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偏头关二十多里的剪子坳土堡内,破旧的残垣断壁,王越亲率的三千骑兵正在做最后的准备。
在王越身后,不见了陈锐、陈勋这些协同作战的勋臣,只有朱凤和王越亲自调遣的一群兵将,他们正在听取夜不收所探知的偏关关城内的战报。
“……鞑子已于日落前,分批进驻到城关内,还有大批的鞑子成群结队在各处抢掠,往东、往南持续上百里,我军运粮的车队损失颇大……”
王越听了目前战局的汇报,就好像损失的钱粮物资,甚至是人丁,都不是他自己的一样,一点都不心疼。
等最后的动员会结束之后,王越已决定在士兵们补水后,直接出兵。
王越看着正坐在一块石头上,发愣的朱凤道:“知节啊,你怕吗?”
朱凤抬头看了王越一眼,此时的他显得灰头土脸。
就在两个时辰之前,这路人马假装是大明护送军民殿后的骑兵,在遭遇到小股鞑靼人袭击时,骑兵便“一触即溃”,将几十车的粮食和物资等丢给了那可能也就二三百人的鞑靼人,为了充分体现出大明边军的无能,王越还让这路人马一路奔逃,甚至是慌不择路。
朱凤就在这种情况下,第一次见到了鞑靼人的本尊……
吓得实在是不轻。
他心里也在琢磨,我来西北是混军功的,怎么感觉不对劲呢?说是要先装孙子再装大爷,可就怕结果不尽如人意。
套路有点深啊。
“还……还好。”
朱凤说话时,嗓子都很沙哑,这两天上火,今天这一路跟着喝西北风,二月天西北尘土飞扬的,他都快忘了京城的小资生活是什么样的。
王越微笑道:“难怪张先生会欣赏你,看来你是有成为名将的资质。”
朱凤听了,眨眨眼,似乎没回过神。
我有当名将的资质……算了吧,除了我老祖宗朱能之外,没一个有这潜质!
当骗三岁小孩子呢?
伱王威宁带兵这么多年,有见过大战之前吓得差点尿裤子的名将?你说这话虚不虚?
“老夫今日给你五百骑,做右军之用,阻断城内鞑靼东进之路,可有问题?”王越也对朱凤派遣了战时的任务。
朱凤一听就急了,赶紧道:“王军门,您看我第一次上战场,很多时候还经验不足……”
王越直接伸手打断了朱凤的话,道:“不要自谦,你有此能耐,就算你心中有惧,也要想想你亲率的五百骑兵,他们都以你为榜样。”
朱凤道:“那王军门为何不用平江伯他们……”
“平江伯?知节啊,你可知道那陈凉酒现在跑哪去了?带着他的人马,奔逃往西,估计二百里走出去了,别看打仗的时候他畏畏缩缩,跑路的时候可快得很,一日一夜进兵一百六十里,他一点问题都没有。你说这种人,打这种硬仗,能派上用场吗?”
朱凤想了想。
还是人家平江伯陈锐比较“识时务”啊,知道打不过,吓得带兵撒丫子跑了,就我还在这里等着送死呢?
城内上万鞑靼精锐骑兵,让我带五百人马去守一边……
这是人能想出来的战略?
就算是让我去送死,能不能也给我换个死法?
王越拍拍朱凤的肩膀,笑道:“想建立不世之功业,可是要有点魄力的,别忘了我们有陛下御赐的威武天火药,还有张先生的神机妙算,将士们万众一心,怎可能会败呢?起来准备准备,老夫会让麾下最精锐的人马跟随你,他们会给你指点明路的。”
朱凤听了这话,突然就提振了一些信心。
但再一琢磨。
这话听起来怎么这么耳熟?
好像每次张周给他画大饼的时候,都是这腔调,感情你们老少二人都喜欢这么糊弄人呢?
但也没办法。
现在连跑他都不知道往哪跑。
上贼船了。
朱凤心中一片悲哀,却还是去整军,准备出发。
……
……
“伯爷,为何要将最精锐的兵马调给朱知节?他所负责的,只是东路,鞑靼人在遇袭后,很难从东路往大明腹地延伸!”
朱凤觉得自己被亏待了。
但王越的嫡系部下,却觉得王越对朱凤太偏心了。
朱凤守的是东路,那边再往北十几里,就有连成片的明朝土堡,各路增援人马随时都能到。
而鞑靼人在遇到夜袭的情况下,情况不明,就算是突围,也不可能往大明腹地的方向跑。
王越道:“老夫如此安排,自有道理。浴血奋战沙场建功,就看这一回了。”
对王越来说,取得军功是一方面,但取得军功之后,论功请赏又是另外一方面。
如果不把朱凤给“伺候”美了,回头怎么好意思让张周为自己说话,怎么把威宁伯的爵位给拿回来?
