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江枫柳云箐>第13章 七岁成诗
  秦浩对于文章诗词一道并不擅长,他之所以不去云梦诗会,也是怕给他老爹丢人。

  而许令仪即将出仕。

  他迫切需要一些名气,来充实他的履历。

  而赤州一年一度的云梦诗会,有很多大儒和官员参加,正是让个人扬名的好机会。

  许令仪为此做了很多准备。

  甚至他在京城的外公,也派人送来几首好诗给他,其目的,就是要助他拿下云梦诗会的魁首。

  有了云梦诗会魁首这层光环,到时候再运作一下,许令仪必能在京城里找到一份好差事。

  但毕竟赤州属于边境地区。

  年轻一辈,大多都是镇守边关的将领之子,除了几个流放过来的大儒,并没有多少文人。

  许令仪踩着那些将领之子上位,未免有些胜之不武。

  于是,许令仪便很想让秦浩去参加云梦诗会,甚至为此还用上了激将法。

  许令仪的目的,就想踩着知府之子的秦浩上位,才能更加显示出他的不凡。

  再则许令仪也想让秦月去诗会,也好见识一下他夺魁的风采。

  许令仪钟情于秦月,基本上是众所周知。

  但秦月却一直对他爱答不理的。

  自古以来,佳人都爱才子。

  许令仪心里盘算着,说不定秦月在见识到他夺魁的风采后,便会芳心暗许,然后成就一段佳话也说不定。

  秦浩虽然有些老实,但他不傻。

  他知道参加云梦诗会,去了也是自取其辱,任凭许令仪如何奚落,只是一个劲的摇头。

  “算了,我实在是脱不开身,就不去了。”

  其他人也跟着起哄,讥笑道:“秦浩,你所谓的琐事缠身,恐怕只是借口吧?”

  “就算你作不出好诗,难道大家还会笑话你不成?”

  秦浩的脸立刻涨成了猪肝色。

  江枫漫不经心的捣着珍珠,对秦浩道:“我觉得这位许公子说的很对。”

  “云梦诗会每年才召开一次,机会难得,你就应该去见识见识,然后拿个魁首回来。”

  “拿魁首?”

  “哈哈……”许令仪仿佛听到了什么笑话一般,大笑了一会才道:“你叫……江枫是吧!”

  “你作为一个医师,把医术学好就行了,读书人之间的事情,不是你所能了解的。”

  “你以为做出一首好诗,是很容易的事情吗?”

  “也没那么难吧?”江枫想了想道:“我记得秦浩七岁的时候,我们一起在池塘边玩。”

  “他看见几只大鹅,心中有感,便作了一首诗。”

  众人纷纷的大笑起来,七嘴八舌的道:“看见大鹅,还能吟什么诗……”

  “难道是吟那只更好吃……”

  “刘兄所言极是,七岁的孩童,除了吃,还能吟出什么来……”

  其中许令仪笑的最欢,一直用纸扇拍打着他自己的心口,笑的上气不接下气。

  秦浩都快把头埋桌子底下去了。

  他心里一直在咆哮……

  我什么时候跟你去池塘玩了?

  我七岁的时候,只会用尿和泥巴。

  我不会作诗。

  我没见过大鹅……

  江枫腼腆一笑,继续低头捣珍珠。

  “对于诗词一道,我是不懂的,我也分不出诗词的好赖。”

  “但我记得秦浩那首咏鹅一出,京城里好多人便都说他是什么诗仙转世,还称呼他为秦神童。”

  众人闻言,顿时收起了笑容,面色也变得肃穆起来。

  秦月见江枫越说越离谱,忍不住踩了他一脚。

  江枫给了秦月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继续道:“秦浩,你七岁做的那首咏鹅,你给大伙再吟一遍。”

  秦浩此时脸红的快滴出血来。

  我没见过什么大鹅。

  我会吟个屁的诗……

  他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把江枫掐死……

  江枫笑了笑道:“看来秦浩长大了,还知道不好意思了,不过这诗我倒是还记得。”

  一位不配有名字的儒生拱手道:“愿闻其详。”

  “这首诗其实很简单的……”江枫仰头想了想,慢慢的吟道:“鹅鹅鹅,曲项向天歌。”

  “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在坐的各位儒生,基本也算是才华横溢之辈,自然会有很高的鉴赏能力。

  他们心里想着首这王洛宾的诗,不禁陷入了沉思。

  这首诗,很直观的展示了一幅鹅儿戏水图,有形象,有声音,有色彩,有动态。

  活生生的展现在眼前,给人以十分真切的感受。

  儒生们服了。

  这样的千古名句,他们自认写不出来。

  那位不配有名字的儒生站起身来,整理了一下衣襟,直接向秦浩一躬到底。

  “秦公子大才,在下自愧不如,刚才多有得罪,还请海涵。”

  其他几人也赶忙起身行礼,皆是对秦浩一脸敬佩。

  秦浩下意识的起身还礼,只是脑袋有点晕……

  我怎么就成了神童了呢?

  原来我七岁不但会用尿和泥巴,我还会作诗。

  这诗居然还很好,竟然让这些平时尾巴都翘上天的家伙给我行礼了……

  许令仪却是脸色铁青,坐在那儿一言不发。

  本来他觉得手拿把掐的魁首,此刻仿佛与云朵一般,看似很近,却怎么也抓不着了。

  白思齐是武将出身,对鹅的认知只限于清炖还是红烧,诗词对他来讲,根本没有美食来的实在。

  所以他只是看着,全程都没说过一句话,餐桌上的饭菜,让他和秦羽消灭了一半。

  江枫把珍珠捣碎后,然后把芦荟汁倒了进去。

  微微有些发绿的芦荟汁,加上银光闪闪的珍珠粉,两者混合后,顿时发出不一样的光彩。

  这药膏都不用抹,让人一观就知道不是凡物。

  江枫把药膏调好后,把白思齐招呼过来,在他脸上烫伤的区域抹了一些,问道:“思齐兄,感觉如何?”

  “嘶……”

  白思齐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本来有些热辣辣的伤处,此刻抹上冰凉的膏药,是一种种无法形容的舒适感。

  白思齐只能用一个爽字表达。

  “爽……好爽……要是没有这么浓的蒜味,那就更好了……”

  用捣蒜的臼子提炼的芦荟汁,没有蒜味才怪……

  江枫咳嗽了两声,这才开口道:“白公子,这大蒜,也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味药材。”

  秦月见江枫一本正经的胡说,实在是忍不住,无声的笑了起来。

  由于秦月一直用手捂住鼻子,别人并看不见她的笑容。

  但她的身体却因为发笑而不停的抖动着,让江枫看的有点眼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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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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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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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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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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