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听说过很多小孩发烧,烧坏脑子的例子,就怕家里的小崽子们也会这样。
按照医生的说法,要是人长时间处在高烧状态,很容易这样的。
就这样他们才千方百计防住孩子们,过早见识这样的场景。
大队长顾承德见曹奇那边准备开始了,直接招呼着几人,往后面的仓库走去。
他其实只要是想坐在后面这台阶上等,也不想让沈沐柠看到红刀子进白刀子出的场景。
在他心里,沈沐柠再怎么厉害,她也就是个小女娃呢,还是需要保护的。
完全忽略她刚刚才弄死一头野猪的事实,就把人领到后面坐下。
沈沐柠不知他的心意,但她今天也在外奔波了一天,也不想傻站在那儿了。
毕竟杀猪加上待会儿分肉,还是需要不少时间的。
就她一个女生在场,所以她直接挨着楚明旭,坐在最边上。
坐下后,她倒是还想放空自己来着。
反正她在最边边上坐着,只要楚明旭不跟她说话,就能避免开口了。
只是还没等她发两分钟呆呢,就察觉到左边有一股灼热的视线落在她身上。
嗯?沈沐柠迷茫地转头,原来是那个曹奇地老爹在看自己啊。
不过,我好像跟他不认识吧,怎么要一直盯着自己看啊。
其他四人也都注意到这一老一小,正在大眼瞪小眼。
本来还想在一旁看戏的顾承德,就看老大哥曹定硬是不说话。
那边的小沈知青呢,估计不认识人,也不知道说啥。
这不还要他来给他们破冰,“小沈啊,这是咱们大队里最会打猎的人,曹定。”
曹定听完这话,连忙阻止:“那是以前啊,现在可能是小沈知青了吧。”
“小沈知青啊,我也没别的意思,就是看好奇,好像你身手不凡啊。”
曹定今儿下午正在院子里溜达呢,就听有人传话,说让儿子杀野猪去。
那人还说那野猪有三百斤重呢,这可不是个小数目啊。
作为一个老猎人,即使是在他身强力壮的时候,也是没有这样的能力啊。
好歹他都得见识见识,是什么狠人能把这样体格的野猪干倒。
曹奇还头大劝说他,万一是他们估计错了,虚报了数据呢。
不过曹奇也没能拗过他,还是把人扶过来了。
一来晒坝,他直奔大队长这儿,打听消息了。
结果他也不知道呢,就说有人传话说两个知青拖着野猪,往晒坝走呢。
后面他果然见识到三百多斤的野猪,是什么样子了。
好家伙,就这样的体格啊,他们冬猎时要是能碰到单个的,自然人多势众能解决了。
但是现在可是两个年轻小娃娃,还是两个知青把这野猪打下来的啊。
不过他刚刚仔细看了看野猪身上的伤痕,可不是他们所说的两人,是他们二人打死的。
野猪全身上下,就脑袋上有一个凹陷的坑。
虽说致命处有二次击打的痕迹,但很明显的,这拳头的印记是一个较小的拳头。
既然他看出了痕迹了,自然是知道这野猪是沈沐柠杀死的。
其他几人也都不是笨蛋,自然知道曹定这番问话,是说明野猪是沈知青猎到的。
饶是一向见多识广的三人,此时不可避免目瞪口呆。
他们以质疑的眼神看向曹定,觉得他在逗他们玩呢。
沈沐柠观察到顾承德三人的反应,就要否认。
只是曹定直接堵住了她的话,“小娃子,你别急着否认啊,那野猪头上的致命伤本就是你一人造成的。”
见他说的如此笃定,她倒是不好再撒谎,只是她很好奇,他是怎么看出来的。
“那,曹大叔,你是怎么看出来的啊。”不仅是她,就连楚明旭都好奇着呢。
曹定见她不再否认,幼稚地朝着顾承德三人露出得意的笑容。
让他们还敢质疑自己,这下被打脸了吧。
曹定欣赏够了三人脸上,如遭雷劈的表情,才转过头跟她解释。
“嘿,作为一个出色的猎人,最关键的是要有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
“这样你才能在森林里,从不经意之处,发现猎物走过的痕迹。”
“并根据这些痕迹,迅速判断猎物种类、体型,经过的时间。”
“这样在森林里,才能避开危险,收获满满。”
沈沐柠听了一大堆,也就得出他眼神很好,且对山里的动物很了解的结论。wWW.ΧìǔΜЬ.CǒΜ
所以,“您就是靠您的眼睛看出来的?”
曹定不满地挥挥手,“这怎么能说得这么云淡风轻呢,是我观察入微好吧。”
“我一眼就看出,是你这小丫的拳头啊,比人家头骨硬,这才弄死它的嘛。”
沈沐柠被他调侃的眼神看得不好意思,但这不都是一个意思?
“前辈,您在野外有很丰富的经验啊。”楚明旭不同于沈沐柠,他在军中待过。
而且他所在的军队特殊,是训练全能型人才,处理各类棘手问题的。
所以他经历过野外训练,自然知道,要做到曹定所说,绝不是简单的事。
否则,他这一身本事,应该早就传给曹奇了。
不过显然,曹奇并没有他年轻时厉害啊。
曹定对这个楚知青也是很有好感的,毕竟他来大队后,积极参与生产。
而且他能看出来,楚明旭是军人出身,且上过战场、见过血。
虽说不知道他为什么出现在这里,但只凭这一点,他就对他抱有善意。
现在也乐于回答他的问题:“嗯,听我父亲说,我们家祖祖辈辈都是猎人。”
“之前在黑省生活,背靠大安岭,生活也算富足。”
“只是后来日国入侵,家乡战火不断,我们只好逃离。”
“之后在这里安家后,一边继续探寻这里的森林,一边也学着别人种地。”
“我可能是我们家比较有天赋的吧,所以还算有点本事。”
也不是曹定说大话,他父亲就曾说过,他是他们家学打猎工分最快、最精通的人了。
虽说换了环境,山里的动物不一样了,但他自己总结了一套有关打猎观察的法子。
只是儿子愚笨,至今都没能继承他的本事。
就更不用说,他总结下来的同样适用于其他场景,迅速分析地形、痕迹的法子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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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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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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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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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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