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个毫无政治斗争经验的后世人,哪懂得这其中的门道?
之所以想在泾阳补充物资,说到底,还是他对现如今的大唐太陌生。
大唐距离他生活的后世,时间跨度上千年,曾经他生活的大都市,在唐朝可能还是一片不毛之地。
而且,当一个人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多多少少都会缺乏一些安全感。
若非如此,他也不会西出长安。
所以说,他的选择其实不多。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误会或者说是巧合,他才会跟崔家在这泾阳之地斗上一场。
“那些匠人都找到了么?”回到临时落脚的宅子,李承乾问了一句。
身后,赵岩回道:“一大早我就让他们去找了,估计晚点儿就会回来。”
李承乾点了点头,对于崔家搞的这些垄断把戏,他还真不是太在意。
政治斗争玩不赢那是缺少经验,但你要从商业的角度来说的话,呵呵,就大唐,他还真不觉得自己就比他们差多少。
说到底,还是这个时代的商业真的就那几下子。
商品匮乏,商业手段单一,就这样的一群商人,放在后世的话,不靠背后的势力,估计能赔得底裤都不剩。
“你再去城里打听一下,主要是打听一下泾阳本地的那些商贾,他们如今是个什么处境,尤其是了解清楚他们和这些士族有没有什么纠葛。”
听了李承乾的吩咐,赵岩正准备出门,刚转身好像想到了什么,又回头说道:“之前好像有人盯着我们的行踪。”
“不用管他们。”李承乾对此也很无奈。
其实敢明目张胆盯着他行踪的人不多,不管怎么说,他的身份毕竟是李世民的儿子。
这么一说的话,那盯着他行踪的人是谁也就不言而喻了。
这也是他无奈的地方。
李承乾这个身份的确是一种便利,但对于他来说,这也是一把双刃剑,关键还得看怎么利用这个身份。
当然,他这会儿其实想差了。
李二的确安排了人暗中跟着他们,用李二自己的话来说,这是为了保护他的安全,但到底是个什么意思,估计也就李二自己知道。
但有一点儿不用怀疑,就李二派来的人,决计不是那么容易就被赵岩他们发现的。
这一点儿毋容置疑。
听到李承乾的答复,赵岩也就不再纠结,直接喊上了几个人就出门了。
“大哥……”赵岩一走,长乐就摇着李承乾的手,有些闷闷不乐。
今天上街与她而言,除了开了开眼,还真是一无所获。
面对长乐,李承乾一脸宠溺地摸了摸小家伙的头,笑意盈盈地说道:“别生气了,待会儿哥哥给你弄点儿新鲜玩意儿,保证是你没见过的。”
对于长乐,李承乾很有耐心。
在这个时代,如果说还有谁能承载自己的情感,就目前来看,也就这个小家伙了。
长乐虽然不高兴,但也知道大哥现在的处境不好,从小出生皇家的她,比市井上的孩子终究要懂得多一些,只是恋恋不舍的抓着李承乾的衣袖,也不吵也不闹。
看到长乐这般,李承乾还是蛮心疼的。
前世他闺女和长乐差不多的年纪,但比长乐要活泼开朗得多。
叹了口气,李承乾牵着长乐进了书房。
“公子稍待,我这就把碳炉拿来。”李承乾刚进书房,春花就说了一句。
今天虽然没下雪,但这天气也着实有些阴冷。
回头瞅着长乐冻得通红的手,李承乾一拍脑门儿,连连自责:“先不急,你看看我们还有没有上好的皮毛。”
因为离开了皇宫,长乐对于李承乾很是依恋,哪怕在街上,不是牵着李承乾的手,就是拉着他的衣襟,这才把小手冻得通红。
之前因为心思被别的事儿耽误了,他也就没想起这件事。
“有的,娘娘走之前特意给公子和长乐小姐准备了一些上好的皮毛。”春花说道。
李承乾点了点头,道:“那行,你忙完了去拿些过来。”
很快,春花就端着一个碳炉走了进来,其实碳炉一直都烧着,只是李承乾他们不在,春花就把碳炉放在了外面,烧得也不旺。
等春花去拿皮毛的时候,李承乾就把长乐牵到了桌案后面,把长乐的小手摁在一张纸上,然后拿着炭笔就准备画。
看到这一幕,长乐赶紧把手一缩,小声地说道:“脏。”
“不怕,待会儿洗一下就好了。”李承乾说完,长乐还是摇了摇头,不管怎么说,作为大唐的长公主,哪怕还是个小屁孩,但从小接受的教育不允许她这样做。
公主也好,皇子也罢,身份高贵自是不假,但他们自打出生以来,学的第一个东西,就是规矩。
李承乾为什么怕露馅?不就是因为身为太子,坐卧起立都有规矩么。
“怕什么。”李承乾把自己的左手往纸上一放,伸开五指,然后拿着炭笔就顺着自己的手掌画了起来,“你看,大哥不也画了么。关键是,待会儿我们可以用这个手掌印,做一个很漂亮很漂亮的东西哦,到时候,大哥有,你没有,你可别哭鼻子。”
忽悠孩子对于李承乾没什么难度。
果不其然,见李承乾都画了,长乐这才小心翼翼的将自己的手伸了过来,不过看得出来,小家伙还是有些拘谨。
毕竟十来年养成的习惯,绝不是一朝一夕能够改变的。
看到两个手掌印,李承乾却是笑了。
这玩意儿除了能做手套,还能做什么?
想到这里,李承乾心中冷笑。
你们士族居然还想玩什么垄断?
我随便弄出一点儿什么东西,都绝对是你没见过的,你凭什么垄断?
当然,做手套的技术不难,但关键是这玩意儿,大唐没有啊!
做生意嘛,永远就是抢占一个先机。
恰在这时,春花和秋月两人一人抱着几张皮毛走了进来,看到长乐的手黑乎乎的,都是吓了一跳,赶忙将手中的皮毛放下,打水给长乐洗手。
“行了,不用这么紧张,这又不是皇宫,你看看你们的反应,都把长乐吓成什么样了?”李承乾一脸不满地说道。
长乐这孩子,心善,以前在皇宫的时候,因为她的原因有宫女受过责罚,所以一看到宫女这反应,她就害怕,总觉得是自己不听话连累了她们。
说着,李承乾又将手套的想法跟两人说了一下。
两人一听,顿时眼睛一亮。
这年头的姑娘,真没几个不会针线活的,当下就知道李承乾为什么要弄两个手掌印了。
这么一想,担忧的心思也少了。
她们是真怕李承乾把长乐带成了一个野孩子,到时候回到皇宫,难免会被责罚。
“对了,稍微做大一些,长乐的手套,做精细些。忙完了,你们给所有人都做一双,如果还有多的皮毛,给长乐做一件披风,待会儿我就把图画出来,你们照着做就是。
嗯,我看有雪狐皮,给长乐的手套和披风都用雪狐皮做。到时候我们小长乐戴着白手套,披着雪白的披风,一准儿是个小美女。”
长乐听李承乾这么说,害羞得不行,恨不得把头藏到李承乾的怀里。
看到这一幕,李承乾心情大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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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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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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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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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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