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尽快的帮助他稳定部落,让徐华做了他的军师,也算是在部落里安了一颗钉子。
以后商队过来,就不用停留太长时间了。
直接放下货物,拉走部落里的物资就行了,剩下的由许华组织人,将货物交易出去。
马匪营地那边,同样也让许华监管着。
这次骑兵招收工作也进行的非常顺利,光报名者就有三千多人。
贾琮又让人告诉那一千二百多俘虏,只要加入自己的骑兵队,杀够三人,就可以享受正常的奇兵待遇,每月二两银子的军饷。
在草原上,战俘就是获胜一方的奴隶,一般都是分给有功的勇士。
掠夺来的人口,同样也是奴隶,除了头人占有大部分,剩余的一部分也要分给有功之士。
这些俘虏听说有这么好的事情,哪里还需要犹豫,全都报名参加考核。
上午比赛马术,差别都不是很大,都是在马背上长大的汉子,骑术都非常的精通。
到了下午,进行体力的测试,差距就显露出来了,四千多人里只选出了两千一百多人。
随后又进行了一场比试,这次比试的是勇武。
根据比试情况,选出了十夫长,百夫长,王顺和张虎分别担任千夫长,每人带领一千人。
这两千一百人,再加上王顺原来的部下,总共两千三百多人,组成了骑兵战队,王顺担任统领,张虎担任副统领,许华担任军师。
这一下子多了两千骑兵,也不知道王顺和张虎,能不能统领的了。
王顺以前最多统领过三百多人,张虎虽然跟着学过兵法,却没有实际操作过,看来只能慢慢的磨合了。
先让他们训练一段时间再说吧,先和自己的部下混熟悉了,慢慢的就会有默契了。
部落新头人博尔赤,也将剩下的青壮,组建成一支两千多人的部落卫队。
由许华帮着出谋划策,协助管理,整个部落也慢慢的进入了正轨。
只是,这博尔赤想要名正言顺的拥有这个部落,还需要过他们蒙古台吉这一关。
需要蒙古台吉的认可,和册封,才算是真正的部落头人。
对于这一关,贾琮就无能为力了,只能看博尔赤自己的本事,和运气了。
经过一番商议,博尔赤拉着几车礼物,带着自己的卫队,前去觐见他们的台吉,期望得到认可。
徐华留下照看着部落,毕竟博尔赤没什么根基,很容易就会被人推翻了。
这也是他认贾琮为主的主要原因,寻找一個有力的后台和盟友,帮忙巩固自己的地位。
商队这次收获很大,除了交易的物资,还有老巴赖的家产,和扎里木的大半家产。
博尔赤接手部落以后,名正言顺的接管了扎里木的财产,为了拉拢贾琮,把扎里木一大半的收藏都献给了他。
贾琮自然也不会客气,照单全收。
挑选了一些精品留着自用外,其他的都交给了商队,让他们拉回内地处理了。
博尔赤离开以后,商队也已经打点行囊开始返程。
为了等待博尔赤的消息,贾琮选择留了下来,一同留下的还有王顺他们的骑兵战队。
不得到确切的结果,贾琮还是有些不放心。
毕竟有博尔赤在,对自己非常的有利,真要说起来,这个部落和自己的也没什么分别。
韩念慈也带着她的手下,还有贾琮留下的一些奢侈品,随商队返回了黑山村。
旺财将带回来的三百匹战马,交给了张大奎,随后带着商队返回了神京的临河山庄。
张大奎得到战马很是高兴,训练之余,也抽时间让新兵练习骑术,以期早日成为合格的骑兵。
贾琮在部落里等了几日,闲着无事,就打算出去转转。
找来了扎尔丹,了解了一下周边的地形。
这个扎尔丹就是扎里木的那四个护卫之一,四个人能做扎里木的亲卫,又在战场上存活了下来,也是部落里的勇士,贾琮直接把他们编入了亲卫队。
在这边境上行走,有几个蒙古人在身边,还是非常方便的。
贾琮带上晴雯,李彪和春夏秋冬四大护卫,和一百亲卫队,跟着扎尔丹在草原上游玩了三天。
见到了,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草原美景。
无边无际的大草原上,在草地上吃着青草的牛羊,骑马放牧的牧民,一顶顶圆圆的帐篷,徐徐升起的炊烟,再加上蓝蓝的天空,和那一朵朵白云,形成了一幅完美的画卷。
也领略到了,在大草原上纵马疾驰的快感,真的很爽。
最远跑到了三百里外,靠近土蛮人的地方,再往东就进入土蛮人的地界了。
扎尔丹道:“三爷,我们只能到这里了,再往前就不安全了,有可能会碰到土蛮人的巡哨。”
贾琮点了点头道:“那就回吧,下次我们带着商队过去那边看看。”
众人拨转马头,不紧不慢的往来路走去。
贾琮看到在前方天空上盘旋的老鹰,心中不由的一动。
要是自己能够驯养一头的话,在野外战斗的时候,用处太大了,可以侦察敌情,免得被人埋伏了还不知道。
要是有了自己的鹰,就可以对周围的敌情了如指掌,驯养好了还可以传递情报。
转头问道:“扎尔丹,你们部落或者附近部落,有没有训鹰的?”
