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庆功宴还未开始,景荣带着她来到御花园的亭子里,道,“你先在这里坐着赏赏景,我知道你不爱琴棋书画这些,就提前让人撤了,给你摆了几本营商的书,你若闲得无聊就随便翻翻。”

  虽然他很想陪在她身边,可是到底需要顾着前面那些大臣,这是身份使然。

  幸好沈令宜也不是处处需要男人照顾的菟丝花,她摆摆手道,“你去吧,这儿清净的很,一会庆功宴开始了叫我就行。”

  景荣点点头,为防万一,又给她留了两个小太监和一个小宫女。

  初冬天气,亭子四周都挂上了厚厚的白绒帘子,用钩绳吊起来,能挡一些寒风,却又不失了美感。

  只是到底是通着外边的,风一吹来,把沈令宜吹了个透心凉。

  小太监见状,连忙道,“沈姑娘稍等一下,景将军刚才吩咐底下人去拿火盆了,一会就送到了。”

  正说着,几个太监抬着两个火盆过来了,火盆是铜制的,上面雕刻着漂亮的花纹,跟洗脸的水盆差不多大。

  沈令宜知识储备有限,只觉得这火盆挺漂亮的,即便是燃火的都这么精致,不愧是宫里。

  火盆在她前面放了一个,背后放了一个,沈令宜烤了一会火,觉得暖和了一些。

  以前看电视剧,演冬天能有个火盆就很暖和,直到此刻才知道都是骗人的,这才初冬而已,两个火盆围着她,她都不觉得太暖和,更别说天寒地冻的了。

  冰窖一样的天气,哪有全屋地暖来的舒适。

  沈令宜轻轻叹了口气。

  以娱乐为目的的作品总是对艰苦的环境有所美化。

  她拿了毛笔,抓着衣袖开始在纸上写写画画。

  七妮好奇不已的看着纸上那些线条,以及旁边的注解,不解的道,“宜当家的,这些弯弯曲曲的是什么呀?铜管是干什么的?”

  沈令宜放下笔,顿了顿才道,“在京城这些日子,暂且别叫我宜当家的了,先唤我沈姑娘吧,平日里说话做事也要注意些,京城不比咱们乡下,这边尊卑观念很重,入乡随俗,别惹了眼。”

  七妮明白过来,连忙道,“奴婢记住了,沈姑娘。”

  沈令宜喜欢她的聪明劲,笑了笑,这才解释道,“这些线条就是铜管,我准备设计一种叫做全屋地暖的东西,将房间的地面挖开,把这些铜管纵横交错排布在下面,再将地面恢复原样,到了冬天,就烧热水通过这些管道,屋里便也热乎了,而夏天,则用冰水,屋里也能凉快。”

  七妮听的目瞪口呆,“宜……沈姑娘的脑子是什么做的,怎么竟然连这种主意都想的出来!这……这也太天才了!”

  沈令宜的笔尖顿了顿,笑道,“也不是我研究出来的,我以前看过一本杂书,提过这种想法,不过想要实现并没有那么容易,首先铜制的管道太贵,一般人家用不起,冬天烧热水很费煤炭,估计也只有大户人家才用的起,所以最好热水能够循环用,这样能节省很多燃料。”xǐυmь.℃òm

  因此,怎么让热水在管道内循环,是最大的难题。

  而且古代不好找保温材料,热水在管道内不额外散失热量,也是很关键的。

  过于可以在管道底下铺一层棉花……只是这样一来,穷人更用不起了。

  正思索着,不远处突然响起了女眷们的聊天声,而且还在慢慢走近,沈令宜抬头看了一眼,就见一群女眷正从远处走来,她们三五人一群,一边走一边说说笑笑。

  身边的小宫女见状,连忙解释道,“是宫门开了,女眷们都被放进来了,庆功宴开始之前,要在御花园里玩闹一会,沈姑娘不用担心,她们只能待在御花园的外围,咱们现在所处的是御花园的内部,平日里只有皇宗贵胄才被允许进来的,不会打扰了沈姑娘。”

  沈令宜点了点头。

  且不说她是沈千俞的妹妹,就单说她资助了沈千俞称帝夺权,她在这皇宫里的地位也是举足轻重的,这样的待遇合乎应当,她并不会觉得自己不配。

  但她也懂得不能恃宠而骄、要审时度势的道理,不管到什么时候,谦恭一些总是没错的。

  不同于沈令宜这边有吃有喝还有火盆的待遇,那些进宫的女眷就惨多了,她们甚至连板凳都没有……

  宫里举行宴会,自然会在御花园放置一些板凳,可是一来,为了美观板凳的数量很少,二来即便是有座位也是先让地位高一些的人坐下,大多数人都只能站着。

  春秋还好些,冬日最难熬了,虽然现在才初冬,可今年冬天格外的冷,花园里本就风大,寒风吹过来,冻的一众小姐鼻尖都是红的。

  这种时候,什么皮毛大氅,什么暖手炉,都不太管用了。

  御花园里一年四季都开着漂亮的花,冬天也不例外,这园子里的风景很美,只不过除了亭子里的沈令宜,没人有心思欣赏。

  然而沈令宜本就不是浪漫的人,她此刻正在埋头整理那些管道数据。

  天气实在是太冷了,大家小姐们为了美丽都穿的绣花鞋,这会全都被冻透了,一个穿着粉色衣衫,看起来不过十三四岁的小姑娘,突然瞥见远处亭子里的那抹身影,惊讶道,“宫中不是没有女眷吗?那静心亭中的是谁?”

