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眼中,李承乾是个香饽饽。
但在某些人眼中,李承乾却是他们重复昔日荣光的跳板。
别说李承乾现在不知道,就算知道了,他也不会当回事儿。
我是香饽饽也好,是跳板也罢,来吧,都来吧。
大明这桌大席还放不下你这两道凉菜?
不过这会儿,回到了日月山的李承乾有些头疼了。
无他,左边侯氏端着碗银耳莲子羹软绵绵地说道:“明王哥哥,这个养胃。”
右边,苏氏端着一碗不知道什么汤汤水水地说道:“殿下,清热明目汤,这时节喝正好。”
李承乾头疼啊。
早知道老子不回来了!
虽然这的确有几分齐人之福的意思,可这福不好享啊。
关键是,你俩才多大啊。
就开始明争暗斗了,这以后的日子还过不过了?
“大哥,大哥,我和武媚给你送吃的来了。”就在这时,长乐和武媚提着两个小篮子也走了进来。
这一下子,李承乾更是头疼,但不得不走过去帮两人接过篮子。
一时间,李承乾的桌案上,居然被吃的给摆满了。
大帐中,几人突然安静了。
这……
“行了,既然都来了,那就大家一起吃,春花,再去添几副碗筷来。”李承乾苦笑道。
前辈子,他可没享受过这個待遇,没想到,穿越到大唐后,这齐人之福享起来,也没那么舒服啊。
作为一个男人,谁还没幻想过三妻四妾啊?
想是一回事儿,有是另外一回事儿。
可有和有,那也是有区别的。
奶奶个腿儿的,他名义上三个媳妇儿,结果三个都是童养媳,这他妈跟闹着玩儿一样……
春花也是第一次看到李承乾这般窘迫,当下也是抿嘴偷笑。
待餐具都摆放好后,李承乾都还没说话,长乐就拉着武媚一起坐下了。
这不是失礼,李承乾这儿就没有那么多规矩。
可侯氏和苏氏却是站在一旁,有些惊讶。
女子同堂也就算了,还同桌?
“坐吧。”李承乾摇头说道。
这事儿闹得。
侯氏闻言,那也是立马坐了下来,主要是长乐和武媚带来的饭盒实在是太香了。
虽然她是国公之女,但大明的饭食却是真的香。
苏氏有些犹豫道:“殿下,如此是不是不合规矩?哪儿有女子同桌的道理?”
同桌?还同床呢,哪儿来的那么多规矩!
“你要讲规矩,你一个人去那边桌子讲。”李承乾有些不耐烦,这事儿闹得,让你坐下吃饭,搞得跟我错了一样。
苏氏闻言,当真就去另一张桌子上坐了下来,春花也有些愣神,这……
李承乾也傻眼了,不是吧?我叫伱去你就真的去啊?
他本来也就随口一说,以为这丫头会自己顺杆儿下,谁知道这丫头居然顺杆爬上去了。
这样一来,帐房里的氛围就有些不对了。
苏氏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那儿,眼泪婆娑的,倒也没哭出声。
而李承乾他们这边四个人,也有些尴尬。
这算怎么回事儿嘛?
