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充裕在砂锅中炖了足足一个时辰,此时肉汁醇厚浓香,柯氏正好留出来一点炒白菜用。
还没等云慧拿筷子,柯氏就夹着一块红烧肉递到了自己嘴边。
肉刚出锅还烫着,云慧先吹两口,便迫不及待的把红烧肉吃进去。
一入口软糯咸香,肥肉部分已经炖的酥烂,吃起来好像布丁一般滑软。
瘦肉则是在嘴里轻轻一抿就能和肥肉分开,有着截然不同的两种口感。
这时候的猪肉还都是天然无饲料的版本,所以吃起来格外浓香肥润。
柯氏口味也掌握的极好,红烧肉的口味不过甜,反增鲜,看着色泽红润油亮的汤汁,光用想的就知道用来拌饭有多美味。
要是再放几个虎皮的鹌鹑蛋,吸溜吸溜(*´﹃`)
可惜,现在鹌鹑蛋连老夫人都不经常能吃到,云慧只能想想罢了。
趁着云慧收拾桌子的功夫,柯氏已经把白菜炒好了,秋日蟹肥,中秋前后正是吃河蟹的好时候。
蒸米饭的大锅上有两层笼屉,一层是荷叶蒸鸡,旁边的小碗中是三鲜蛋羹,最上面一层则是林父带回来的一娄小螃蟹。
大个儿的不好买,掌心大的小螃蟹尽是管够。
因为秋天的原因,螃蟹不论大小,各个肉肥籽满,饱满的肉把蟹壳都撑的鼓鼓的,红艳艳的看着就让人心生欢喜。
荷叶蒸出来的鸡肉满骨透香,选用的小嫩鸡既好入味,骨头也能蒸的半酥,皮肉一撕开,鲜嫩的汁水瞬间流下来,鲜美软烂。
红烧肉一直拿小火煨的足够透,夹起一筷子就能看到肉随着动作微微晃动,唇齿留香。
香葱鲫鱼脯冷热都好吃,上面撒好了调料,小刺也已经被煎煮的酥脆,吃下去嘎吱嘎吱的别提多香了。
当然这道菜云奕小同学都无福消受了,蛋羹滑嫩最适合小朋友吃。
酸辣土豆丝收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春生大哥貌似没吃过这个口味的菜,不小心嚼了一口辣椒,被辣的斯哈斯哈也不放下筷子。
云慧只请了一天假,侯府的下人房不便让外人常住,所以林父下午就准备带着大伯和春生堂哥去谋差事。
看大伯父和自家老爹喝酒的模样,云慧觉得这其中肯定有她不知道事情,不然为什么好好的县城不待,要来京城讨生活?
要知道自家虽然在侯府混的还不错,但也没必要良民卖身为奴吧。
但凡日子过得去,谁愿意卖身呢。
可看刚才在饭桌上大伯和春生堂哥的模样,也不像是生活条件不好的样子。
本来云慧已经做好了吃不饱的准备,没想到春生堂哥虽然吃的多,吃相上却没有风卷残云。
要知道若是普通农家是不能经常吃到肉的。
也不怪云慧腹黑,这是人之常情,更何况柯氏在做饭时就考虑到了这些,结果却出乎云慧的意料。
这更让云慧摸不着头脑了,既然生活条件好,还往这边跑什么?
云慧的想法很简单,在农村虽然不如在侯府生活富裕,但是胜在自由,却忽略了这时候的人和她的想法是不一样的。
林父在老侯爷面前排得上号,手中的差事不少,每年分到的东西和赏赐都不少,即使卖身契在侯爷手里,落在手里好处是实打实的。
如今春华堂姐已经开始说人家,春生堂哥年龄一年年大起来,大伯父自然要为亲儿子考虑,哪怕不签死契,给侯府做几年活手里的钱也尽够在老家置办婚房了。
抛开这些不想,反正在这还得住几天,总会知道其中缘由。
最让云慧开心的是下午可以和云裳作伴一起去街上玩,这是之前一直没机会却一直想做的事情。
据说元香斋的菊花酥特别好吃,还有东门铺子的卤煮,旁边赵家大姐的糖水铺子......
云慧明明是现代人,却也对古时候的逛街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人果然不能在一个地方闷太久。
中午吃过午饭,林父便带着大伯父和堂哥去找临时的屋子好住下,毕竟这里还属于侯府的地界,到时候若被有心之人打了小报告,反倒不美。
本来自家亲戚借住几日不算什么,可林父是个谨慎的性子,宁愿多花一份房钱,也不愿在自己身边留下把柄。
再加上房子不大,也就三件屋子,确实住不开。
不一会云慧就听见小门被轻轻敲响,小心的挪过去打开门缝看一眼,果然是约好的云裳来了。Χiυmъ.cοΜ
小院位置离后门处不远,云裳的祖父一家在前院处居住,路途不算近,小姑娘显然是快步走来,气息还略有不稳。
云慧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悄么声的把门关好,云奕早上起得早,又晚了一大会,此时已经累的睡着了。
正好趁这个机会,可以和云裳一起逛逛。
云裳挽住云慧的手一边走一边聊天,“爹爹说不放心咱们两个单独出去,派我二哥在后门等咱们呢,你放心我让他远远的跟着,不打扰咱们”。
云慧倒是不在意,听云裳这么说反倒更放心,“还是伯父思虑周全”,云裳看云慧不在意更开心了,两个小姑娘在一起叽叽喳喳的越说越高兴。
才走到后门处,就见门外的胡同里站着一位约十五六岁的少年,长相和云裳的可爱截然不容,一身簇新的青灰色的薄段袍子,看起来十分端正俊秀。
身姿挺拔,丝毫不像有些做活的人那般斜腰拉胯的,目光清正,看起来就透着两个字,靠谱。
“姐姐,这就是我的二哥,王苏木”,云裳拉着自家二哥的袖子介绍,云慧跟着福了福身子。
“云慧妹妹不必多礼,平日还多亏你照顾我家这个不省心的云裳”,王安平长相斯文,一路听云裳介绍是跟在徐家大哥儿身边,平日里没少被拉着一起陪读,所以和一般小厮略有不同。
走过一段后巷,便到了长街上,这边还算清净,勋爵世家周围不允许有小摊贩,还得往前再走一段才见繁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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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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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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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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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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