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想不到的是,老奴想要联合蒙古喀尔喀,一起对付大楚,还好,阴差阳错的被自己给灭了。
对于前世明末辽东这边的历史,自己知道的并不多。
只知道闯王李自成杀进北京城,崇祯皇帝上吊自杀,大明灭亡。
随后,李自成抢了吴三桂的女人陈圆圆。
吴三桂知道以后,一怒之下引清兵入关,灭了李自成。
现在毕竟是大楚了,历史已经出现了拐角,至于以后向哪个方向发展,还真就很难说。
自己无意中截杀了老奴的使团,老奴知道后一定不会善罢甘休的。
现在的老奴统一了蛮族,有了自己的政权,正是满腔的雄心壮志,野心勃勃的时候,谁要是在这个时候打他的脸,他肯定不会罢休的。
自己的使团在蒙古境内被灭,这件事肯定算在蒙古头上,说不定会由此引起大战。
真要如此的话,不管是对大楚,还是对自己都是好事。
抬头看向李彪道:“吩咐下去,今天的事情不许对任何人提起,违令者军法从事,收拾战利品,我们马上离开。”
“是,三爷,我这就吩咐下去。”
李彪答应一声,转身下去执行命令去了。
晴雯道:“三爷,这件事不会有麻烦吧?”
贾琮笑道:“放心吧,不会有麻烦的,让他们保密是想把这件事推到蒙古人头上,让两伙人狗咬狗,最好能够大战一场,消耗彼此的实力。”
贾琮来到两名俘虏身边,又仔细询问了一番,将蛮人那边的情况了解了一下。
只是这一问却让贾琮大吃一惊,这一次带队的使者,竟然是老奴的第五個儿子莽古尔泰。
莽古尔泰被老奴封为和硕贝勒,和代善、阿敏、洪泰并称为四大贝勒,在四人中排行第三,所以被称为三贝勒。
老奴为了取信蒙古喀尔喀部,派出自己的儿子莽古尔泰做使者,可见是诚意满满。
经过询问才知道,使团的探哨发现贾琮的队伍,汇报给了莽古尔泰。
这莽古尔泰看上了自己的精钢盔甲,想要杀了自己等人,将盔甲占为己有,所以就追了上来,准备来个突袭。
只是没有想到的是,贾琮等人提前发现了他们,率先发起了冲锋,并将莽古尔泰一箭射死。
堂堂的四大贝勒之一,和硕贝勒就这样一命呜呼了。
也不怪莽古尔泰贪心,一百套精钢盔甲,在战场上的作用还是很大的。
给带头冲锋的将士穿上,不但可以减少伤亡,扩大战果,甚至可以影响战局。
就像贾琮的亲兵,身穿盔甲,经历三次小规模的战斗,竟然没死一人,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
可是你仔细琢磨琢磨,就发现了其中的道理。
如果没穿盔甲,那就绝对不是轻伤的问题,有可能是重伤,甚至死亡。
如果没有贾琮带着手下会功夫的高手,冲在最前面,挡下了那一波最强烈的冲击,肯定会死很多人。
这就是猛将在古代战争中的作用。
一是带头冲杀,提升手下士兵士气,壮大士兵的胆魄,起一个榜样的作用。
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将,乃兵之胆。
将领勇猛,身先士卒,手下士兵也会个个胆气过人,奋勇争先。
将领胆小怕死,每战必躲在后方,那手下的士兵,一个个肯定会偷奸耍滑,见事不好转头就跑,根本没有死战的觉悟。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莽古尔泰的死,还真不是一件小事,这件事大发了,老奴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看来蛮族和草原喀尔喀部落,必有一场大战。
老奴此时兵锋正盛,单凭喀尔喀部,估计不会是老奴的对手。
看着眼前的两个俘虏,为了保住秘密,不让人知道,贾琮直接出手送他们归西了。
此时众人已经收拾妥当,贾琮一声令下,带着战利品返回了部落。
又过了几天,博尔赤终于回来了,带回来一个好消息,也带回来了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博尔赤得到了台吉的认可,成了名副其实的头人。
坏消息是,作为代价,博尔赤的部落,每年进献给台吉的贡品要翻倍。
在贾琮看来,这并不是什么大事,只要部落头人的位置得到认可,一切的付出都值得。
些许物资算不得什么,有贾琮的商队支持,部落只会越来越强大。
“既然你们这边稳定了,那我也该回去了,未来草原上可能会有一场大战,你们要早做准备,真要上了战场,以保存实力为主。”
许华疑惑的问道:“三爷,你指的是和大楚,还是和蛮族?”
