两千人啊,先不说装备、训练,光是吃喝拉撒就是大问题,想想都脑壳疼!

  不过在这乱世要招兵确实是件很容易的事情,北宫静手里有粮食,前来投奔他的人简直不要太多,在北宫静的帮助之下,李睿很快就招募到了一千四百名辅兵。这些辅兵大多都是乞活军出身,有一定的作战经验,这一点非常重要,有作战经验就意味着遇到敌军正面进攻的时候他们可以冷静应对,不会乱作一团,这比什么都重要。

  光有人不行,还得有装备。在这场战役中,凉州军从胡人手中缴获了大量马匹、兵器、盔甲,多到根本就用不着,李睿也着实不客气,给那些辅兵每人挑选了一匹匈奴马。这种来自塞外大草原的、纯放养的马普遍比较矮,肩高不过十三掌半,也就是135厘米,跟具装骑兵骑的那些高头大马比,简直就像一头驴。这种马甭管是耐力、爆发力都不算很好,不过有一个优点,那就是耐粗饲,平时靠啃草皮也能活得不错,到要打仗的时候再给点精料,马上便龙精虎猛了,养它们挺省钱。

  至于给辅兵的盔甲,他选择了轻甲,总重不到二十斤的那种。这种盔甲基本上可以免疫低磅数马弓的直接命中,八十到九十磅步弓在五十米外用一般的箭也射不透,磅数再高或者用透甲锥、重箭,那就没辙了。这种盔甲的优点是轻便,缺点是防护面积有限,四肢基本没啥保护,很容易受伤。李睿改了一下,给肘部、腕部、膝部等部位都加了一点防护,也不知道效果怎么样。

  至于武器,则人手一把环首刀,一张连发弓————甚至还不止一张。李睿对他们的定位就是:各种杂活得由他们来干,而在干仗的时候他们除了要帮重骑兵披甲、换马、换兵器之外,还要承担起用骑射驱逐敌军轻骑兵的职责,在必要时甚至还要列阵,以密集的箭雨抵挡住敌军的冲击,帮助重骑兵拖住敌军。

  这样看来,这些辅兵也是挺苦命的。

  就在李睿、北宫静等人招兵买马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司马越指挥晋军一路高歌猛进,踏破敌军一座座营垒,拿下一座座城镇,兵锋所至,匈奴大军望风退避,晋军势如破竹,短短几天便怼到了新安,将这座城池团团围住。这种势如破竹、捷报频传的美妙局面是自匈奴汉国向洛阳发动第一次进攻之后就再再出现过的,朝野都为之惊叹,纷纷说:“太尉宝刀未老,用兵如神,打得胡虏全无还手之力,实乃社稷之幸!有太尉在,我大晋当如泰山之安!”

  一时间,洛阳城中人心振奋,对司马越的赞美如潮水一般涌动,几乎所有人都将他当成了救世主,司马越可谓声望暴涨。

  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会为司马越取得的胜利而欢呼的,至少当今的天子司马炽不会。那一份份捷报在他看来就是司马越对他的炫耀和挑衅,每一份捷报都像一捆干柴,将他心中那团火烧得越来越旺。

  太极宫内。

  年轻的天子阴沉着脸来回踱步,活像一头被困在笼子里的野兽,好些瓷制器具都让他摔了个粉碎。身为天子,这种举动无疑是非常失礼的,但羊忱却并没有开口纠正的意思,他垂手而立,眉眼低垂,从容自若,对天子这些失礼的举动视而不见。m.χIùmЬ.CǒM

  天子猛的站定,盯着羊忱,微微喘着粗气,恨恨的问:“那老贼打仗的本事明明就不怎么样,为何这次却势如破竹,连战连胜?”

  羊忱从容说:“司马老贼不过是捡了凉州军的便宜而已。在新城、杓柳、宜阳这三场大战中,石勒、呼延晏所部死伤三万余人,已经被彻底打残了,司马老贼打的就是在凉州军刀下捡回一条命的残兵败将。而且这一路上胡虏基本上是一触即走,根本就没怎么跟他打,他看似节节胜利,实质上并没有多少斩获。”

  司马炽越发的烦躁:“可全天下只知道他打了大胜仗,胡人正在他的兵锋之下节节败退,根本就没有什么人关心他斩俘了多少敌军,那些蠢货只知道那个老贼在节节胜利,胡人正在他的兵锋之下败退!”

  说到这里,这位年轻的天子已是坐立不安:“那老贼本就权倾朝野,党羽甚众,现在他又在战场上节节胜利,投奔他的人必然更多,到时候,那老贼若有什么不臣之举,谁人能制!”

  羊忱依旧从容,笑容淡然:“陛下放心,那老贼的战绩虚得很,根本就经不住推敲。陛下且容他再得意几天,待他得意忘形之际再次他的谎言戳穿,定能叫他颜面扫地,无地自容!”

  司马炽有心稍稍定了一点:“当真?”

  羊忱说:“自然当真。”

  见司马炽依旧忐忑不安,他便给天子派了一颗定心丸:“陛下,此役禁军三营的军心士气已经完全打出来了,再加上骁勇劲健的凉州军,足以与老贼麾下那四万禁军一战。此外,东平郡公忠于陛下,对老贼欺君罔上之举十分愤怒,陛下只须一份诏书,他便会起兵响应,数万忠勇之师入京勤王,老贼纵有三头六臂也难以招架,到时候要擒要杀,不过是陛下一句话的事情!”

  羊忱口中的东平郡公,其实就是苟晞。

  苟晞是河内郡山阳县人,并不是什么名门望族出身,起点并不高,原本在司隶校尉部混,后来走了好运,先是得到石鉴,接着又得到司马越的赏识,官运开始亨通,一路干到了阳平郡太守。跟八王之乱中的刘琨等人一样,他也在那场持续数年的、昏天黑地的混战中不断转换阵营,换过好几位老大,一路跌跌撞撞的,当八王之乱落下帷幕的时候,居然让他混到兖州刺史了。

  在兖州,这位仁兄找到了真正属于他的舞台。八王之乱是结束了,但战乱还没有结束,在北方和西北方有杀气腾腾的胡人,在中原地区有数以万计的流民,而在山东,公师藩、汲桑、石勒、王弥……排着队造反的,将山东和江淮地区给打成了糊糊。苟晞在这兵荒马乱的背景下挑起了重担,招募、训练了一支战斗力颇强的部队,一路东挡西杀,谁来就削谁,接连斩杀公师藩、汲桑、吕朗、刘伯根,大败石勒、王弥,所向披靡,俨然西晋的救火队长。晋人无不仰慕他的军事才华,将他比作韩信、白起。就连司马越也跟他拜了把子,以此来笼络这位勇猛善战的大将。

  然而,在今年,这对拜把子兄弟却闹翻了,闹得非常难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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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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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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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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