  她是朝中重臣、左丞相路混的独生女,路九莹。

  左丞相路混,是三朝老臣,也是新皇兵临京城的时候,第一个投诚的人。

  因此得以在朝中保留原职,算是颇得新皇器重。

  所以路九莹一开口,不少人都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顿时都惊讶了。

  “应该不是陛下吧?陛下从不曾做女子装束,今日宴请百官,更不会穿的这般女相。”

  说话的是路九莹平日里交好的姐妹,户部侍郎赵春林的嫡次女,赵明罗。

  赵明罗的长姐已经出嫁,因为嫁的是军中将领,在两个月前的护城大战中,那将领以身殉职,只不过到最后也没保住京城。

  京城沦陷后,赵明罗的姐姐跟夫家一起获罪,如今正在大牢里关着。

  赵春林为了能保住赵家和自己的官职,不久前当众宣布,将赵明罗的姐姐逐出家门。

  她们二人算是京城老牌贵胄里的佼佼者,因此得了不少人的附和。

  “瞧着是个穿白色大氅的女子,梳的头发,我好像在哪见过似的……”

  “难不成咱们陛下还有姊妹?还是哪家身份更尊贵的千金小姐?”

  毕竟,静心亭可从来都是皇上和皇后贵妃们去的地方。

  像她们这些普通贵女,根本连进去的资格都没有。

  突然,有一个人惊奇道,“我想起来了,你们瞧她那头发,是不是跟刚才景将军带进宫的那个女子一模一样?”

  因为天仙髻难梳,对发量要求也很高,所以哪怕好看,敢梳这种发髻的女子也没多少,起码在场的女子里头,就没有能梳的起来天仙髻的。

  因此沈令宜那一头好头发,之前着实惹了许多女子羡慕。

  这会被人一提醒,大家都想起来了,再往那边看,就觉得越看越像了。

  “应当就是她,就不知她是什么身份,怎么会尊贵如此……”

  “我瞧啊,也不是什么贵重身份,一个外地的女子,再尊贵还能尊贵过我们去?不过就是得景将军喜爱罢了。”

  “男人嘛,都是如此,喜欢的时候自然要捧到天上去,不过用不了多久,就厌弃了,一个外地的平民女子,还真能被抬了将军夫人不成?”

  大家说起闲话,都娇笑不已,好像把别人贬到地里去,自己就能变成九天玄女似的。

  而路九莹和赵明罗对视一眼,皆有些心惊。

  旁人不知,可是两个人却是心知肚明的,路家早就盯上了景将军正妻的位置,路九莹也见过景荣几次,早就折服于景荣的一身清华,而陛下和景将军对此……从没有正面回绝过。

  也就是说这事是有戏的。

  可如今半路杀出来个程咬金,还这般受重视,路九莹心中有些危机感,当即叫过自己的贴身丫鬟,让她去给前头的父亲送个口信。

  赵明罗自然也是一样的操作。赵家能在换了国君之后依然屹立不倒,靠的就是抱对了大腿。

  这种事可半点马虎不得。

  谁也没有注意到,最角落里,一个穿着白色衣裙的女子,目光复杂的看着亭子的方向。

  她旁边,一个小官的女儿颐指气使的道,“庸王妃,请你让一让好吗?没听说过好狗不挡路吗?自个什么身份自个不知道吗?还有脸来参加庆功宴!”

  说完,用力踩了一下她的脚,趾高气昂的过去了。

  庸王妃看着脚上的脚印,听着耳边的嘲讽,忍着钻心的剧痛,往后退了一步。

  从京城最风光的贵女,到唾手可及的皇后,再到如今人人都能踩一脚的庸王妃,她只用了几个月……几个月的时间,到底是哪里错了呢?

  她再次抬头看向沈令宜的方向,那个女人,凭什么一如既往的高高在上?凭什么能让景荣哥哥一天更胜一天的喜爱?

  亭子里,沈令宜隐约感觉到什么,下意识的抬眼朝某个方向看过去,却只看到远处一抹白色身影匆匆离开。

  七妮问,“沈姑娘,怎么了?”

  沈令宜摇摇头,“没事。”

  刚才有一瞬,她好像看到了佘娇娇的身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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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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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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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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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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