“自然是蛮族,老奴已经统一了蛮族,现在兵锋正盛,非常适合扩张,沈阳那边城高墙厚,想要攻破沈阳,那就得拿命填。
草原没有坚城,相比沈阳更好打一些,而且打下来就会有无数的战马,可以让蛮族人组成骑兵,实力会更加强大。
大楚比较保守,而且军中缺少战马,不会选择主动出击,只会采取被动防守。”
贾琮并没有把杀死莽古尔泰,和蛮族使团的事情告诉他们,这些人并不是都值得信任。
从侧面提醒一下也就是了,真要是不听的话,自己也没有办法。
博尔赤的部落只是自己下的一步闲棋,一个稳定的交易地点,至于以后能不能用得上,就连自己也不知道。
许华沉思了一会道:“三爷说的倒是有些道理,看来确实要提前准备一下了。”
博尔赤道:“三爷,真要是有大战,可不可以让王统领的骑兵,随我们部落一起出兵?”
贾琮直接摇头拒绝,“这不可能,你要看清楚你的位置,就算蒙古赢了,好处也是你们台吉的,跟你没多大关系,我花钱养的兵,不可能替你们台吉打仗。
相反,若是蒙古输了,对你才真的有利,你可以顺势收拢一些败兵,和一些残余的部落,让自己更加强大,这才是实实在在的好处。”
博尔赤点了点头,没再言语。
王顺道:“三爷,我们的队伍接下来要做什么?”
贾琮道:“这些人虽然不错,却做不到行令禁止,你带领队伍回营地,先训练三个月,张虎知道该怎么做。”
王顺拱手道:“是,三爷,属下回去后一定好好训练,争取早日让他们成为精兵。”
第二天,贾琮就带着自己的亲卫离开了,同行的还有王顺、张虎的骑兵战队。
在王顺的营地里休息了一天,次日就回到了黑山村。
这次去蒙古待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收获却是无比的巨大,成立两千人的骑兵队,得到了博尔赤的投效,有了一条固定的商路,还意外杀了莽古尔泰。
不过消耗也非常大,两千多骑兵,每人每月二两银子的军饷,一个月就是近五千两,再加上人吃马嚼,也得五千两,这一个月就得一万两,一年就得十二万两银子。
这还不算兵器盔甲,这些人有皮甲的都不多,大多数人都没有甲,兵器也是用以前缴获的。
这养兵真是个烧钱的勾当,不过有这条商道在,跑一趟就够养他们的了。
这些人贾琮也没有想好,把他们用在什么地方。
不能带入军中,更不能让人知道,只能临时当个后手用了。
到时可以做一些,自己不方便出面的事情。
等训练三个月后,给他们一百套铁甲,将带头冲锋的一百人武装起来,可以提高胜率,降低伤亡,其他人就穿皮甲就行了。xiumb.com
部落里不缺牛皮,这次也收购了一批,找人做成皮甲就行了。
张大奎训练的新兵,经过一个多月的训练,也多少有了些模样,等训练三个月后,就带他们出去见见血。
贾琮回到黑山村后,决定休整一段时间。
派铁柱带着二十名特战队员,前往了蛮族打探消息,派另一个小队去了广宁,一是了解那边的情况,二是将那边的宅子清理打扫一下。
马上夏收了,等粮食入库,自己就准备去广宁一趟。
先跟贺世元见个面,了解一下军中的情况。
······
赫图阿拉,老奴愤怒的将手里的杯子摔在了地上。
自己的儿子莽古尔泰,和自己的使团,被人伏杀的消息,终于传了回来。
“是谁?到底是谁杀了莽古尔泰,灭了我们的使团,去给我查,一定要查清楚,我要让他付出血的代价。”
老奴愤怒的嘶吼声,在大殿上回荡,一众文武官员全都低着头,战战兢兢。
老奴已经很久没有发过火了,这次的丧子之痛,让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自从起事以来,老奴一直顺风顺水,先后灭掉了蛮族的各大势力,将他们彻底吞并,统一了蛮族,建立了后金政权。
更是和科尔沁部关系密切,互为盟友,正要大展身手之际,自己的儿子却被人杀了,如何能不让他恼怒?
