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远处,见沈晚瓷的目光朝着他们看过来,陈栩紧张道:“少夫人好像看到您了。”
他们这种行为,算是偷窥吧。
薄荆舟皱眉:“不是,她看的不是我。”
刚说完,就见沈晚瓷挣脱了聂煜城的手,朝着某处人流稀少的地方快步跑了过去。
薄荆舟吩咐陈栩:“把人拦住。”
聂煜城愣怔了片刻,也抬脚追了上去,但街上人多,沈晚瓷在人群中左右穿梭,很快就混入人流中看不见了。
沈晚瓷的视线一直追着不远处那道纤瘦的身影,女人个子中等,一米六五左右,如游鱼一般飞快的穿梭在人群中,偶尔露出半张让沈晚瓷熟悉到骨子里的侧脸,手腕上戴着个翡翠镯子,穿着修身的旗袍。
她妈妈死之前的那段时间,这个女人经常来家里,沈晚瓷经常看见她们坐在花园里聊天,一聊就是一下午,看上去关系十分要好,但和聂家这种慢慢断了来往的人不同,她是瞬间就没了踪迹。
妈妈死后,这女人就再也没有出现过,连葬礼都没来参加。
街上人来人往,那人很快混入人群中不见了,就在沈晚瓷有些沮丧的时候,她的身影又出现了。
如此反复了几次,两人渐渐穿过人群,走向了景区外围,喧闹嘈杂的声音被甩在了身后,再往前走就是个很小的停车区,整片只有两盏瓦数不高的白炽灯,大概是车停满了,这会儿又是网红街最热闹的时候,没人离开,别的车也进不来,所以显得过于的安静和冷清了些。
那个女人径直往停车场的深处去了,沈晚瓷放慢了脚步,在跟和不跟之间犹豫了一下——
想跟是因为好不容易碰上了一个和母亲有渊源的人,可能能从她嘴里探听出点过去的事,不想跟是因为强烈的第六感在告诉她,有危险。
尤其是那个女人明明已经坐进了车里,车子却迟迟没有启动离开。
沈晚瓷在原地站了几秒后,果断的转身离开了。
刚才急匆匆的跟出来是看到故人一时冲动,但冷静下来后也反应过来了,那人明显是在吊她,要不然中间隔着那么长一段距离和那么多人,还几次跟丢,如果不是故意的,那她未免运气太好了些。
她来A市是来工作的,根本没想过会碰上这种事,什么准备都没有,连个防身的东西都没备,这样贸然跟上去,别说探听消息,只有任人鱼肉的份。
在没有十足把握的时候以身犯险,这不叫勇敢,叫蠢。
这些人既然要吊她,这次没得手,肯定还会策划下一次。
察觉出沈晚瓷的想法,躲在暗处的人开始沉不住气了,虽然在这种大马路上绑人有点冒险,但相比任务失败被老板怪罪,他们更宁愿让警察给抓了。
只不过还没有等他们拦住沈晚瓷,就被别人拦住了。
看清站在面前的人的模样,几人同时变了脸色,眼底不约而同的露出了畏惧,却又在想到老板那张敦厚温和的脸时把退缩的念头强压了下来。
……
沈晚瓷刚走过街,就被冷着脸跟出来的薄荆舟给攥住了手:“你刚才是跟着谁出来的?”
他的注意力全在她身上,街道上人太多,稍微一错眼就容易跟丢,他根本无暇去观察周边的环境,更没办法去看人群中谁的行为有异常。
沈晚瓷本来就思绪混乱,脑子里想着事,只凭着本能在往人多热闹的地方走,突然被人抓住手,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就要甩开对方。
只不过还没有动作,就看清了面前攥着她的人是谁,紧绷着的神经瞬间放松下来,“一个认识的人。”
薄荆舟皱眉,居高临下的看着她,试图从她脸上看出点什么。
但这种事也不会写在脸上,所以他只觉得她有事瞒着他,具体什么事就看不出来了。
沈晚瓷突然反应过来,这里是A市,就算她走破脚也不该看到应该在京都的薄荆舟,但现在不止看到了,手还被他抓住了:“你怎么在这里?”
“出差。”
“你来网红街出差?”
沈晚瓷脸上的怀疑刺激到了他,男人本来就已经因为她和聂煜城朝夕相处了一天而心情不爽了,这下直接爆发了:“那你来A市干嘛?”
她一下没反应过来,实话实说:“出差。”
“你来网红街出差?”
沈晚瓷:“……”
见她不说话,薄荆舟抿了抿唇,声音放低了一些:“既然你都能来,为什么我不能来?还是说聂煜城把这一片都包了?”
隔着一条街都能闻到醋味儿。
沈晚瓷还要去找聂煜城,她刚才什么都没说的直接就跑了,他现在肯定很担心,而且她虽然是在逛街,可也是抱着目的的,这一路上看建筑外形的时间比看街边小摊的时间多,算是在上班了:“行吧,那你继续出吧,我先走了。”
“走哪儿去?找聂煜城?你就这么离不开他?”薄荆舟拽着她不松手,“拉不住就算了,还跟都跟不上,如果刚才真有危险,等他找到你,估计你都在警察局的法医台上了,这种反应和速度都不行的男人,拿来下饭吗?”
不知道是因为两人是情敌的缘故,还是薄荆舟嘴毒的功夫更加如火纯情了,沈晚瓷总觉得他今天说聂煜城时格外的夹枪带棍。m.xiumb.com
“……嘴毒是病,你赶紧去治,别哪天把自己给毒死了。”
“我只是在让你看清事实,脸好脾气好有什么用?你每次有危险他都不在,你找男人的作用就是拿来摆着看的吗?”单论外形的话,他不比聂煜城差,但女孩子对温润学霸仿佛天生就带了好男人滤镜,觉得有安全感,肯定是个好丈夫:“我们打个赌,看聂煜城十分钟内找不找的到你。”
“没兴趣。”
她又不跟聂煜城在一起,要求这么多干嘛?
薄荆舟对她的拒绝充耳不闻:“输了就陪我去吃点东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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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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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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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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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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