王越既懂得打仗,也是个人精。
就算这场仗取得的战果再大,只要那些文臣不满意,那他的爵位就很难拿回。
但若战果其实一般,只要张周等人在皇帝面前多给他说几句话,那爵位就回来了。
这是在打仗吗?
这是在玩政治!
要不是要掩人耳目,不能带太多兵马,不能调给朱凤太多人,不然王越还真打算让朱凤带着最多的兵马,到最不危险的地方去捡漏,甚至让他给朱凤当副将都行。
什么名声名誉的!
把威宁伯的爵位还给我,我给你们当孙子都行。
……
……
偏头关的夜晚非常喧哗。
鞑靼人也是派了几波人到城塞内探查,甚至还派了小股的人马杀进城转了两圈,配合着各路人马追击明朝逃兵的丰厚战果……鞑靼主力,尤其是火筛本部,终于确定了明朝是丢下偏关跑路去了。
也就是在当天入夜之前,火筛亲自带兵进驻到偏关内。
抢劫非常顺利……
将士们看到城内近乎堆成山的粮食,还有各种没来得及带走的攻城辎重,想到这是在兵不血刃的情况下,只靠威慑力,就让大明将士乖乖把城池拱手相让,鞑靼人便产生一种自豪的感觉。
但也就在他们劫掠的同时,有人在城内抓到了明朝留下的哨探,并起获了一种很奇怪的“武器”。
火筛的头号大将,力巴克亲自奏报火筛。
在火筛看过东西之后,也没明白过来究竟是怎么回事。
“太师,城外或不安稳,明朝军队随时会杀回来,王威宁也可能在宣府镇,还是应当将各部人马调遣回关……”
力巴克提到王越,还是有些忌惮的。
火筛只是蒙郭勒津部的族长,并不是太师,但在去年也就是弘治十一年,火筛带兵突入明朝腹地,并劫掠了大同一线后,达延汗为了体现出对火筛的倚重,特地让人给他加封了个名誉太师的职位。
而达延汗跟火筛真正交恶,并决战的年份是正德三年,在这之前,火筛名义上都是达延汗的臣子,双方利益多有互通。
火筛作为大明边军最忌惮的煞神,不但战场上骁勇善战,谋略也非同一般,他自幼便接受中原文化的熏陶,对于兵法什么的非常熟悉,他果断意识到,这座留下的空城,就好像是一座坟墓。
“传令下去,今夜所有兵马出城驻扎!从回勒部开始,依次出城!”
火筛这次亲率的,虽然是蒙郭勒津部的主力,但其实草原还有很多依附于蒙郭勒津部的小部族,这些部族在打硬仗的时候多要冲锋在前,但在收获战果的时候,则要靠后。
回勒部在进关城的时候是最后,进城还不到半个时辰,所抢的东西应该是最少的。
但出城的时候,回勒部却要打头阵。
力巴克不解道:“有城郭,还要驻扎在城外?”
火筛没有跟力巴克解释太多,只吩咐让执行军令。
……
……
午夜时分。
当回勒部已出城完成了扎营,后续的一些人马也相继在出城时,一声近乎地动山摇的轰响,就好像是平地起惊雷一般,打破了夜晚的宁静。
偏头关城东南的城墙,在这一声之后,直接被炸塌。
连后世爆破时,钢筋混凝土都能炸塌的黄火药,也是第一次在战场上呈现出其威力。
就在鞑靼各部族没摸清楚状况时,接连的爆炸,又在城内响起。
“早了呀!”
王越听到巨响时,此时兵马距离城关还有四五里路。
“下令,突击!车马不停……”
王越的军中,除了有骑兵之外,还有一些马车,所运送的都是一些火炮、火铳等。
从土木堡之战后京师保卫战中,大明在跟鞑靼人交战中,火器的威力得到真正的展现,从那之后大明也一直是以火器作为对付鞑靼人的利器,近几十年来,火器改进也非常迅速。
大明的骑兵,便在偏头关各处爆炸轰鸣的背景声中,兵分三路快速突进。
除了左右两路各五百人马之外,王越亲率的两千中军人马,则直奔已出城驻扎的回勒部方向而去。
……
此时的火筛,尚且还在城中,他只是觉得这城内有危险。
既然是来抢劫的,自然要满载而归的,料想几个时辰应该也不会出问题,毕竟大明各路撤退的兵马,也没有虚张声势诱敌深入的征兆,大明总不能还能在这种情况下,藏得住一只能跟他本部人马抗衡的军事力量吧?xiumb.com
但当在他亲眼目睹之下,偏头关的城门楼,在冲天的火光中轰塌,几十名驻守城楼的部族勇士直接被炸飞上天,以及瓮城的城墙都应声塌陷时……
他这才意识到。
好像明朝并不需要埋伏多少人马,就能跟他正面交锋。
“太师,王威宁……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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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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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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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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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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