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宁风>第40章 桂花镇宁氏
  宁风淡淡一笑。

  “我父亲让我回来,是希望我能认祖归宗,重回宁家生活。”

  说罢他也望向对方。

  这这件事,在宁风心里,基本就到此为止了。

  接替前身的身体,总有一些羁绊留下。

  因果不除。

  道心难稳。

  宁风看得出对方的冷漠。

  他甚至希望对方一言拒绝,从此一刀两断。

  果然,宁延恒没有让他失望:

  “你的爷爷和父亲,从一开始都没有录入族谱,谈何认祖归宗?”

  宁风闻言,心头微定,正准备起身告辞。

  “不过……”

  但对方又发话了,似乎还有下文。

  “不过你我始终有血脉之亲,既然你一场来到,我也不能叫你白跑。”

  宁延恒提高声调:“来人!”

  在那边的屋子前,本来就有两名下人在伺候着,此时听到家主发话,连忙小跑过来。

  “去账房取一百两黄金银票,交给这位小兄弟,然后送他出府吧。”

  凡俗中黄白之物颇重,所以也有银庄,可以置换成银票,方便携带。

  “是,老爷!”

  下人弯腰对着凌风一请:“小哥请这边随我我来。”

  宁风摆了摆手,笑道:

  “你带我出府便可,银票就不必了。”

  说罢起身。

  朝宁延恒道:“告辞。”

  然后也不管那个下人,直接自己就往府外走去,下人见状,回头看了一眼家主,见家主并没有反应,连忙跑到前方,给宁风引路。

  “有点意思。”

  等两人走远之后,宁延恒才回过神,喃喃自语道,方他没有反应,是因为吃惊。

  这个庶子之孙,竟然对一百两金子,没有表露出任何感兴趣的意思?

  要知道一百两金子,就是一万两银子,不仅够他来回的路费,如果省吃俭用的话,完全足够一家三口吃上十年了。

  他居然不要?

  当年宁风母子离开宁家的时候,宁延恒还未是家主,但他自幼就与那个庶子并无感情,甚至经常对这位同父异母的胞弟嗤之以鼻。

  凡俗的观念就是如此,不仅是宁延恒,宁家的其他族人,也没有一个人看得起庶子身份。

  至于庶子之子,那个宁鸣风,宁延恒更是从未放在心上过。他每次见到宁鸣风在庭院子里玩耍,都会大声训斥,将他赶回屋中去。

  此时对方的儿子,居然想认祖归宗?

  在宁家延恒眼中,自然是不可能的事。

  宁府如何丢得起这个人?

  若是对方早来三十年,宁延恒说不定会拿着扫帚把宁风赶出去。

  但如今,他逾已古稀之年,已经没有了年少时的那种盛气,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所以他才让下人取出一百两黄金打发对方。

  但,对方竟然好像看不上?

  宁延恒自嘲地笑了笑,然后摇着摇头,这件事,他再也没放在心上。

  在他看来,庶子一家与自己的因果,就比了结。

  自己的子孙,以后也不会知道这件事。

  他与宁风的对话,他也不打算告诉任何人。

  而宁风。

  在走出宁府大门时,也突然感觉到身上,似乎有某种东西悄然脱离,一份隐隐约约的羁绊,瞬间消失了。

  就如当年,前身的残魂在他体内离去一般。

  宁家凡俗之事,已了了。

  从此青山绿水,再无相逢。

  “走,此处风水不佳,不宜在此扎根。”

  宁风在茶馆找到了三人。

  然后便启程前往桂花镇。

  桂花镇距离桃花镇三百余里,常住人口六百多万,在这一界,只能算是一个小镇。

  人口不多,地势又偏远。

  所以算是一个宁静小镇,有山有水之余,又不失凡俗繁华,在此扎根,最好不过。

  桂花镇是关慧和宁风一起商量选出来的。

  “此镇环山绕水,浩气阳隆,乃兴家格局。”

  关慧如是说。

  凡马踏俗尘,一路朝南跑。

  来到桂花镇,已是近黄昏。

  四人又找了一间客栈,宁风原本想直接躺住下,但没想到这里虽是偏远小镇,但夜市却极其繁华。

  宁风便喊上其余三人,出去镇上街道逛了一圈。

  只见这桂花镇。

  四处灯红酒绿。

  处处商贾遍布。

  丝毫不比仙城的街道里冷寂,不过给宁风很快就想明白其中的道理。

  修仙者,志在大道,物欲极低,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修行修炼上。

  而凡人寿元短暂,匆匆转眼便是一生,青春不常有,场景更是不常在,所以在有限的时间里,尽情享受。

  这无可厚非。

  不过无论走在什么街道,都似乎闻到一阵阵淡淡的桂花香味,宁风还以为是错觉,但是问宁泽,宁泽点头说他也闻到了。

  于是让郑羽上前找人一问。

  原来是桂花镇内种植不少桂花树,所以桂树的奇特味道随风飘荡四处,根据郑羽打听的,上个月桂花刚刚开,如果找一个多月过来,味道会更加浓郁。

  此时已入冬,花瓣凋零,香气已淡了不少。

  而且这桂花镇内,还有一项特产,桂花酒。

  采十月之桂花,酿五年之陈酒。

  四人找了一家小酒馆。

  叫上两壶桂花酒,趁夜品尝。

  其味清香入沁,喝入口中有一股凉爽。

  “此酒尚可。”

  宁风决定等宁泽安顿好,回去时买几瓶带回去。

  第二日,天刚亮。

  宁风便让郑羽和王威二人出去,寻找合适的宅子,但没一会,两人就回来了。

  还带回来着一位少女。

  张威禀报道:

  “家主,这是隔壁牙家的伙计,她说可以先介绍一下镇上在售的宅子给我们,如果觉得合适了,再过去看,免得花费时间一家家找。”

  还有牙行?

  这倒是省事。

  宁风点头,向这位少女打听了一番,才知道在凡俗中买卖房屋,手续相当简单。

  银货两讫,交割房契便可。

  “你们牙行手头的宅子,都是什么价位?”

  宁风又问。

  少女大概十五六岁的样子,长相颇为盈利乖巧,闻言便笑道:“桂花镇虽然很大,但是人口并不多,房屋并不太值钱,像一般的二进院子,也就两三百两黄金,便可拿下。”

  百两黄金,就是万两白银。xǐυmь.℃òm

  “小一些的院子,七八千两白银足以买一套了。若是不在乎位置,四五千两白银价位的院子,也是有的。”

  接着她又问宁风:

  “这位公子,您家几口人?一般买院子都是看人口数目挑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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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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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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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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