扎尔丹摇了摇头道:“回禀三爷,我们部落没有,附近的部落也没有,三爷要是想养的话,蛮族那边的海东青,是个不错的选择。
不过要是想得到的话也不容易,海东青一般都住在悬崖上,得雇佣大批的猎人去寻找。”xǐυmь.℃òm
这话倒是真的,海东青都是在高空中飞行,想要捉住还真不容易。
除非找到它的巢穴,等它孵出小海东青的时候,攀上悬崖获得幼鸟,然后再慢慢养大。
等有时间了,自己带特战队去海边看看,顺便去长白山见识见识。
“报告三爷,身后来了人一群土蛮人,大约有百人左右,正向我们的方向赶来,距此还有五里路程,意图不明,请三爷示下。”
贾琮闻言心中有些疑惑,难道是冲自己这些人来的?
随后摇了摇头,自己只是随意出来走走,不可能有人知道行踪的。
不管对方的意图如何,还是早作准备才行,免得被人一个冲锋给冲垮了。
在野外敌对双方遇上,一向是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所有人准备战斗,目标后方敌人,准备冲锋。”
众人快速调整成冲锋队形,控制战马,缓缓小跑了起来。
这时已经看到了对面的队伍,贾琮大喝一声:“杀!”
催动胯下战马,带头冲了上去,急促的马蹄声轰隆隆的响起,整个马队就像一只离弦的箭,向前面的队伍冲了过去。
对面的马队也开始加速,快速迎了上来,双方迅速的拉近了距离。
当双方接近一百米的时候,已经感受到了迎面而来的压迫感,要不是艺高人胆大,很可能就会拨马而逃。
贾琮迅速的弯弓搭箭,瞄准最前方一人,一箭射了过去。
“嗖”的一声,对方应声落马。
双方冲锋的速度太快了,再加上弓箭的射速,这么快的速度真的很难躲开。
一箭射出,贾琮迅速拔出了黑刀,双方已经到了五十米以内了。
几个呼吸过后,双方就撞在了一起。
贾琮一马当先杀入敌阵,只见一道黑芒闪过,一颗人头飞上了半空。
战马继续前冲,一把长刀迎面砍来,贾琮侧身让过,黑刀顺手挥出,“噗”的一声,握着长刀的手臂被一刀砍掉。
对方刚发出一声惨叫,就被随后而来的李彪一刀砍断了脖子。
贾琮挥手格开左边刺来的一支长枪,晴雯冲上来一刀将对方砍到马下,两人一左一右,护卫在贾琮身边。
稍后边是春兰,夏竹,秋菊,冬梅四人,紧随在三人身后。
七人形成了一个锥形箭头,狠狠的插进了敌人的队伍里,后面的亲卫紧随其后的杀了进来。
一连斩杀了七八个人后,从对方的阵型中杀穿了出来。
一口气跑出五十米,调转马头从另一个地方,再次杀进了敌人的阵营。
对方的阵营被杀了个对穿,已经损失了三四十人,看到贾琮再次带人杀来,胆气顿失,立时混乱了起来,有的人甚至拨转马头就跑。
被贾琮轻松的再次杀了个对穿,斩杀了十几个人,剩下的人马直接一哄而散。
贾琮大吼道:“以小队为单位,分头追杀,一个也别让他们逃了。”
众人闻言,瞬间分成十个小队,跟随在队长身后,向那些逃跑的土蛮人追了上去。
贾琮也没闲着,选了个人多的方向追了下去,晴雯等人也跟着追了下去。
几个人骑得都是部落里最好的战马,追了不到十里路,就将人追上斩杀了。
看着跑的最远的一个人,贾琮摘下了长弓,弯弓搭箭瞄准了对方,就在射出之时,略微偏了偏位置,将人射落马下。
转头对李彪道:“李彪,那家伙我留了他一命,你去把他带回来,等会问问是些什么人。”
“是,三爷,属下遵命。”
李彪答应一声,纵马上前,一探身将那人提上了马背,又往前跑了几步,将那匹战马也带了回来。
众人陆续的反回了战场,所有逃跑者全都被斩杀,居然没留一个活口。
幸亏自己最后时刻收了手,不然一个活口都没有了。