哎……
李承乾在心底叹了口气,不得不站起身走了过去,伸出手拉起小丫头,道:“我不过就是那么一说,你较真干嘛,过来过来,一起吃,既然都是一家人,一起吃个饭多大个事儿。
再说了,在这大明王廷,我说的话就是规矩。
其他的规矩都给我滚蛋。”
苏氏刚刚心里害怕急了,她还以为是李承乾厌恶了她,这才让她一个人坐在一边,所以情不自禁的就落下了泪,心里那个委屈啊,总感觉无处诉说。
可这会儿见李承乾来牵自己,当下也是跟着就起身走了过来。
李承乾见自己左边是长乐,这个撵不得,她哭起来,李承乾都得投降,是以,便把目光投向了侯氏。
侯氏那个气啊,不过也只是冷哼了一声,便坐过去了一个位置。
不管怎么说,苏氏是正妃,这位置她争不过,刚刚不过是想耍个小聪明罢了。
谁知道,苏氏整这么一出,她这小聪明也就白耍了。
“哼个屁呀哼,小丫头片子一个,赶紧的,吃饭。”李承乾一巴掌拍在侯氏的头上,说道,“吃完了我还有事儿,你们也都给我去学堂。
尤其是你两个,听到没!”说着,李承乾又看向了长乐和武媚。
两个小家伙头点得跟小鸡啄米似的。
“我们也要去啊?”侯氏装模作样地摸了摸头,问道。
李承乾拉着苏氏坐下后,说道:“你们满十六岁了?我今日才出告示,大明王廷下至六岁,上至十六岁,皆可去学堂进学,你们身为大明王妃和长公主,不应该起个表率作用?”
“可我们是女子啊!”侯氏说道。
她胆子终究是要大些,毕竟是国公家出来的大小姐。
“长乐不是女子?小花不是女子?”李承乾无语道,“她两个不单单是女子,还是学堂的学霸和魏叔玉并称学堂三霸,大明国学的女子多了去了,还多你两个,赶紧,吃饭,吃完饭麻溜去学堂。”
长乐闻言,当即放下筷子说道:“对,要不是我之前去了长安,魏胖子根本就不是我对手。”
“人家哪里胖了?”李承乾拍了拍小家伙的脑袋,说道,“一天天的,净给别人取绰号,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还给房老二他们也取了外号,姑娘家家的,注意点儿可不可以,再这样下去,未来谁敢娶你哟?”
“没人娶才好呢。”长乐一点儿不在意,笑道,“没人娶我就吃大哥的,穿大哥的,一辈子做大明王廷的长公主,哈哈。”
她现在胆子可大了,只要没有外人,她是啥话都敢说。
李承乾闻言,笑道:“行,大哥养你一辈子。”
说完,他也笑了。
这才是一家人该有的相处模式嘛。
不过,他们的这种相处模式可把苏氏听傻眼了,只不过这会儿她也不敢多嘴。
相反,她也觉得这种相处模式,感觉好新奇,也好舒服,很奇怪。
“明王哥哥,那我们进完学要做什么?”武媚抬起头问道,她其实想问的是,进完学能不能跟长乐去玩。
她才多大啊,完全没有嫁人的意识,昨天和今天跟长乐在日月山折腾了一番后,家也不想了,爹娘也忘了,这会儿正对这新奇的日月山充满了好奇,哪里都想去看看。
李承乾隔着长乐,摸了摸小家伙的脑袋,说道:“进完学想干嘛就干嘛,如果想出宫墙,那就找刘三他们安排人手。”
对于武媚,李承乾昨日仔细琢磨了一下。
在原本的历史中,武媚的童年其实是不幸的。
李渊让位后,武士彟失宠,没几年也就郁郁寡欢没了。
具体是哪年他记不得了,但那个时候,武媚年纪肯定不大,因为据他看的书了解,武媚的童年并不怎么幸福。
也许,正是因为童年的不幸,才造就了未来传奇的女帝。
有些人啊,用童年治愈一生。
有些人呢,用一生治愈童年。
既然人落到他手里了,他希望这些小丫头都能用童年治愈一生。
“好呢。”武媚当即点头道,“我很乖的,从不欺负人,进学完了,长乐说带我去山谷里打猎,那里有……”
长乐闻言,当即放下筷子捂住了她的嘴,说道:“你咋啥都说啊,哎哟……”
李承乾一手揪着长乐的耳朵,问道:“我咋不知道山谷里还有地方可以打猎啊?”
