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江洋>第614章 我是江先生的人
  那一晚又是大雪,二丫望着窗外的雪花一夜未眠。

  她从十三岁便开始服侍老爷子,从识字到读书都是跟着老爷子,好像除了在一个个大院子里忙碌,她就没有跟这个社会接触过。

  说白了,她就是老爷子买来的“丫鬟”。

  除了伺候人,她什么都不会。

  但二丫是聪明的,上天眷顾,老爷子也心疼她。

  她不识字,老爷子便亲自教她识字,甚至会请些文化人过来探讨“文学”,结果是老爷子学的云里雾里,二丫反而听的津津有味,时不时还能跟那些“文学家”们高谈阔论几句。

  她喜欢读书,老爷子便让她随意出入自己的书房,虽说老爷子没什么文化,字还没有二丫认的齐全,但书房里的书那是相当的齐全。老爷子一生要强要面子,哪怕自己没有文化,也要把自己伪装成一幅“文学大家”的做派,而这些,通通便宜了二丫。

  可如今老爷子走了,这个家就变了味道。

  曾经的老爷子需要她,但江先生显然并不需要。

  甚至,没有任何一个人会注意到她的存在。

  她被忽略了。

  七个女儿和江先生都有属于自己的那份遗书,他们也都是人中龙凤,知道自己的未来要如何走。

  二丫没有。

  她更不知道自己以后该做些什么。

  她很迷茫,因为江先生没说让她走,也没有说让她离开。

  那晚的大雪下了整整一夜,二丫思考了整整一夜,最终还是在第二天朦朦亮的时候,收拾行李离开了安槐景。

  因为她明白,需要她的人已经离开了,她也该离开了。

  二丫是被老爷子用1000块钱“买”来的,她生于一个偏僻的农村,因为家里的孩子太多了,养不起了,所以去乡下游玩的老爷子便把二丫带走了,临走前,还给二丫的父母留了1000块钱。

  老爷子脾气不好,但心肠很好。他当时告诉二丫,以后你就是安家的丫鬟,要勤快,要守规矩。而二丫也明白,自己就是个丫鬟,是伺候人的。

  二丫在这个家里是没有工资的,她也从来没有提过工资,管吃管住就是她在安家所有的待遇。

  老爷子也从来没有提过二丫工资的事情,只是在南园主厅的柜子里永远都会放着很多很多的现金,那个柜子的钥匙只有二丫才有。他对二丫说过:用钱就自己去拿。

  也正是因为如此,整个安家里,没有一样是属于二丫的,毕竟她只是一个丫鬟。

  如果非要说一件,那就是老爷子送她唯一的一个礼物。

  所以二丫走的时候什么都没拿,只带了一本《红楼梦》和一些馒头,用一个绿色的帆布包裹着。

  老爷子生前喜欢听书,不喜欢看书,于是二丫经常会给老爷子读书听,《红楼梦》读的最好,老爷子最喜欢听,于是就把这本书送给了二丫。

  雪很深,她的布鞋很薄。

  天灰蒙蒙的,二丫朝着外面走去,一步三回头。

  那天,二丫走了很远的路,一路打听琼华山的方向,一路靠着双腿在雪地里走。老爷子已经走了,她想为老爷子做些什么,但她不像江先生那样有本事,也不像几个女儿那样可以去守灵,她想了很久,决定在离开这里之前,再给老爷子读一遍《红楼梦》。

  琼华山真远啊。

  以前都是跟着家里的车去,很快就到了。

  当二丫靠自己走起来的时候,发现真的好远好远。

  路上她找人打听,会有人告诉她:琼华山都拆了,啥也不是了,你还去那干啥去?

  二丫会回答:我在那丢了东西,去找回来。

  当她深一脚浅一脚的到了山顶时,已经到了半夜了。

  她很惊讶,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因为此时的琼华山下已经拆的是面目全非,在四处雪白的夜里显得有些瘆人。

  安静极了。

  但二丫的胆子很大,尽管她知道山顶埋着很多的死人,她依然不怕。琇書網

  她找到了安嵊森的墓前,先是打扫出一块干净的地方,然后便盘膝坐下,拿出馒头大口大口的啃,渴了,就抓起一把雪塞进嘴里。

  直到吃饱了,二丫这才掏出那本《红楼梦》,借着月光和读了不下于几十遍的记忆,开始缓缓的读了起来,这一读,竟是直接到了天亮。

  饿了她就吃馒头,渴了就吃雪。

  山顶的雪很多很白很干净,管够,二丫很满足。

  她本来是想读完这本书再走的,却没想到江先生在第二天的夜里也来了山顶。跟她不同的是,二丫手里拿着馒头和《红楼梦》,江先生手里拿着一瓶白酒和象棋。

  二丫记得很清楚,当时江先生被自己吓了一跳,酒瓶险些没拿稳,瞪着眼珠子骂骂咧咧:你大半夜不在家里睡觉,跑到这里做什么?

  当二丫说出自己在给老爷子读书后,江先生便没再发火了,只是跟盘膝跟她坐在一起:你读你的,我下我的。

  随后,他竟然真的下起了象棋。

  直到天空有了鱼肚白,太阳在山顶的另一头出现,江先生这才站起身说了两个字:回家。

  “我还没有读完。”

  二丫当时这么说。

  而江先生的回答不容拒绝:“让老头休息休息,改天再读。”

  二丫就这样被他领下了山,坐进了暖气十足的奔驰车里。

  也就是到那时候,二丫才发现自己的手、脚、耳朵早已经冻僵了,她的身上也披着一个黑色的大衣,二丫清晰的记得,那件大衣上的烟草味很浓。

  路上,二丫终于鼓起勇气,说出了自己想要离开的想法。

  而那个男人并没有任何的表情变化,只是一边开车一边淡淡的道:“你是老爷子的丫鬟,也是安槐景的丫鬟。现在安槐景是我的,所以你走或留,要做什么,我说了算。”

  从那天起,二丫的人生轨迹彻底发生了变化。

  她开始忙碌了起来,比任何人都忙。

  如何穿衣打扮,四小姐安倩说了算,如何站立如何走路,是七小姐安娜说了算,甚至每天要做什么,见什么人,说什么话,什么态度,用什么语气说,都会有人教,而且教的格外的仔细。

  她要学很多东西,很多很多。

  江先生说,你所学习的每一件事都非常重要,你要认真认真再认真,仔细仔细再仔细。

  末了,他格外严肃的补充了一句:从现在起,你的名字叫曹萍。

  她不明白江先生为何这么做,不明白他的用意,更不明白他为何把自己弄到那么重要的位置上,万众瞩目,甚至所有人仿佛都在围着她忙碌着。

  她不敢问,也不想去问。

  二丫心里清楚,这些不是她能做主的,也不是她能干涉的,更不是她能企及的高度,但她明白,她只需要知道一点就行了。

  “我是江先生的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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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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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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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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