“李彪,刘二,你们负责带人打扫战场,统计伤亡,把每个人的杀敌数量也统计出来,等回去后论功行赏。”
“是,三爷,属下尊令。”
贾琮看着身边的晴雯,和春夏秋冬四人问道:“怎么样,第一次面对骑兵的冲锋,有什么感觉没有?”
晴雯不好意思的道:“三爷,面对急速冲杀过来的骑兵,当时的心里压力真的很大,要不是三爷在前面冲杀,我估计就会转身跑了,我是不是很没用啊?”
贾琮笑道:“第一次有这种想法很正常,在某一瞬间,我也有这种想法,你们记住,将乃兵之胆,为将者要勇往直前,手下士卒才会不畏生死。”
晴雯笑嘻嘻的道:“这些我才不管呢,反正我就跟在三爷身边,三爷冲我就跟着冲,三爷不冲我也不冲。”
春夏秋冬也说道:“我们也和晴雯一样,只负责保护三爷的安全,守护在三爷身边,不让三爷出现任何差池。”
贾琮闻言,心里还是挺受用的,没有白培养她们一场。
对着几人笑了笑道:“你们几个没有受伤吧?”
几人都摇了摇头,春兰道:“以我们几人的身手,一起联手冲锋,很难有人能伤到我们。”
这才打了几次仗,这些人就开始膨胀了,这可不是好现象,不然以后会吃大亏的。
贾琮一脸严肃的道:“你们可不要太自信了,这几次战斗人数太少了,真要是上万人的大战,一旦杀进去就会陷入重围之中。
四面八方全是敌人,战马根本就跑不起来,也起不了作用了,只能硬生生的往前杀,一步一步的杀出去,这个时候,一旦疏忽或者体力不济,就会被乱刃分身。
所以我选兵的时候,首先就是要过体力这一关,你们的体力虽然比别人强一些,但是又能强多少呢?又能多坚持多少时间呢?不论什时候都不能太大意了。”
春兰道:“三爷,我们记住了,以后无论遇到什么事,我们都会小心谨慎的。”
贾琮点点头,略微提醒一下也就是了,也不能太打击她们的信心。
很快众人打扫完战场,李彪一脸喜气地跑过来汇报。
“三爷,这次一共杀敌一百零五人,还有两个受伤的俘虏,一共收获战马一百来匹,人参二百多斤,东珠三百多颗,我们的人有四十多个受伤的,都是轻伤。”
要不是自己带着手下的高手,顶在前面冲锋,就不是轻伤那么简单了,估计就会出现伤亡了。
只是,这些人带那么多人参,和东珠干嘛呢?
“那两个俘虏审问过了没有?这些人是干什么的?”
李彪道:“三爷,那两个俘虏我也审问过了,他们是蛮族老奴派出来的使者,这次是去蒙古喀尔喀部,想要和蒙古联手对付大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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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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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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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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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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