“那个,少年军之前操练的时候,捉了一些野鸡啥的养在了山谷里面。”长乐立马叛变了,说道,“这真不是我提议的,是遗爱哥哥他们闲着无聊弄的,说是偶尔可以打打牙祭,对了,他们经常在山谷里弄烧烤,还喝酒,我还跟他们说,大哥不让你们喝,他们说,你又不知道,喝了再说。”
小家伙多聪明啊,当下就把房遗爱等人给抖搂了出来。
不过她也清楚,自家大哥不会为了这点儿事生气,之所以瞒着他,是因为怕李承乾担心。
李承乾其实早就知道了,日月山有什么是能瞒得住他的?
当下松开手,笑道:“酒是你帮他们买的吧?”
“嘿嘿,我要是不带点儿啥去,白吃白喝多不好啊,也给大哥丢人不是。”长乐笑嘻嘻地说道。
李承乾伸手刮了刮小家伙的鼻子,道:“行了,注意安全就好,在宫墙之内倒是无虞,但是出了宫墙,必须知会刘三他们。”
“这个我知道的。”长乐笑道,“我一般只和少年军一起出去,有他们在,大哥放心便是。”
李承乾点了点头。
这个倒是。
少年军虽然都是一群孩子,但战斗力可不弱。
而且他们行动向来都是一窝蜂,再加上他们装备之利,就算真的遭遇了小股敌人,也能轻易解决。
别忘了,少年军当初可都是随李承乾冲过阵的。
其中好些人手里可都攥着实打实的军功。
“明王哥哥,我能去么?”侯氏听长乐说得这么有意思,很显然是心动了。
感情大明王廷还有这么好玩的地方?
“想去就去呗,都是一家人,长乐还在他们猎场入了股,那可是实打实拿钱入股的。”李承乾笑道,“以后再要酒,就别去买了,就去库房里拿,不过你得叮嘱他们,适当的喝点儿无妨,可要是有人喝醉了闹事,我就把他一脚踹回长安去。”
“好呢。”长乐当即答应道。
对于房遗爱他们喝酒,李承乾其实没有那么反对,之所以不允许,也只是因为大家都还在长身体,酗酒伤身。
不过些微喝点,倒也无妨。
一群半大孩子,精力无处发泄罢了。
苏氏没说话,她就顾着埋头吃饭了,其实饭也没怎么吃好,因为听李承乾他们的对话,总觉得哪里不妥,但又不敢轻易开口。
李承乾见状,笑道:“既然来了这里,那就把大唐的那套规矩收起来,我都说了多少遍了,这里所有的规矩,都是我定的。
我说行,那就行,不行也得行。
我说不行,那就不行,行也不行。
明白么?”
“妾身明白了。”苏氏点了点头。
不过听她这一开口,李承乾便知道,她还是不明白。
他也不想再纠正了,这玩意儿,还得时间去磨,慢慢的,她自己去经历了,去感受了,总会明白的。
现在,你让李承乾跟她讲明白,算了吧,嘴巴皮讲起泡估计都说服不了她。
“我吃完了,你们也赶紧吃,吃完去学堂进学。”李承乾扒拉了两口后,便起身说道。
等李承乾走后,侯氏看向长乐问道:“你大哥这是生气了?”
“啊?”长乐有些愣神,道,“大哥咋生气了?我咋不知道?”
“你没见他走了?”侯氏也愣住了,感情你只顾着吃饭是吧?
