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沈沐柠楚明旭>第136章 收小麦
  这一天就在沈沐柠忙着处理各种野果,其他知青们仍旧认真上工中飞快溜走。

  后面的一周时间,大家就开启了收小麦的日程了。

  如果之前收玉米的活计,是男知青要背玉米,他们比较累。

  而女知青只要做好防护,保证自己的皮肤不露在外面,那玉米叶就不会划伤她们。

  她们的任务就是掰玉米,算起来也不是太难受。

  嗯,至少跟收小麦比起来,算是轻松的活计。

  老知青们至少都经历过两三个秋收了,他们都比较有经验了。

  所以一早就叮嘱几人了,这一次还是要穿长袖长裤,戴草帽。

  自己有镰刀的就自带,没有的可以用大队提供的工具。

  其实这年头,因为之前大炼钢,铁质的物品价格都比较高。

  大队里几乎家家户户除了自家使用的铁锅以外,都没几件铁质工具。

  买那些铁质物品几乎都需要票,大队上都是集体购买来着。

  而知青点倒是因为他们都是从城里来的,身上多少有几张工业票。

  即使家里再贫穷,也从之前离开的知青那里换取镰刀类的东西。

  比如石文菊,她一开始什么工具都没有,一直都用大队的。

  但是队上的工具也不是就够大家用的,需要早早过去排队。

  发工具的人一般根据先到先得的原则发放,去迟了,没有。

  所以之前有些不差钱的知青买了工具,又很快离开的。

  这些农具在城里也基本用不上了,她就低价入手了。

  现在知青们基本都有趁手工具,是以每天都不用跟大队上的人抢。

  他们只要带上自己的工具,再到昨天下工前分配好的地方集合。

  然后在小队长那儿领任务,自己开干就完事儿了。

  “昨天晚上忘了跟你们说了,咱们收小麦拼的不是体力,而是耐力啊。”

  沈沐柠他们踏着刚升起的朝阳,向着小麦地进发。

  老知青们对这话是深有感触,他们之前就体验过了。

  而新知青里,除了林思起这个重生回来的人,其他三人都很迷惑。

  不就是收个小麦嘛,怎么还跟耐力能扯上关系啊。

  在他们的认知里,只要干农活,都是需要体力的啊。

  “嗯,雪姐说得对,每天在地里收小麦,真的需要耐心的。”

  不等沈沐柠他们发出质疑,丁香也跟着掺和进来,赞同庄雪说的话。

  “不是,你们确定说的是收小麦?”张嘉阳率先发出疑问。

  老知青们有志一同的点头,真是第一次他们这么有默契呢。

  “你们待会儿就知道了,今天沈知青应该也没有多大的优势了。”

  朱阳想起之前他刚来这里,也是不相信做什么农活还需要耐心的。

  他也一样,质疑当时比他先来的知青。

  结果表明,参与了才有发言权,他们说的是对的。

  沈沐柠几人当即不再询问,只等着在地里体会。

  他们到地里,就被经验老道的婶子大叔们教着怎么收小麦。

  他们这边都是只割下麦穗,背回晒坝里暴晒。

  等着麦穗上的麦粒脱落的时候,用连枷打下来。

  所以他们收小麦,全程就站在麦地里,或微微弯腰,收割麦穗。

  一开始他们还觉得这活儿很轻松,心里对老知青们说的话弃之不理。

  没等两个小时,几人终于明白,为什么老知青们都有此言了。

  原来一直站在没有遮挡的麦地里,长期保持着微微弯腰的动作这么难。

  而且麦穗上的麦芒也不是吃素的,经常扎到他们的手臂。琇書網

  收割麦穗,就是纯手上功夫,只要手速快,收割起来就很快。

  这一次,就连沈沐柠,也没能领先大家很多。

  像往常不是秋收的时候,她一天挣个十五六个工分都是稀松平常的事情。

  但收小麦的将近一周时间里,她每天都只有是四五个工分。

  虽然看起来她跟先前差不多,不过跟收玉米时的工分一对比,就很能看出问题了。

  这下就是大队上手上活计灵活的妇女同志们,挣得工分最多了。

  等到小麦收割完成,最先收割的小麦已经有大部分都脱粒了。

  就只有最后两天的小麦还需要太阳的暴晒,才能轻松将起脱粒。

  这个时候就能分配他们接下来的活儿了。

  岭北基本上在十一月份就要下雪了,之后土地很快就会上冻。

  不管地里种植什么,都会冻坏在那儿,根本不能生长。

  所以他们现在种植的就是白菜和萝卜,这都能在下雪前后收割。

  而且这两样蔬菜也好保存,只要放在地窖里,整个冬天都不愁没菜吃。

  是以,他们现在就是要把已经空出来的田地,都种上白菜萝卜。

  现在就是要分配接下来各个小队的任务了。

  这时就见曹金远远地在晒坝附近徘徊,但也没有要靠近的意思。

  大家只是在最开始看见他的时候,还讨论了一下他。

  “诶,你们看,那不是曹金嘛,他怎么来这儿了?”

  “这知道啊,可能是找他爹娘吧。”

  “不管他,之前做的那事儿,虽然没证据,但谁不知道是他做的啊。”

  之前曹金和沈沐柠的事情,几乎是在整个大队的见证下发生的。

  一开始还因为曹金跟自己一个大队,说谎都言之凿凿的。

  他们还都相信了他的鬼话,纷纷帮他说话了。

  没想到,很快就被沈知青揭穿了。

  要是仅仅是他想算计知青,稍微有点败坏新山大队的名声就算了。

  反正之前的知青那么多,都知道他是个混子,每天都在外面跑。

  他一人的行为,根本就代表不了整个大队的素质。

  但是他好死不死的竟然就选中了沈知青,一个烈士遗孤。

  要是她不讲理点,直接往上告的话,

  相信公安或者武装部的人,很乐意将这件事情查个底儿朝天。

  到时候,不仅他之前做过的事情,或者在外面惹过什么祸事都会一清二楚。

  整个新山大队的名声,就会被他这一颗老鼠屎给毁了。

  只要传到周边,让他们以后见到别的大队的人,都抬不起头。

  还好当时大队长家的也在那儿,才阻止了沈知青继续追查。

  但这件事情,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曹金搞出来的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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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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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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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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