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越正带人,在试验新的大杀器,也就是张周研发的硝酸甘油。
虽然此物已得朱祐樘钦点,要不惜代价制造出来,并形成系统的生产,工部所委派的火药工匠等,也按照张周所提供的方法能够进行批量生产……
可对于王越这样谨慎的将领来说,光看张周演示出来的威力是不够的。
一件武器能用到战场上,需要很多的试验。
“轰!”
一声巨响之后。
小半个山丘被炸没了。
跟随王越前来的诸多将士从老远的地方过来,当看到小山丘被炸出个坑来,一个个也都跟王越初次见识硝酸甘油威力时一样,震惊无比。
一旁的副将永宁卫指挥佥事庞安过来,震惊之余,不由感慨着:“王军门,此物都已能开山劈石,足以能炸毁城墙,若鞑子北退时以险为守,便可强攻之。此物是何名堂?”
王越一向跟军士都能打成一片。
他笑道:“陛下已赐名,此为‘威武天火药’,此事不得外传,要给狄夷一个出其不意!”
“是!”
庞安很振奋,周围跟着王越一起来的兵士也很高兴。
身为京师周边的卫所将士,他们尚且不知道朝廷即将在二月于西北用兵的打算,眼下不知道为何要跟着王越干活,但他们仍旧能以跟着王越鞍前马后为荣。
试验完硝酸甘油的威力。
剩下就是批量制造。
战事尚未开始筹备,但王越不打没准备的仗,弘治十二年尚未到来,他便要先调兵遣将,至少先将制造硝酸甘油的工匠安排去往西北,秘密采办原材料。
“王总宪,有人已在五里外的接官亭等您,说是要见您,这是他的拜帖。”
王越虽然眼下只是个兵部左侍郎,已不再是总制西北军务的封疆大吏,但将士们还是习惯用他领兵时官职的尊称来称呼他。
王越接过拜帖,不由一笑。
“走吧,回城。”
王越名义上是去京营巡查的。
要筹备西北一战,还要调兵遣将,京营内他只会挑选不多的将士随行。
此战他设想中,主要还是用西北的将士,他看不起京营将士的作战实力,可有些事也必须要京营来做,比如说从京城调运物资,再或是协同他前往偏头关一线去接管防务。
……
……
王越要去见的人,是来拜访他的王守仁。
接官亭内。
王守仁家人的马车还在一旁等着,而他则在亭子内摆好了酒桌,专心等王越到来。
有一个多时辰之后,王越才骑马姗姗来迟。
当王守仁看到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将,仍旧是一身戎装骑马而来时,油然产生一股敬意。
“学生见过王老。”
王守仁不是第一次跟王越见面。
这就是世家子弟跟普通人的区别,王守仁的父亲是大明的状元王华,而王华一直都在翰林院中供职,加上王华是翰林体系中地位很高的人物,也被认为是将来成为翰林学士、入阁的热门人选,连同王守仁这个尚且还只是个两次会试都没中的举人,都能得到很多政治上的优待。
王守仁生平是将王越当成偶像。
他一生中曾多次拜访王越,历史上王越的身后事也是王守仁给办的。
王守仁还说自己曾做梦,梦里王越将平威宁海一战的宝剑馈赠给他,在他帮王越办完丧礼后,王越的长子王春真就把宝剑赠给他。xiumb.com
据说王守仁一直视为珍宝,在平定宁王之乱后,王守仁也成为明朝三位因军功而得爵的文官之一,另外两位就是王骥和王越。
王越也很欣赏王守仁,笑道:“伯安,难得与你在京师相见。”
王越已有多年未曾在朝为官,王守仁则只有在会试时,才会到京城来赶考,平时他便在余姚老家,或是往各处去游学,增广见闻。
……
……
王越一向喜欢提拔后进。
以王越的见识,自然能看出王守仁不凡的军事才能。
所以即便王守仁只是个举人,却能得到非一般人的待遇,那就是被王越欣赏,甚至以忘年交一般真心相待。
“王老,学生特地备酒宴。”王守仁道。
王越道:“老夫不能饮酒。”
王守仁面带不解。
王越叹道:“西北时,因为胸痹的毛病,险些死在回京路上,从此之后滴酒不沾。况且如今老夫也正在当值。”
“王老不是回京师,到兵部坐镇部堂了吗?”
王守仁很奇怪。
王越现在已不在军旅中,为何今日是以戎装出现?
还有王越所说的当值,又是何意?难道说京城左近将有战事发生?
