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卫征!”
伴随着一声怒吼,一个睡眼惺忪、双臂提着石锁、腿上扎着马步的十三四岁小郎,被吓得一个激灵,连忙站直了身体。
孙阿应板着脸,举起手中的柳枝,抽在班卫征的大腿上,口中喊道:“膝盖向前,身体绷直,力道蓄在涌泉,聚气凝于丹田,莫要偷奸耍滑!”
班卫征忍住呼痛,死死撑住。
过了好一会儿,孙阿应说了一声『止』。
班卫征如蒙大赦,一個跌坐,直接躺倒在了地上,汗如雨下。
孙阿应走到班卫征的身边,沉声说道:“记住,自打入营的第一天起,你就再也不是从前的泼赖,而是一军卒。”
班卫征喘着粗气,向孙阿应问道:“队头,我在酒肆之中,瞧过那些在羽林卫中当差的军卒,他们每日里花天酒地,何曾受过这般的苦?”
孙阿应扬了扬下巴,示意班卫征起身,接着正视他道:“我接下来的话,你且牢记在心……军卒身微,匹夫负志,所效之事,应是白日登山望烽火,黄昏饮马傍交河。终日里只知流连繁华,久而久之,就会失了军卒最重要的心志。”
见班卫征一脸懵懂,孙阿应轻叹了口气,问道:“前些日子,我借给你的书册,你可看了?”
班卫征一愣,表情不自然的说道:“看了一点。”
孙阿应故意说道:“既然你说看了,那我可要考校你了。”
班卫征泄了气:“我没看。”
孙阿应没有发火,只是劝道:“不仅要勤加锻炼,同时也要识字看书。”
班卫征奇道:“队头,当好军卒只要身体强壮、武艺高超不就行了,为何还要念书?”
孙阿应:“锻炼身体只能使你在战场上存活下来,识字看书却能让你知道为何要上战场。”
见班卫征依旧不解,孙阿应先是摇头,接着抬头看了眼天色,说道:“我现在要返回别苑,再陪着主家去往长安,你就在这场中认真操练,我会找人盯着你,莫要偷懒!”
说完,不顾班卫征的抱怨,孙阿应大声招来麾下,又下令严加看管,最后匆匆离去。
当日,周钧骑马先是前往尚书省,办理遣使、授印、阚录事宜。
时值正午,办理完手续的周钧,并没有急着返回灞川,而是去往尚书省刑部内的诏狱。
论及诏狱,唐朝与明朝不同。
明朝提及诏狱,大多指的是锦衣卫诏狱,又称锦衣狱,由北镇抚司署理。
而在唐朝,诏狱并非是一个拥有实际地址的监狱,它更加类似于一种文言上的喻义,特指关押皇帝钦定罪犯的监狱。
而李林甫,就被关在刑部诏狱之中。
入了刑部狱,周钧在官员的领路下,向着狱所内部的别院走去。
刚走到院门处,周钧就闻到一股浓烈的药味,冲入鼻腔。
调整了呼吸,周钧顺着台阶,来到侧厢的厅口。
此处作为诏狱的别院,与寻常人家的小院并无二异,只不过多了牢门和栅栏,还有狱卒和狱吏。
在官吏们的笑脸相陪下,周钧不愿例外,按照寻常流程,查验了随身物品,又登记了名录时辰,再等着牢门被打开。
踏进房门的一刹那,周钧突然回忆起,初见李林甫的那一天。
那是他初来大唐的第一年,天宝三载的七月初七。
七夕的平康坊,古寺中的那一间禅房。
掀开帷帘,周钧瞧见一位身穿玄衣的老者,坐在蒲席之上,似乎是早就料到前者会来看他。
一切恰似往昔。
然而,如今的李林甫,形容枯槁、身体瘦削,一阵风似乎都能把他吹倒,全身上下,唯有那对深陷而又发亮的眼睛,依旧与八年之前一模一样。周钧将视线从李林甫身上挪开,看向房中,周遭陈设简陋,床铺积灰污浊,桌子上放着药罐和陶碗,药罐中的液体早已发黑变稠,陶碗中的药汁分毫未动。
“周二郎,等你好久了。”
李林甫的声音嘶哑而又虚弱,每说出一个字,都仿佛是在用尽全身的力气。
周钧找来一团蒲席,放在李林甫的面前,盘腿坐下,面色平静的说道:“钧不日就要离开长安,走之前想着总要见你一面。”
李林甫微笑说道:“周二郎身负贤才,贵妃之事,即便脱了干系,圣人眼中也容不下你,自然要寻机逐你出去。”
周钧笑了笑,没有答话。
李林甫笑声越来越高:“你我相斗,两败俱伤,终究还是便宜了那个姓杨的草包!”
笑到最后,李林甫嗓子干涸,喘不上气,捂着胸口剧烈咳嗽起来。
周钧见状,从蒲席上站起身来,拉开帷帘,走向外屋。
不多时,返身回来的他,手中多了一杯清水。
见周钧将清水递给自己,李林甫愣在当场,似乎是怎么也没有料到对方会有此举动。
犹豫片刻,后者接过清水,颤颤巍巍的喝下去,咳嗽这才慢慢止了下去。
李林甫平复呼吸之后,看向周钧问道:“周二郎为何要来看我?”
周钧犹豫了一会儿,最后说道:“老实说,我也不知。”琇書蛧
李林甫先是愣住,接着感慨道:“天宝三载,你我二人第一次相见,周郎出身奴牙世家,浑身上下不见市侩,却隐隐有军伍之气。从那时起,老夫就看不透你。八年过去了,观行事言论,老夫察秋毫之末,每每苦思冥想,最后却依旧是看不透你。”
说到这里,李林甫自嘲的笑道:“老夫常常自诩识人无数,到头来却也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周钧听到这里,看向李林甫,开口说道:“我这里有一个故事。”
李林甫:“故事?”
周钧:“从前有两个国家,一个建立在蜗牛的左角之上,名为触氏;另一个建立在蜗牛的右角之上,名为蛮氏。两国常常为了争夺地盘而发生战争,动辄死伤数万,血流漂杵。胜者追逐逃敌,往往耗时十五天之久,才会班师回国。”
李林甫:“《庄子·则阳》?”
周钧轻轻点头。
李林甫紧锁眉头:“为何要对老夫说这个故事?”
周钧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突然笑了起来。
李林甫眉头皱的更紧了一些:“为何发笑?”
周钧脸上依旧存着笑意:“我大概明白,自己为何会在临行之前来看你了。”
李林甫追问:“为何?”
从第一次见李林甫起,周钧心中就存着一个心魔,一个名为畏惧的心魔。
李林甫老谋深算、心险术巧,在历史上未逢敌手,周钧与其相处,还未交锋,心中就怯了三分。
而眼下,周钧突然顿悟。
对待历史之中的人物和事件,与其顾虑对方造成的影响或是既定的后果而畏首畏尾,不如将自己的视界,跳出原本的条条框框,用一个全新的视角去审视一切。
想通了这些,周钧的心魔,终究是被祛除了。
见周钧起身,打算离开,李林甫急道:“你还没有回答老夫的问题!”
周钧思虑片刻,转身说道:“王都护当年受你诬陷,身陷囹圄,钧探望时曾经赠诗一首。今时今日,为了不显得厚此薄彼,钧亦有绝句赠予李相。”
李林甫顿住身形。
周钧:“蜗牛角上争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随富随贫且欢乐,不开口笑是痴人。”
说完,周钧笑着转身,离开了房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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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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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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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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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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