真是白发人送黑发人。
代善拱手道:“父汗,莽古尔泰和使团是在蒙古境内遇害的,肯定和喀尔喀部的人脱不了干系,这些年他们经常来我们这边打草谷,是该给他们个教训了。
我觉得可以趁着这个机会,发兵喀尔喀,将他们一举打败,吞并了他们,从此以后我们就再也不缺战马了,可以组建大量的骑兵,一举攻入中原。”
代善是老奴的二儿子,身为四大贝勒之大贝勒,执掌两红旗,是老奴的左膀右臂。
老奴慢慢的平息了心头的怒火,仔细的思量了起来。
这次派出使团去喀尔喀,并不是真的要和他们结盟,而是为了麻痹他们。
为此还派出了自己的儿子莽古尔泰,用来取信他们,以期得到他们的信任,让自己的计划成功。
自己的真正意图,并不是联合喀尔喀对付大楚。
而是,想趁着喀尔喀毫无防备的时候,突袭喀尔喀,将他们一举击溃,吞并了他们。
毕竟在草原上打仗,骑兵的威力是非常大的,蒙古人几乎是全民骑兵,想要减少伤亡,取得胜利,只能使用计谋,不择手段。
只是这件事并没有和其他人讲,免得泻露了消息,就连自己的儿子们都不知道。
只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自己派出的使团竟然被人给灭了,连儿子莽古尔泰也没有幸免,这让老奴的计划彻底泡汤。
哎!真是人算不如天算啊。
这件事如果就这么算了的话,自己的手下肯定会不满,自己的威信就会受到打击,看来和喀尔喀这场仗不打不行了。
这时阿敏也上前道:“大汗,喀尔喀部擅杀我方使团,连莽古尔泰也不放过,根本就没有把我们放在眼里,更没有把大汉放在眼里。
若不严惩,世人会如何看我们?大汗的威严何在?末将愿领兵征讨喀尔喀,为大汗出了这口恶气。”
阿敏乃是老奴的亲侄子,身居四大贝勒之二贝勒,为镶蓝旗旗主。
洪泰也开口道:“父汗,儿臣也愿为父汗征讨喀尔喀,将他们的草原,纳入父汗的手中,助父汗成就霸业。”
洪泰是老奴的第八子,就是皇太极,也叫黄台吉,是四大贝勒之四贝勒,执掌正白旗旗主。
老奴看到自己的儿子,侄子,都纷纷请战,心情顿时好了不少。
看了眼账下的文武官员,开口道:“自古两国交兵不斩来使,我们的使团前往喀尔喀,是抱着和平的目的,是去联盟的,结果却在他们的地盘上被伏杀了。
杀我们的使团,那就是对我们的挑衅,此事喀尔喀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需严惩,我决定亲征喀尔喀,让喀尔喀大草原成为我们的牧场。
代善,阿敏听令,命你们二人率领正红旗,镶红旗,镶蓝旗,作为先锋出征喀尔喀。其他各部随我为中军,这次我要彻底征服喀尔喀大草原。”
随着老奴一声令下,整个赫图阿拉城都动了起来,为大军出征做准备。
大军出征远程作战,可不是小股部队突袭那么简单,要从各处调集兵马,还要有充足的粮草后勤供应,以保证大军所需。
半个月后,老奴亲率蛮族八旗兵马,蛮族各部,一共五万大军,出征喀尔喀。
一声令下,大军浩浩荡荡杀向了喀尔喀草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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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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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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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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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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