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下她虽然小小年纪,但是已能够窥见以后的非凡成就。还好还好,他遇到她的时候,她还小,时间也还早,来得及让他慢慢交往。
要不然再过个十年八年的,只怕他想见她一面,都是难得。
之前说沈令宜保全了他们尊严的那个汉子,殷勤的给沈令宜打来了饭,“沈姑娘还没吃吧?快尝尝我们军中的炖猪肉,这猪肉啊,从午时就炖上了,炖到现在,骨肉酥烂,肥而不腻,那叫一个好吃啊!就连这汤,都香的流口水!”
不同于他们这些兵碗里大部分都是肉汤,只有一两块肉,沈令宜碗里是满满的一碗肉,只有很少的肉汤。
沈令宜看在眼里,知道这是大家伙的心意,也没有拒绝,笑着道,“好。”
她当着众人的面吃起来,这猪肉炖的果然好吃,虽然是大锅饭,可是手艺不比家中大嫂的手艺差。
她忍不住竖了个大拇指,“香!”
一旁的景荣看她吃的香,自己不由得也食指大动,想端碗的时候,才发现手下只盛了沈令宜的,没盛他的。
他无奈的笑了笑,摇摇头,转身自己添了一碗。
那汉子这才反应过来,一时间坐立不安了,“景将军,小的……”
景荣摆摆手,“无事。”
他并不是那般在乎尊卑的人。
这猪肉吃在嘴里,好似确实比平日里吃的饭更香一些,景荣知道这是因为沈令宜在一旁的缘故。
他微微侧头,小姑娘吃相真的算不上多好看,腮帮子鼓鼓的,吃的又快又急,吃到兴起处,还笑眯了眼睛,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他突然响起一事,对旁边正要走的汉子道,“对了,有琴就是沈姑娘救下的。”
那汉子一愣,随即转身,冲着沈令宜便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沈令宜吓了一跳,嘴里塞满了肉,目瞪口呆的看着面前的汉子,含糊不清道,“你这是干什么?快起来!”
汉子没起来,他跪的笔直,神色肃然道,“沈姑娘,先前不知道您对有琴的救命之恩,这一跪,是郑彤替未婚妻有琴跪的,感谢您救了有琴一命,我与她才能遇到,有琴命苦,若不是您,只怕这一辈子就这么苦着去了……”
沈令宜这才反应过来:先前好像是听景荣提过一嘴,好像有琴跟着景荣回去之后没多久,就跟他一个手下看对眼了。
原来这人叫郑彤,原来他就是有琴的情郎。
沈令宜放下碗筷,将郑彤扶起来,道,“有琴之前虽流落风尘,可是侠肝义胆,为了百姓,将自己置于险境,我敬佩她的勇气,也敬佩她的骄傲,她是个好姑娘。”
郑彤连连点头,“对,对,有琴是个好姑娘。”
谁都有不得已的时候,他从不在乎有琴的出身如何,那样善良的姑娘,过去肮脏又如何,她的心干净的从不蒙尘。
沈令宜见郑彤一脸的心疼,放下心来,她刚才故意提起有琴的往事,就是想看看这郑彤的心意,此刻瞧见了,她也放心了,这郑彤确实是个值得托付终身的男人。
送走郑彤之后,沈令宜才又端起饭碗,感慨道,“这缘分二字,当真奇妙。”
谁能想到,在春水镇,以身饲虎抱了必死之心的有琴,能够迎来自己的新生呢?
景荣神色一动,不由得朝她看去。
眸色深深。
是啊,缘分二字,当真奇妙。
沈令宜没留意到他的目光,她对赚钱一事精通至极,在别的方面却迟钝一些。
可是这一幕,却落在不远处,有心人的眼中。
佘娇娇攥紧了手中的帕子,嫉恨的瞪着沈令宜的方向。
凭什么,她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娃娃,十岁的女娃娃,怕是连葵水都没来呢,她凭什么就吸引了景荣哥哥全部的注意?
而自己呢?从小到大,跟在景荣哥哥身边,爹爹说做事要有恒心,所以即便被拒绝了,她也从不放弃,把女儿家的脸面和羞耻抛在脑后,一遍一遍上赶着去追随他的脚步……
现在,更是为了他,抛弃了一切……她活了十五年的家,成群的丫鬟小厮,疼爱她的娘亲和爹爹……她什么都没有了,带着贴身丫鬟青竹来投奔他,可她得到了什么?
她咬咬嘴唇,声音从牙缝里挤出来,“瞧他们二人,郎情妾意,你侬我侬,我算什么?”
若是没有今天这件事,她继续争下去也就争了,可偏偏沈令宜一己之力救了全军营的兵,解决了最近的大难题,现在全军上下都对她心服口服……
青竹小心的掰开佘娇娇掐紧的手指,心疼道,“小姐,指甲锋利,您别把自己划伤了。”
佘娇娇闭上眼,自嘲一笑,“又有谁会在乎?”
“在意您的人会在乎啊!”青竹哽咽道,“小姐为了景公子,走到如今这一步,可是他却不领情,既然如此,您又何必非要吊在他身上?天下之大,好男儿应有尽有,凭小姐姿容,想要什么样的得不到?”
佘娇娇轻声道,“可我只想要他……”
初见那年,她才九岁,彼时他一袭白衣,将她救于马下,于是,一见钟情。
到如今,已经六年了。
执念又岂是那么容易放下的?
青竹咬了咬牙,“小姐当真是非景公子不可?”
“青竹,你不懂。”佘娇娇苦涩道,“不是非他不可,而是……我没别的选择。”
第一眼见的人太优秀,往后遇见的人,谁也比不上他。
青竹道,“既然这样,奴婢有一办法。”
佘娇娇眼睛一亮,转头看着她,“什么办法?”
青竹凑到她耳边轻声说了几句。
佘娇娇脸上露出迟疑,片刻后,这迟疑消失,眼神变得坚定起来。
不管用什么办法,她一定要得到景荣哥哥!
沈令宜吃完这顿饭,便跟景荣一起离开了军营,往云城中走去。
因为离得不远,他们没有骑马,而是并肩步行。
晚风微凉,景荣把外袍脱下来递给她,“穿上吧,小心着凉。”
沈令宜摇摇头笑道,“不用,我觉得这样正好。”
景荣只得讪讪的将外袍穿回去,道,“今天的事,多亏了你,不然军中损失惨重。”
那些兵,都是他亲手带着的,感情如同兄弟,如果疟疾没有及时制止,只怕军中大部分兵马都保不住。
沈令宜看了他一眼,知道他可能还没想到这件事的疑点,因此道,“你有没有想过,这疟疾是怎么出现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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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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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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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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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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