他所不知道的,是王越时刻留意,只等张周给出准确谶言,皇帝下令,然后他随时可以带兵前往西北准备来犯的鞑靼人决战。
因为这是王越人生最后一次以军功得爵的机会,他比任何时候都斗志昂扬,可以说他时刻都把心中的弦给绷着。
王越笑道:“西北尚未平定,草原狄夷仍旧有不臣之心,老夫不能松懈。”
“是。”
王守仁虽不知具体是怎回事,但也为王越这种时刻为家国而准备的情怀所感染。
王越与他一同出了亭子,王越还要回京见张周,自然不能跟王守仁相处太长时间。
“伯安,此番你备考如何?这次会试,能高中了吧?”王越关切问一句。
王越之所以对王守仁备考很留心,是他觉得,只要王守仁中进士,以后就有机会调遣他到西北当差,这也是王越为将来西北安定所准备的一步棋。
王守仁道:“三年中,时刻未敢松懈。”
“好。”王越笑着点头,“年轻人,最有朝气,老夫最近也见了一位跟你一样有这般雄心的年轻人。哈哈,想来伱们会相见的。”
王守仁很好奇这是谁,但他没好意思问。
问出来,就显得自己小肚鸡肠,非要跟人争个高低一般,他是不屑于跟人比试的。
王越道:“老夫听令尊提过,你从不以失败为耻,而以为失败沮丧为耻,这就是疆场上治军者的优势。老夫希望你将来能文武兼备,这天下的读书人,有你这般雄韬武略的,也的确是少见啊。”
“多谢王老赞赏。”
王守仁能以被偶像鼓励而为荣。
“好了,你备考去吧,或在你贡院会试奋笔疾书之时,老夫也将完成人生最后大事,安邦定国不分长幼不分文武,或以诗文笔墨,或以弓马刀枪。共勉!”
“共勉!”
王守仁抱拳与王越行礼。
他心中也升起无限豪情。
……
……
王守仁目送王越骑马远去,仍旧不肯收回目光。
家仆过来道:“少爷,夫人已在催促,说是再有几步路,就到京师。”
“嗯。”
王守仁这才收回目光。
而此时他的夫人诸氏,已立在马车前等他。
“相公已见过王老,可说是无遗憾了吧?”诸氏笑对丈夫。
王守仁微笑颔首。
先前与王越见面,令他心潮澎湃。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可惜我无法做到像王老那样,时刻为社稷担忧,心中总还是为文章家事而扰,心有旁骛。听王老的意思,来年开春之前,西北还会有一战,王老也会亲历疆场。”
王守仁可是聪明人,即便王越没细说,但王守仁还是从王越的只字片语中把握到关键。
诸氏道:“西北用兵吗?”
“是。”王守仁叹道,“可惜我不知是怎回事,也不能问询,王老既不说,自然也不想让我对外人言。王老纵横疆场半生,唯一的遗憾便是那得而复失的威宁伯爵位,或许他也在为此做最后一搏吧。我入贡院,只能遥祝他马到功成!”
……
……
王守仁进京,并没有掀起什么波澜。
对普通读书人来说,王守仁目前也不过只是个两次会试没中的世家子弟罢了,父亲再牛逼,儿子考不中进士,那也白搭,再说王华也还不是阁老或翰林学士,别人对王守仁的关注度,甚至还不如先前在京城南北比试过一场的张周。
而当天。
张周正在完成他在文坛的第二件大事。
到北雍报到。
这是他入京两个多月后,第二次到北国子监来,相比于上一次来国子监直接被人扫地出门,这次他来则明显高调了很多。
“……那个就是江南解元,看来也不过如此。”
“何等人物?就敢叫嚣文坛南强北弱?”
“他今日是来挑事的吗?”
张周这次来国子监,纯粹是被动的。
因为他要按照萧敬给他的指引,把自己写好的文章等,送来国子监,以举贡的身份,参加这次所谓为他量身定制的贡生选拔考试。
他刚进国子监大门,就被众人给围上。
“张桃花,是你吧?”
“桃花诗,不求功名者,何以要在车马前躬身?”
当别人知道张周是来投自己“考卷”的,都有很强的敌意。
举贡竞争几个被朝廷选拔入朝的机会,很多老贡生都等着一朝被选上,当官后一朝富贵,这样就免去了考进士的辛苦。
这比直接以举人放官,得到的官职要好多了。
现在碰上江南解元这个“硬茬”,最好就是把此人给逼走,所用的方法,无非也是文人惯用的那套。
言语挤兑!
他们却不知道张周的脸皮比城墙还厚:“不好意思,车马前躬身的是本人,至于那不求功名者,只是我诗中的人物。不相干的!”
众人听完大哗。
别人都称赞你诗词中所表现出的桀骜不驯。
结果你却说,诗词里的人物,是你瞎编的?那意思就是……写一首诗,却不是发自你本心?
呸!
臭不要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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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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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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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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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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