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言商,对商人而言,自然不会愿意彻底的和某个大集团去翻脸。
“若是对沈家将来生意有什么损失的话,那么易家应该可以来填补这个空缺,毕竟我们两家,也可以有一些生意往来,易家最近有个房地产项目,若是沈家感兴趣的话,也可以一起参与。”易瑾离道。
沈唯放若有所思地盯着易瑾离,片刻之后,笑了笑道,“那好,医院这件事,我会去着手办,过些日子,应该就可以给你们想要的答案了。”
凌依然听到了这话,不觉松了一口气,等想招呼女儿准备回去的时候,却发现女儿已经歪倒地靠在沈寂非身上,睡着了。
小孩子还真是说睡就睡!
凌依然于是走上前,弯腰想要抱起女儿。
可是易谦锦的两只小爪子却是扒拉着沈寂非的小胳膊,还抱得死紧,一时之间,根本让人扯不开。
凌依然正打算要叫醒女儿,沈寂非却道,“凌姨,不要叫醒小锦好不好?”小家伙的那恳求的眼神,让凌依然一时之间倒有些不忍。
只觉得好似自己要叫醒女儿,是一件多让孩子难受的事儿。
“不如让小锦今晚在这里睡一晚吧,两个孩子很久没见了,听说以前,他们两个也经常睡在一起,应该没关系吧。”沈唯放道。
易瑾离微挑了一下眉,蓦地有种自家的好白菜要被别家的傻猪给拱了的感觉。
“两个孩子已经不小了,不适合一起睡吧。”
“6岁而已,也不大。”沈唯放道。
两个当父亲的,彼此对视着。
就在这时,睡着的易谦锦似有感应一般的,突然咕哝了一声,“我要和小非在一起……一起……”
凌依然心中蓦地扬起了一份触动,抬头看着沈唯放道,“那……今天晚上,小锦就麻烦你们了。”
沈唯放微微一笑,“不麻烦,我想小非应该是求之不得可以和小锦多相处些时间。”
易瑾离则并没有出声反驳,而是依着凌依然的决定,牵着儿子的手道,“好了,先回酒店了,明天来接你妹妹。”
“哦。”易谦墨应了一声,只不过在临走之前,还看了看抱着沈寂非的小胳膊,睡梦中还咧着嘴巴好似在笑的妹妹。
在回酒店的路上,易谦墨问道,“喜欢一个人,会一直喜欢吗?”
凌依然有些奇怪地道,“为什么你会这么问?”
“我在想,小锦什么时候才会不喜欢小非呢?这样她就不会总嚷嚷着要来鹿城了。”易谦墨道。
凌依然摸了摸儿子的小脑袋道,“如果真心喜欢一个人的话,就不会不喜欢,会一直一直喜欢下去的。”
“就像小辞和他的姐姐那样吗?”易谦墨还记得自己的这个弟弟,不止一次地说过,会永远喜欢他的那个姐姐!
凌依然笑了笑,“也许。”
“也许?”易谦墨的眼中有着疑惑。
凌依然娓娓地道,“你们现在还太小,有些喜欢,其实你们自己也不知道到底能维持多久,不过妈咪希望不管怎么样,你们都要学会好好珍惜‘喜欢’的这份心情。因为能够喜欢一个人,其实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而如果要一直一直都喜欢那个人,就是一件更不容易的事情了。”
易谦墨似懂非懂地听着,“那么妈咪喜欢爹地,是什么样的喜欢呢?”
凌依然的目光看向了身旁的易瑾离,红唇轻启,“是一直一直的喜欢,很喜欢的那种。”
那双盈盈杏眸,让易瑾离的心头一动,如果不是儿子也在身边的话,他恐怕会忍不住的去抱住眼前的女人,用力的吻着她来告诉她自己的欣喜。
看了看还在发愣的电灯泡,易瑾离道,“好了,以后你也会遇到一个你会一直一直喜欢的人的。”
“可是我觉得我现在已经遇到了啊,我可以一直一直喜欢妈咪。”易谦墨表示道。
易瑾离顿时满头黑线。
凌依然赶紧道,“这个喜欢啊,和你喜欢妈咪的那种喜欢是不同的。”
易谦墨顿时露出了一副“好麻烦”的神情,喜欢还分那么多不同吗?那他还是以后再说好了。
回到了酒店,在儿子洗漱好后,凌依然先哄着儿子睡觉。
其实严格说来,根本不用她哄,儿子已经乖乖地钻进了被窝,然后以着非常完美的睡姿躺好——睡着!简直可以说是省心极了。
相比较女儿,就不怎么省心了,睡觉前总要和人唠嗑,以前小非在的时候,女儿会找小非唠嗑,小非不在易家了,女儿的唠嗑对象自然也随之改变了。
“我不在家这几天,是你哄着小锦睡的?”凌依然问着一旁的易瑾离。
“不然呢,总不能让小墨去哄小锦睡吧。”易瑾离道。
“她让你给她讲故事?”她猜测着。
“没,让我给她唱童谣。”一想到这个,易瑾离只觉得阵阵头痛。m.xiumb.com
童谣……他都八百年没唱了,结果为了女儿,还得重新去唱那些在他看来幼稚可笑的童谣。
偏偏,他会的童谣还挺少的,于是还得让高秘书去收集童谣,他再学着唱。
凌依然闻言,倒是一愣,敢情女儿晚上的哄睡还升级了!
“你唱了?”她好奇地问道。
“唱了。”他无可奈何的道,谁让女儿长得那么像她呢,只要扬着那张小脸蛋对着他,甜甜的喊他一声爹地,他就恨不得满足她的一切。
“说起来,我还没听你唱过童谣呢,要不你也唱一首给我听听。”凌依然来了兴致地道。
易瑾离满头黑线,俊美的脸庞上带着一抹尴尬,“这有什么好听的。”
“唱嘛,我想要听你唱。”轻柔的声音,带着一抹撒娇。
易瑾离顿时无奈了,她的撒娇,简直就比女儿的撒娇更致命!
而他在她的面前,似乎永远只有丢盔弃甲的份儿。
“好……你想听,那我就唱。”他低低的吟道,薄唇中轻轻地吐出着明快轻松的童谣。
凌依然单手托着腮帮子,听着易瑾离唱着童谣,清冷的声音,融合在这种童谣中,有着一种说不尽动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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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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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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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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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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