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你这是怎么了?”
“后面……后面有人追我……救救我……求求你了……”
“姑娘,俺们刚到这儿,也不知道你遇见了啥事,不瞒你说,俺们不是本地人,你看看能不能找找别人帮你的忙。”老马一向不愿意多惹麻烦,又害怕被坑,所以婉拒了对方。
“马……马叔?”那姑娘听着老马的声音,再抬头看看老马,眼泪一下子就淌落了下来:“是马叔吗!”
“嗯?”老马一听对方喊自己,又仔细的端详了一下姑娘,小眼睛猛然一睁:“金凤!?”
“是我!马叔!我是金凤!”
“金凤啊,你咋跑到这里来了?这镇子离你家还有差不多二百里呢!你娘和你/妹妹呢?”
“马叔,后面有人追我,要把我和妹妹给卖到南洋去……”
“谁敢追你,还要把你卖了!”老马吹胡子瞪眼,直接把这个叫金凤的姑娘给拉到了身后。
这时候,小巷那边有两个汉子跑了过来,巷子偏僻又狭窄,两个汉子一眼就看见了我们。
“在那边!还能跑得了你!?”
两个汉子快步赶来,看着他们举手投足的动作,不是什么厉害角色,只不过有把子蛮力而已。
“你们两个,闪开!”
“你说闪开就闪开?”老马这时候变的很有骨气,迎着对方走过去,一见面,二话不说,兜头就打。
我一看老马动了手,也跟着上去,三拳两脚把另一个汉子给打翻。老马怕对方招呼同伙,直接捡起旁边的一块砖头,一人给了一砖,把俩汉子砸昏过去。
我们也不敢继续在镇子里停留了,直接带着金凤,就近跑出镇子,又走了好几里,在一片荒地隐伏藏身。
“老马。”我悄悄的拍拍老马的肩膀,说道:“你认识这姑娘?”
“这个……唉……肯定是认识啊……”
一提起这个,老马的脸上,就颇显尴尬。不过,我们是生死交情,他也没什么隐瞒,跟我说了说。
老马是河南人,以前住在黄河滩,小小年纪就四处闯荡。离这个镇子大约有二百里左右的地方,有个叫做红杨沟的村落。红杨沟是个大村子,人口不少,老马只是偶尔路过红杨沟,却不肯再走了。
原因无他,只是因为老马遇见了一个姑娘。
那姑娘比老马小几岁,就住在红杨沟,人很质朴温顺,跟生人一说话脸就红。老马看上了这个姑娘,心里喜欢的不得了,就在红杨沟住了下来,为的只是有机会多接触那姑娘。
那姑娘叫青霜,母亲早逝,是父亲把她拉扯大的。老马当时也没什么本事,就做个走街串巷的杂货郎,一个月下来能混个饱饭,却攒不下一点钱。
老马对青霜是真的好,帮青霜干活,自己有一点小钱,就给青霜买些东西,讨她欢心。
青霜从小没有得到过这样的关爱,渐渐的,对老马也心生好感,老马觉得,俩人的事儿能成了。
结果,当老马满怀信心的去青霜家提亲的时候,却遭了冷眼。青霜家本来就穷,青霜的父亲就指望女儿嫁个好人家,日子能过的好一些。老马是个外地人,没钱没本事,青霜的父亲看不上他。
老马没死心,还是坚持着,最开始,青霜还想抗争一下,可是她的性子温顺惯了,她爹要死要活的一折腾,青霜就不敢出来见老马。
恰好在那个时候,邻村有人也到青霜家里提亲,对方的家境还算殷实,青霜的父亲想都没想,直接应下了这门亲事。
老马知道这个消息,心急火燎的偷偷找了青霜一次,但青霜不敢违背父亲的话,含/着眼泪,让老马走了。
那一次,可能是老马这辈子所受到过的最大的挫折,他心灰意冷的离开了红杨沟。他知道,青霜不舍得自己,却又架不住父命难违。
老马发誓一辈子都不会再去红杨沟,可过了一个月左右,到了青霜出嫁的日子,老马还是没能忍住,悄悄的回到村子看了看。
他亲眼看见青霜坐着花轿,离开了红杨沟。那种滋味,就如同一把刀子狠狠剜着他的心,老马流着眼泪,看着那顶花轿慢慢的走远,直至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中。
就是从那时候,老马的性格发生了一些变化,就因为他穷,没钱,青霜的父亲才硬拆散了他们。所以,老马开始一门心思的弄钱,他认为,只要有钱了,这世上就没有买不到的东西。
后来,老马去了别的地方,一晃十几年过去,他心里时常会想起青霜,那是他这辈子第一个真心实意喜欢的女人,而且是以这种结局收场,老马无法忘怀,他去了青霜出嫁的那个村子,悄悄的一打听,才知道青霜的日子过的很不好。xǐυmь.℃òm
青霜的丈夫前些年就染上了烟瘾,家底全被抽空了,后来又得了病,东拼西凑的借钱去看病,钱花光了,人却没了,只留下青霜还有两个女儿。
两人再见,已经恍如隔世,看到青霜过的不好,老马心里很难受,他在村子里呆了几天,帮着青霜家里干了点活,临走的时候,给青霜留了笔钱。青霜死活不收,老马没办法,把钱悄悄放在窗台上,默默的走了。
结果,他走出去二里地,青霜的两个女儿就追了上来,又把钱袋还了回来。青霜让女儿给老马带话:这辈子已经欠了他一次,不能再欠他的了。
说到这里的时候,老马的眼圈就红了,金凤也在旁边抹眼泪。
“好了,说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干什么?”老马擦了擦眼,转头对金凤说道:“金凤,你刚才说,你/妹妹还在别人手里,在哪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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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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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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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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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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