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文华这几天昼伏夜出,四处奔波,只为着急那些被遣散的家丁。
家丁都是签过卖身契的,属于豪族的私人财产。
而且说是被遣散,其实都被豪族安置在自己名下的住所。
毕竟,身为豪族,怎么可能没有几处安身之地。
那些被找到的家丁,项文华都会偷偷的带到小巷子里。
这里便是钱鸿煊谋划的起兵之处,将家丁全部隐藏在这,只要子时出兵,能最快到达北城门。
而且路途上,遭遇的黄巾贼护卫还很少,可以说,完全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配合被策反的黄巾贼千夫长,夺下北城门。
这样的话,能够为朝廷大军拖延到更多的时间,毕竟等黄巾贼反应过来,然后意识到要夺回北城门这个过程是,需要时间的。
当然,项文华为了做到这些,还是付出相当大的代价,这些天他东躲西藏,深怕暴露行踪。
搞得他现在黑眼圈很重,哈欠连连。
项文华能圆满的完成钱鸿煊布置的任务,主要还是在于能吃苦。
要是换做孙俊明来,还没过一天,就得喊累了。
不过项文华,也可以不用吃苦,将这件事交给手下去做。
只是他不放心,毕竟这是关乎掉脑袋的大事,还是亲力亲为办,比较好。
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在快到子时之际,项文华喃喃自语道:“是时候该整装出发了。”
项文华从废弃的小屋走出来,吹了声口哨,很快便有无数身影从周围的屋子探头探脑走出来。
这些人统一身穿黑色衣服,手提大刀,看起来倒有几分气势。
在东汉,私藏甲胄是犯法的,所以豪族也只能为家丁寻来一些官军用的制式武器。
之所以东汉要禁甲胄,自然是为了防止有人造反。
有甲胄的士兵,能够杀很多携带武器的老百姓,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事情。
当然,老百姓也搞不到这些官军用的制式武器,只有豪族,才有胆子,私藏这些。
项文华点了下数目,发现四百零二位家丁全部到齐,这才点了点头,压低声音道:“各位壮士,今晚我将率领大家攻下北城门。”
“到时候,自有朝廷大军接应,推翻黄巾贼的暴政,成败在此一举,还望各位助我一臂之力!”
项文华在召集家丁的时候,已经将任务给他们所说了。
虽然大多家丁脸上流露惧意,却不敢反驳项文华的命令,便稀里糊涂的来到此地。
有些家丁,此刻握刀的手还在抖,平常欺负个阿狗阿狗也就算了,现在竟然要和黄巾贼作战。
想到那些杀人如麻的黄巾贼,家丁们心中已经开始打退堂鼓。
不到临战前,家丁们的反应还没这么大。
越是到这种关键时刻,家丁们的心越发慌。
项文华见状,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沉声道:“那黄巾贼都是些普通老百姓组成的,你们把他们当成普通老百姓看待就行。”
“这样的军队,你们根本无需害怕,拿出平时的威风即可。”
“难道你们想被这帮平时老实巴交的平民,欺负到自己头上吗?”
“如果不想,就拿起手中的大刀,狠狠砍下这帮黄巾贼,拿回属于你们自己的东西。”
家丁们闻言,有些意动,脸上流露出不自然的神色。
想到往常被他们欺负的平民,在他们头上拉屎拉尿。
他们心里别提多难受了。
于是有个体格强壮,凶神恶煞的家丁,振臂高呼道:“老子才不愿意被这帮黄巾贼欺负在头上,干他娘的!”
正所谓话糙理不糙,让个粗老汉讲些有文化水平的话,可能是太过难为他。
但说点这种糙话,粗老汉还是很在乎的。
通俗易懂的话,更能引起这帮家丁的共鸣,于是更多家丁加入了这场商讨之中。
家丁们喊着口号,手也不抖了,仿佛浑身充斥着力量。
可看到这一幕的项文华,没有半点喜色,反而微皱眉头,因为搞出来的动静实在是太大了。
就在项文华想着是否会招惹来黄巾贼的时候,突然传来一声不耐烦的声音,“谁在这里吵吵闹闹,大晚上的想死啊。”
“再弄出半点动静,老子弄死你们!”
一位黄巾贼什长,带着手下过来查看情况,脸上明显携带着怒容。
如若这帮闹事的家伙,还不知道消停的话,那什长手中的大刀,将不留情面。
不就是杀人嘛,什长自从加入黄巾军之后,就不知道杀过多少人了。
敢触他的眉头,在他的地盘,不听话,那就别怪他铁面无情。
可是当什长往小巷子里凑了一眼,直接愣在原地。
看到几百号穿着黑衣,手提大刀的在巷子汇集,脑子一时没反应过来。
“黄巾贼就在眼前,随我杀了他们!”
项文华知道行踪已经暴露,不杀了这些黄巾贼,任由黄巾贼离去的话,那钱鸿煊的计策便宣告失败了。
当务之急,就是除掉这支黄巾贼,然后立刻出兵,前往北城门,助那位黄巾贼的千夫长,一臂之力!
那些刺耳的话语,让黄巾贼什长从呆滞中清醒过来,他整个心都凉了,全身宛如置身于冰窖之中。
什长万万没想到有人会在他眼皮下,纠集这么多兵马欲要闹事。
这要是被上头知道了,那什长免不得被受罚。
当然,在此之前,什长要考虑的是,如何镇压这帮闹事的家伙。
什长厉色道:“你们想要干什么,广宗城全是我们的兵马,你们这样做,是自掘坟墓!”
“他们就几个人,大家不要怕,随我上!”
项文华见家丁们迟迟没有动弹,心急如焚,直接自己顶上,拔出宝剑,冲向黄巾贼。
四百余名家丁,见到项文华冲锋,这才如梦初醒,纷纷大喊大叫的杀向黄巾贼。
“快,快去喊人,这里有人聚众闹事。”
什长见吓不退这帮家伙,脸上终于流露出慌张的神情,毕竟对方这么多兵马。
一人一刀落在身上,他都要被砍成肉泥。
可惜,项文华没有给什长叫人的机会,见面格挡住一名黄巾贼的攻势,然后随手一剑了结这名黄巾贼的性命。
由于项文华作战勇猛,激发了家丁们的血性,在家丁们的集体爆发之下,这支黄巾贼很快就被灭了。
那什长身中数十刀,倒在血泊之中,眼睛瞪得老大,显然不相信自己竟然会死在广宗城内。
家丁内,作战勇猛的,莫属于第一个发声的壮汉,他独自杀了两名黄巾贼,堪称佼佼者。琇書蛧
项文华还特此问了名字,决定在此战过后,重重有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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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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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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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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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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