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齐芷蝶的诉说,九娘自从前两日起就有些许出血,一开始是并未注意,主要是并不是鲜红的颜色。
莳花楼里有专门的洗衣裳的老妇,但贴身的衣裳多是自己搓洗。
九娘只以为这是自己的分泌物,并未挂心。
谁知道,今日上午竟是流出新鲜的血,鲜红鲜红的。
这才让九娘害怕起来,可中秋佳节,长安城内的人们大多都是与家人团聚共享团圆的时光。
就算医堂的医师有善心,愿意去平康坊给欢场女娘看诊,可这样的日子,哪里又请的来?
就像李家医堂,不就挂的“今日休息”的牌子么。
齐芷蝶担心,觉得该去找李三娘来看看的,九娘却觉得着实不该在这样的日子里麻烦李三娘。
九娘只说自己躺着睡上一觉就好了,然后齐芷蝶就看着九娘晕晕乎乎的睡了过去。
点灯了,齐芷蝶叫九娘起来吃点饭食的时候,才摸到九娘冰冷的双手,这才慌了神。
最后,叫醒了九娘,二者商议,这情况着实严重,别管是为了孩子还是九娘自己,都该找医师看看了。
如此,她们就决定由齐芷蝶带着九娘坐着车去长寿坊里找李三娘求诊。
本都说好了的,齐芷蝶刚扶着九娘起身,走了不到两步,九娘就直接晕倒在齐芷蝶身上。
齐芷蝶和楼子里的年岁较长的女娘一起给九娘扶回床榻上,就闻到一股血腥味儿。
这才有了宵禁时间,齐芷蝶独自上门求医的事儿。
不到两刻钟后,李三娘感觉出马车停下了。
听到敲击车门的声音,李三娘才背着医箱和齐芷蝶戴上兜帽探出身来,一看这应该是莳花楼的后门。
紧倒腾着往莳花楼内周,李三娘按下心中的疑问,把心神都放在一会儿要救人上。
这疑问和李大兄想的差不多。
李大兄能看出异常,自然与李大兄的金吾卫和武人身份有关。
而李三娘能觉出不同来,靠的就是天生的五感灵敏。
上次李三娘随同李母和李大郎也是坐着这个车把式赶得马车来的莳花楼,那时李三娘就知道这车把式不一般了。
因为李三娘离得人近了,凝神安静的情况下,她能听到身旁人心跳的声音。
这个事儿,除了她自己没人知道。
李三娘也是一次机缘巧合,在凉国公府同狄少卿他们一同审人问话的时候偶然发现的。李三娘在原主的记忆中,也未发现原主自己知道自己能够做到如此细微的程度。
所以,李三娘就认为,这要不是原主以前未曾注意,或者说没有机会注意,要不就是这个技能是她穿越过来后,通过任务系统带给原主的一种技能。
因此,当时,李三娘在天黑后跟着来的路上,就听到了这车把式的心跳声确实慢,竟然比自小习武的李大郎还慢。
如果他不是生有疾病导致心跳过慢的话,那他必然也是同李大郎一样是精通武艺的人,甚至应该是武艺比李大郎还要高深的人。
生有疾病是不可能的,毕竟有病的人如何能做赶车的车把式?
那就可以说,他是会武之人。
不过,当时李三娘并未认为这有什么奇怪的。毕竟,烟花柳巷的楼子里养上一两个会武的男子,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儿。
毕竟那种仗着自己喝多了就就来闹事的郎君不多的是么。
可这回李三娘觉得有疑问的地方,是不到两刻钟的时间,这个会武的车把式就把马车从自家的后门赶到了莳花楼的后门了。
这有点儿,不可思议。
路上,其实李三娘已经做好了可能会被巡逻的金吾卫叫住的准备了,甚至就算运气好躲过了金吾卫,那就长寿坊到平康坊这么远的一段距离,九娘真的能够等到李三娘去救她么?
所以,李三娘心里也在做自我建设,倘若去的晚了,赶不及救治九娘,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虽然李三娘自始至终都不相信命运这种事,可有的时候,人,如何能不相信?
按下心头这些纷杂的想法,李三娘终于到了九娘的门外了。
辅一进门,李三娘就闻到了一股十分浓重的血腥味儿。
这个味道倒不是因为李三娘五感灵敏才闻到的,而是跟着来的李大兄都变脸了,可以想象这股子血腥味儿有多大了。
为了避嫌,李大兄只在门口,看了一眼,屋内除了一个照顾九娘的女娘外并无其他人,李大兄就放下药材包,把门关上了。
李三娘看着床上口唇发紫,面色发白,昏睡中眉头都是蹩着,额头上还有虚汗的九娘,心下实在不知说些什么的好。
先对着手腕诊脉,李三娘辨脉后,面上严肃了起来。
征得了齐芷蝶的同意后,李三娘就掀开被子,看了看九娘的出血情况。
“齐娘子,情况很严重,若是再这么流下去,九娘这条命都不一定能保住。你跟我说实话,是九娘和你亲口说的她不要这个孩子了?还是你自己自作主张?”
齐芷蝶给九娘掖了掖被角,没有直视李三娘的眼睛,看着九娘在昏睡中都不安的样子,缓声对着李三娘说:“三娘子,九娘都到了如此地步,作何保那个不知是男是女的孩子?”
李三娘一听这话就明白了了,九娘肯定是自己还是想要保住这个孩子的,但是齐芷蝶在旁实在不愿九娘为了保住这个孩子遭罪,再把这条命赔上去。
但是,身为医者,病人的意愿才是最重要的!
若是真的不征求九娘的意愿,只听了齐芷蝶的话,把孩子拿掉,只保住九娘的命,那九娘是能活下来了,可她就真的愿意如此活下来?
九娘的余生里不会悔恨齐芷蝶?甚至牵连到李三娘身上?
好,就算九娘不会,那她的余生就真的能接受么?她会开心么?
谁能保证,孩子没了,九娘还愿继续存活下去呢?
肚子是她的,孩子是她的,命也是她的,谁也不能也不该替她做决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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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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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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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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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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