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少衍在秦家出事前割肝救过秦淮笙的女儿,那么那个女孩胸口上一定会有一道做手术的疤痕。
可是她没有。
她浑身上下甚至连一颗痣都没有,光溜溜地干净。
金秘书离开后,安歌陷入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沉思,迷迷糊糊之中歪在沙发里睡了一夜。
这一夜,霍少衍没有回来。
虽然酒店供暖系统完善,但人就这么蜷缩在沙发里睡上一夜,不仅越睡越累,也会越睡越冷。
翌日,安歌就感冒了。
她醒来的时候,鼻塞严重,头也有些疼。
撑着有些沉重的身体洗漱完毕后,看了下时间,已经是早上九点了。
对于男人没有如约出现,她似乎已经不在意了。
吃完早餐后,她打算联系萧烨时,霍少衍敲门走了进来。
安歌那时穿戴整齐,除了眼底的红血丝,她脸色看起来比昨晚霍少衍所见时似乎要好一些。
他进门后,就把带来的营养早餐摆放在茶几上,然后扣住她的手腕将她拽坐到自己的大腿上。
他温暖的手捏了捏她柔嫩的手指,薄唇在她唇角的地方肆意的亲了亲,似是宠溺的问:“手怎么这么凉?”
他身上已经换了一身行头,但身上还是残存着女孩子才会用的香水味。
安歌似乎仍然是不介意他昨夜跟哪个女人在一起,是否是因为应酬,又是否是做了风流快活的事……
总之,她在不动声色地将手从他掌心抽回以后,淡淡的说:“大概我天生就是个凉骨头。”
她这样说,人也试图从男人的大腿上下来。
只是霍少衍掐握着她的腰,她没能成功。
男女力量上的悬殊是显而易见的事,她不会做无畏的挣扎。
她任由霍少衍抱着,瞥了眼他提过来的营养又精致的早餐,说:“我早餐吃过了。”
言下之意,她现在吃不下。
霍少衍觉得她过于乖淡,看着乖,其实淡漠的疏离。
他浓黑的眉头稍稍皱了起来,耐着极好的脾气跟她说:
“因为我昨夜没有回来陪你,生我的气?”
安歌摇头,鼻音有点重地说:“没有。”
“感冒了?”
安歌点头:“有一些。”
她说完,问,“你今天不忙吗?”
霍少衍却答非所问:“你穿成这样,打算出门?”
安歌再次点了下头:“想随便逛逛。”
“感冒了,还出门逛?帝都基本上都在零下四五度,你抵抗力本来就不好,现在最好不要出去。”
安歌噢了一声,说:“好。”
然后,空气就陷入了沉默当中。
好像一下就进入了一个冰点,没有人再愿意牵起话头聊天。
人若是不喜欢,或者是喜欢的不够多,往往就会体现在最基本的社交上——谁也不愿意先搭理谁。
除非,喜欢那个多一点的先做出妥协,否则关系很难维持。
霍少衍不是个什么特别好脾气的男人,他能百忙之中抽空来见她已经是件了不得的事了。
他将她从腿上摘了出去,然后起身站了起来。
他将近一米九的个头,居高临下俯瞰下来时,气场厚重而又冷拔,带着绝对上位者的压迫感,令安歌想要忽视都不太行。
她抬起头,对上他俯瞰下来的视线,隐约觉得他是在恼什么,想了想,为了日后能带球顺利跑,她最先打破了彼此之间的僵持。Χiυmъ.cοΜ
她说:“你若是特别忙的话不用特地留下来陪我……”
霍少衍心烦,习惯性的摸出一根烟咬在嘴里,准备点燃的时候就看到女人默不作声的摸出一只口罩戴了起来。
黑色的口罩遮住了她的口鼻,只露出她一双流光潋滟的桃花眼。
霍少衍薄唇抿了抿,把香烟给掐断扔进了垃圾桶里。
他声音比先前进门时冷淡了很多,
“我确实没空陪你。”
顿了下,
“更没空看你冷冰冰的脸色。你好好休息吧,如果真觉得待的闷,也不是不可以去外面逛逛,但出门要跟我报备。”
安歌说了好,霍少衍很快就走了。
主要是她感冒确实有点严重,上午气温不高,她到底是没出门。
过了晌午的时候,萧烨就来找她了。
她原本来帝都的目的就是为了了解秦家灭门惨案这件事,但因为金秘书的话让她意识到她的身世跟秦家无关以后,她对了解秦家这桩案子就失去了兴趣。
但,这并不代表,她对这个处处充满熟悉感的帝都失去了兴趣。
冥冥之中,她觉得她的根就深埋在这座城,至于埋在了哪里,她不清楚。
所以,萧烨来找她,说要主动带她溜达时,安歌欣然接受了。
她在坐上萧烨的车以后,给霍少衍打了一个电话过去。
大概是因为忙,霍少衍没有接她的电话。
安歌只好发了一条短信过去报备:
我出门了,跟萧烨一起。
男人连接她电话的时间都没有,回她的短信就更不可能了。
这条短信发过去后,自然没有得到回应。
萧烨带安歌去的第一站是帝都的小南城,那是个传承了上千年的古街。
萧烨主动跟她介绍了一番小南城以后,说:“霍少衍昨晚跟安宝盈宿在了傅公馆。”
安歌听出了弦外之音,侧首看了眼驾驶座上的萧烨,道:
“他们本来就有一腿,我跟霍少衍这个结婚证领的也不光彩,所以他们现在同居,我其实并不在意。”
萧烨笃定的口吻:
“不。你在意。你心里有他。”
安歌心脏抽拧了一下,没有否认。
她目光看了好一会儿萧烨,才说:“我对他谈不上喜欢。就是潜意识里,似乎对他形成了某种依赖。”
萧烨讥笑道:“是吗?”
安歌道:“不然呢?我要是真的心里有他,就不会想着日后分开时怎么才能跟他做到彻底的一刀两断了。”
当局者迷。
安歌现在是一脚陷在了局里,毫不自知罢了。
萧烨不再跟她聊这个话题,而是说:
“你昨晚跟我打听秦家祖坟的事,我昨天倒是在傅老的寿宴上听到了一些八卦。”
萧烨的话点起了安歌的好奇心。
她问:“怎么说?”
萧烨道:
“当年秦家大小姐秦淮笙是未婚先孕生下的秦小七,秦小七的生父一直是个迷。但即便如此,
追求帝都第一德才兼备的名媛仍然大有人在,别的不说,就霍少衍的亲舅舅傅怀瑾为了秦淮笙守身如玉至今,到现在都是孑然一身呢。”
一个男人,为了一个或许早就尸骨无存的女人守身如玉在这个满是诱惑的时代,的确长情的令人震惊。
安歌正有些感慨时,霍少衍的电话就打了进来。
“在哪?”男人语调冰冷,“我这个丈夫在你的心里是死了吗?为什么要跟萧烨鬼混?你有没有身为人妻的自觉?你究竟有没有廉耻…”
安歌深吸一口气,打断他:“那么霍总你呢?请问,霍总你的廉耻心又在哪里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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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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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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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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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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