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瑾离冷哼了一声,正打算要直接对顾厉臣出手,凌依然却是猛地抓住了易瑾离的手。
“怎么?舍不得了吗?”易瑾离挑着眉道,桃花眸中,尽是冷色。
“他救过我和孩子的命!”凌依然道。
易瑾离眸光闪了闪,这才收回了手,凌依然对着顾厉臣正色道,“如果我现在对你说‘是’,你是会像上一次那样不信,还是相信呢?”
顾厉臣的身子,猛地颤了起来,“所以,你真的是她,对不对!”
“曾经,有一个小女孩,遇上了一个被绑架逃出来的小男孩,于是小女孩就打算带着小男孩到安全的地方,他们在密/林里面相处了一天一夜,遇到了不少危险,可是最终,他们谁都没有丢下谁,一起走出了密/林。”
凌依然并没有直接说,却是用着故事的方式,在把当年的事情,娓娓道来。
顾厉臣脸色惨白的听着,即使心底有个声音,在不断地说着,别再说下去了……别再说下去了……
可是他却依然还是站在原地,把她说的话,一字一句的听进耳中,听进心中。
“小男孩的腿伤了,小女孩把小男孩送进了医院,小男孩对小女孩说,一定会来找她的,小女孩给了小男孩一个小镯子,约定这个镯子,是将来的凭证,她怕小男孩太晚来找她,他们都长大了,认不出对方来的话,那么至少可以用镯子相认。”
顾厉臣只觉得自己的呼吸,仿佛都在变得困难,心脏在一阵阵的抽痛着,是她吧,一定是她!
她就像是他当初想象中的模样呵!
当初,他明明已经被她吸引了啊,可是为什么就是没认出她来呢!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错过呢?!
无数个为什么,在他的脑海中不断的划过,最后只化成了一句——“为什么当初,你不认我?你明明知道,我一直在找你啊!”那清润的声音,此刻却尽是沙哑的哽咽。
“小女孩把小男孩送进了医院之后,回去发了一场高烧,小镇上没有好的医疗条件,于是小女孩回了深城治病。后来烧退了,但是记忆却出现了损伤,忘了发烧前几天所发生的事情,这当中,自然的,也忘了小男孩。”凌依然道。
对顾厉臣,她心中有愧疚,毕竟,如果一开始的隐瞒,是无意,可是后面的隐瞒,就是刻意了。
“可是你现在说这些,就是记起来了当年的事情对不对,那你既然记起来了,为什么以前不主动对我说?为什么要直到郭信礼的事情发生后,才对我说呢?!”顾厉臣低吼着道。
“因为……”凌依然顿了顿,最终说出口的是——“因为觉得没必要吧,毕竟,我并不爱你,如果告诉你我是当年的小女孩,只怕你会更把心思放在我身上。”
“没必要……”顾厉臣突然笑了起来,只是他的双眼中,却是一片湿/润,“原来,我守着约定,找了你这么多年,都是没必要是吗……原来,你明知道我找的是你,却看我像个傻子一样的被欺骗是吗?”
凌依然贝齿紧紧的咬着唇,“对不起。”现在,她能说的,或许也只有这三个字了。
在这件事上,她欠他太多!
当初,明明恢复记忆,明知道自己是他找的人,但是她却为了私心,什么都没有说,而现在却是说什么都太迟。
即便她原本想要避免这种对他的伤害,但是却还是变成了现在这样!
“对不起……”顾厉臣嗤笑了一声,“原来,我这么多年来的坚持,换来的不过是一声对不起!哈哈……哈哈……”
他笑着,但是泪却从眼眶中滑落而下。
凌依然怔忡地看着顾厉臣落下的泪,直到一双手,蒙住了她的眼睛,“别看了,该说的,你都已经说了,我们回车上去。”
那是……易瑾离的声音!
凌依然几乎是眼睛被蒙着的状态下,跟着易瑾离回到了车上。
黑色的轿车,缓缓地驶离。
直到此刻,一旁的叶崇卫才总算是回过神来。
今天所发生的事情,都太让他吃惊了,不仅瑾离和凌依然结婚了,更让人诧异的是,凌依然竟然是厉臣一直在找的那个小女孩。
这听起来简直就匪夷所思,但是却是实实在在的发生着。
看着顾厉臣此刻的模样,叶崇卫在心中感叹着,从小到大,他就没怎么看厉臣哭过,而现在,凌依然倒是把厉臣给逼哭了。m.χIùmЬ.CǒM
可见,红颜祸水这个词儿,果然是没错啊。
“厉臣,我送你回去吧。”叶崇卫道。
“回去?”顾厉臣嗤笑一声,惨白的脸色,衬着眼中流下来的泪,却是这般的狼狈,“是啊,是要回去,还有些事情,要去做。可是崇卫,你说我这么多年来的坚持,到底是为什么呢?明明,是我先遇到她的啊,明明是我!可是她给我的,只是一句对不起!”
叶崇卫沉默着,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毕竟,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原本就没有所谓的先来后到!
————
凌依然和易瑾离回到了易宅,易瑾离道,“陪我去一趟灵堂那边吧,今天既然我们结婚了,我想和父亲说一声。”
“好。”她应着,知道他的父亲对他来说,是他心底的伤和痛,是他最想念的亲人。今天这样的日子,的确是该去和他的父亲说一声。
凌依然跟着易瑾离来到了灵堂这边,只是这一次来的心情,却是和以前截然不同。
易父的牌位,此刻就在灯光下,静静地立着。
易瑾离把两本结婚证,放在了牌位前,然后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这样安静的注视着那一块刻着他父亲名字的牌位,仿佛要说的,都已经在这两本结婚证上了。
凌依然走上前,对着牌位恭恭敬敬地鞠了三个躬,然后开口道,“爸,虽然我们不曾见过面,但是今天,我成了阿瑾的妻子,易家的媳妇儿,而且现在,我和阿瑾还有了三个宝宝,等宝宝们出生后,这个家就会又热闹起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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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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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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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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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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