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凤的表情顿时僵住,“啊?把大牛哥叫走?那我……”

  沈令宜不解的看着她,“怎么了?你不是最喜欢割胶的活了吗?难道你其实不是喜欢割胶的活,而是想跟我大哥在一起干活,好让我大哥帮你?春凤姑娘,你这想法可不地道啊,我这里不养闲人的,你要是抱着这个主意,那还是别在我这干活了。”

  春凤一听,连忙道,“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我能干割胶,能干的。”

  在自己割胶和被赶走之间,春凤只好选择前者,毕竟在这割胶,还有机会跟沈大牛说话,可要是被赶走了,她以后再想靠近沈大牛,可就难了。

  沈令宜听了她的话,也很高兴,道,“那好,咱俩一块上山,我正好把我大哥叫下来。”

  春凤咬了咬嘴唇,只能点了点头。

  她还打算趁着一会沈大牛没走,跟沈大牛诉诉苦呢,说不定沈大牛心一软,去跟沈令宜说说,自己就能跟着他干活了。

  没想到沈令宜竟然也要跟着上山。

  现在看来,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沈令宜今天特意穿了一件浅蓝色的纱裙,头发上插了个珍珠银步摇,别提多娇俏可人了。

  而春凤也用了心思,上身是一件碎花的上衣,下身是一件枣红色的裤子,就连鞋子也是新刷干净的,头发绑成了两个大辫子垂在胸前。

  只不过,她那衣裳再用心思,也是粗布做成的,比起美妇人斥巨资给沈令宜买的绸缎衣裳差的远了。而且那鞋子也是黑布鞋,在沈令宜那双白色精致绣花鞋面前根本不够看的。

  红头绳好看是好看,可也比不上珍珠银步摇啊。

  沈令宜今天也是下了血本,要不是故意存着心思要打击春凤,她才不穿着这么啰嗦的衣裳爬山呢!

  春凤到底出身穷苦人家,爬山并不拖沓,沈令宜虽然上辈子养尊处优的,可也参加过不少徒步活动,再加上这辈子没投个好胎,早就习惯了爬山这种事。

  因此也没被落下。

  甚至因为她细心,那一身好看的衣裳都没有弄脏多少。

  春凤在她身后,语气酸溜溜的道,“宜当家的,你家里人对你可真是宠爱,这么好的衣裳随便给你买,都舍得穿着往山上跑,也不怕划破了。”

  沈令宜笑了笑,不以为意道,“全家所有的钱都是我挣得,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谁也管不着我。别说我穿个绫罗绸缎上山了,就算我要把绫罗绸缎从山顶铺到山脚,也不是铺不起。”

  春凤紧紧咬住了下唇。

  她抬起头,嫉恨的看着沈令宜的背影,心里觉得不甘心,凭啥她这么好的条件,却只能穿粗布过苦日子,而沈令宜一个小丫头片子,要啥没啥,长的也没她丰润,却样样都用最好的!

  昨天她试探沈大牛,发现沈大牛对沈令宜也是百般维护。

  而她家里的兄弟,就只会逼她干活,逼她嫁人换钱。

  她自认为不比沈令宜差,可过的日子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凭啥?

  就凭沈令宜投胎投到了好家庭?就凭她运气好,做出了手套,挣到了钱?

  那她若是能进入沈家,是不是也可以过这样的日子?更甚者……若是她能够取代沈令宜……那岂不是沈家一切都是她说了算?

  到那时候,她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怎么打扮就怎么打扮,再也不用看谁的脸色!

  春凤眼中飞快的闪过一抹狠辣,前面,正好是一处陡坡!

  她们现在已经快要爬到半山腰了,要是从这里滚下去,掉下去的地方并不是她们爬上来的山脚,而是山的另一边。

  深山老林里有多少豺狼虎豹,沈令宜肯定活不成!

  而此刻,沈令宜毫不设防的将后背对着她,好像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

  春凤一咬牙,用力往前一推!

  然而她没想到,沈令宜后背竟然长了眼睛一样,迅速往旁边一侧身。

  与此同时,她的手背不知道被什么东西打了一下,疼得她猛地一哆嗦,感觉整条手臂都麻木了。

  可是她刚才用了巨大的力道,没有推到沈令宜,自己却控制不住的往前倾斜。

  沈令宜在旁边也不拉她,就面带微笑的看着她从那个陡坡滚了下去。

  春凤的惨叫声伴随着石块滚落的声音渐渐小了,沈令宜这才收回目光,朝着前方某一点看去,“不知刚才是哪位英雄出手相助?”

  刚才砸到春凤手上的那颗石子她看的清清楚楚,就算她没躲开,有那石子的帮忙,春凤也不能如愿以偿把她推下去。

  对方帮了她。

  不过这穷山僻壤的,怎会有如此高手前来?

  沈令宜心中闪过淡淡的疑惑。

  只见前方大树上,树枝轻轻动了一下,紧接着,一个削瘦的身影跳到她面前。

  竟是个穿着劲装,手拿一张弯弓的小姑娘!

  小姑娘看起来二十岁左右,头发利落的绑成了个长马尾,五官大气,英气逼人。

  她对沈令宜笑了笑,道,“你手段不错!身手嘛,也还行。”

  沈令宜摇摇头,苦笑道,“不过是之前练过一些强身健体的基础罢了,跟你们会武功的比起来,差的远了。”

  她真的很羡慕古代的轻功啊!虽然她在现代学过一些功夫,可是在轻功面前,好像都不够看的。

  轻功多飘逸多潇洒多好看呐!

  小姑娘闻言,赞同的点了点头,“确实,你比我还差的远。”

  丝毫没有要谦虚的意思。

  沈令宜脑子转的飞快,顿了顿问,“我叫沈令宜,不知道恩人尊姓大名?”

  小姑娘眼睛一亮,“呦,你也姓沈啊?咱俩本家,我叫沈千俞!”

  沈令宜心头微微一动。

  姓沈……还会武功……性子张扬……

  这小姑娘,怎么那么像周院长丢的那个嘉宝郡主啊?

  她心中有了猜测,但是面上却不动声色,只看着沈千俞道,“千俞姑娘是不是受伤了?我好像闻到了血腥味。”

  沈千俞闻言,顿了顿,摆摆手道,“没事,不是什么大伤,你赶紧走吧,别管我,回头再惹祸上身就麻烦了。”

  沈令宜想着这个嘉宝郡主身上可拴着周院长一家人的性命呢,她对周院长和美妇人印象不错,不想让他们不明不白的死了。

  这人她得替周院长留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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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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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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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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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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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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