长乐好奇道:“大哥吃完了不走,留这里看我们吃?”说着,长乐懂了侯氏的意思,道,“你想多了,大哥一天忙着呢,大明王廷从无到有,都是大哥辛辛苦苦支撑下来的。m.χIùmЬ.CǒM
而且,大哥都说了,我们是一家人,肯定要随便一些啊,你们说的那些礼仪,那是大唐的礼仪,又不是我大明的礼仪。
我可跟你们说,别把长安的那套礼仪带到我大明来。
我好不容易才能和大哥像一对普通兄妹一样,你们要是又让我向以前那样,动不动这规矩那规矩的,我跟你们没完。”
“对,规矩烦死了,明王哥哥都不叫我守那些规矩,那些仆役还让我守规矩,烦死了。”武媚也说道。
长乐笑道:“没事儿,她们再敢让你行大唐的规矩,我帮你收拾她们。”
其实,大明王廷不是没有规矩,也有,但大明王廷的规矩极其的简单而且高效,大家其实也都在遵守,只是相较于大唐的规矩之后,他们没感受到罢了。
“这就是一家人了?”侯氏有些恍惚,这一家人好像忒简单了一些。
长乐道:“是啊,你没听到大哥在跟我们说话的时候,从来都不用本王么?反正大哥就从没跟我用过本王,大哥说这就是一家人。”
长乐的理解极其简单,但却又刚好抓住了那个点。
武媚倒是点了点头,她也觉得这就是一家人,嗯,这样的一家人,挺好的,起码很舒服。
不过侯氏和苏氏就有些难以理解了。
她们毕竟要大一些,所受的言传身教也要多一些,一时半会儿还转不过那个弯来。
长乐也没办法给她们解释清楚,反正她就是这么认为的。
“那学堂进学后,我跟你们一起去打猎?”不过侯氏心多大啊,想不通的东西,咱就不想,先玩好了再说。
说破天,她也只是个十来岁的孩子。
长乐一听,就乐了,道:“去呗,大哥都说了,那猎场有我一份,嘿嘿,今天我就得把那猎场收回来。”
说着,她看向了苏氏,问道,“苏姐姐,你要不要去,我可告诉你,可好玩了。”
“我……”苏氏正迷糊呢,听长乐这么一问,当即磕磕巴巴地说道,“我就不去了,男女大防,不得不防,那个我吃好了,你们慢用。”
说完,苏氏就走了,她其实也想去,但就是迈不过自己心里的那道坎。
毕竟出身清贵,家教是极严的。
见苏氏走了,侯氏便说道:“瞧她那样,柔柔弱弱的,最是会演戏博人同情,明王哥哥就是上了她这个当。”
对于这苏氏,她是相当的不顺眼。
一来是抢了自己的位置,二来是那柔柔弱弱的模样,让她很不舒服。
她是武将之家,哪怕是闺女,那也是多了几分大气。
长乐却是说道:“下次你当她面说,背后说有啥意思?最好还当着大哥的面说,你看大哥怎么收拾你们。”
她对苏氏没什么好感,也没什么恶感,李承乾教过她。
能玩到一起去的,那就多走动走动,玩不到一起去的,那就少走动走动。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不管是先天原因,还是后天原因,但不管是那种性格,都做不到人人都喜欢。
长乐也一直按照李承乾教的去结识新朋友,所以,在学堂也好,在少年军也罢,哪怕是在整个日月山,长乐的朋友都是最多的。
而她讨人喜欢,也不是没道理的。
还真以为,她是李承乾的妹妹,大家就都得喜欢她不成?
抱有这种想法,那就大错特错。
大家喜欢她,固然有李承乾的原因,但也不全是。
真正让大家喜欢她,愿意宠着她,是因为她的性格。
从这一点儿来说,李承乾将长乐教得很好。
侯氏闻言,吐了吐舌头,道:“算了,不和她一般见识。”
她性格就这样,大大咧咧,真要说她坏吧,其实也没有,就是带着点儿国公家大小姐的脾气。
而走出了帐房的苏氏,这会儿也有些茫然。
她发现在家里学的那些,拿到大明王廷一点儿用处都没。
大明王廷和她以前构想的完全不一样,李承乾也和她心中构想的也不一样。
那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呢?
她想不明白。
回想了一下,昨夜酒宴上的李承乾,足够的伟岸,那是她心中如意郎君该有的模样。
可今日的李承乾却显得要平凡了许多,这又是为何?
还有侯氏,长乐和武媚不懂规矩也就算了,毕竟还小,但侯氏和她一般大,怎能还如此不懂规矩?
日月山啊,真的让她有些陌生。
昔日所长,竟无处施展……
突然又想起刚刚李承乾拉她的手,心里又突然有些舒服,很奇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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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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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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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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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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